突发!广发证券被罚没超千万,康美药业案后首次
9月22日晚,华南头部券商广发证券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因在2018年美尚生态定向增发项目上出具的保荐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广发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94.34万元,并处以94.34万元罚款,没收承销股票违法所得783万元,并处以50万元罚款,合计罚没金额达到1021万元。此外,对签字保代王鑫、杨磊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5万元罚款。
飞瞰财金注意到,这是广发证券自康美药业造假案后近三年多首次被处罚。2020年7月,广发证券收到广东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监管要求公司对投行业务进行深入整改,并暂停其保荐机构资格、债券承销业务半年,限制高级管理人员权利等。
保荐书存在虚假记载
公告显示,广发证券于2023年4月17日和7月1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82023005号)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40号)。2023年9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65 号)。
经查,广发证券担任美尚生态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主承销)机构,签字保荐代表人为王鑫和杨磊杰。广发证券出具的保荐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广发证券在担任保荐(主承销)机构期间未勤勉尽责,包括:
核查大额银行存款账户程序设计不到位,对美尚生态银行存款函证程序执行不到位;对应收账款的函证程序、尽职调查程序执行不到位;对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走访程序执行不到位;对美尚生态重要银行借款合同查验不到位;对美尚生态申请文件、证券发行募集文件中无证券服务机构专业意见支持的内容,未获取充分的尽职调查证据和作出独立判断。
对于广发证券上述违法行为,美尚生态项目保荐代表人王鑫、杨磊杰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三项,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
一、对广发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94.34万元,并处以94.34万元罚款;没收承销股票违法所得783万元,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对王鑫、杨磊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5万元罚款。
上次被罚系三年前康美案
广发证券上一次被证监部门处罚,还要追溯到三年多前的2020年7月,导火索是轰动一时的康美药业造假大案。
2020年7月20日,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关于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限制业务活动、责令限制高级管理人员权利监管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97号)。
经查,公司在康美药业2014年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项目、2015年公司债券项目、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2018年公司债券项目、康美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17年可交换公司债券项目中未勤勉尽责,尽职调查环节基本程序缺失,缺乏应有的执业审慎,内部质量控制流于形式,未按规定履行持续督导与受托管理义务。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广东证监局决定广发证券采取三项监管措施:
第二,2020年7月20日至2021年1月19日期间,暂停公司保荐机构资格,2020年7月20日至2021年7月19日期间,暂不受理公司债券承销业务有关文件;
第三,责令限制高级管理人员权利,限制时任分管相关投行业务的副总经理欧阳西领取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基本工资以外薪酬的权利,限制时任分管相关投行业务的副总经理秦力领取2017年度、2018年度基本工资以外薪酬的权利,已领取部分应全部退回公司。
同时,陈家茂、林焕伟、朱保力、肖晋、林焕荣、许戈文、李贤兵、何宽华等8名直接责任人被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10年至20年,在监管决定作出之日起,不得担任上市保荐、债券承销或者投行相关职务,30个工作日内被要求免除职务。
此外,时任分管相关投行业务的副总经理欧阳西和副总经理秦力双双被采取予以公开谴责和监管谈话的措施,张威、钟辉、黄旭辉、陈天喜等4名其他相关人员被采取监管谈话措施,即共有14名直接责任人及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全部领到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