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力:《中国古代文化常识•第八章:礼俗 》
阶级、阶层
依照古代史的研究者的一般结论,最初所谓“众”“奚”“仆”“臣”“妾”都是奴隶。臣是男奴隶,妾是女奴隶。周初的社会还存在着大量的奴隶,周天子常常拿奴隶赏赐给他的大臣。奴隶有在室内劳动的,但是他们的主要劳动还是农业生产。有人说《诗经·周颂·噫(yī)嘻》篇说的“亦服尔耕,十千维耦”指的就是两万奴隶在那里耕田。《尚书·牧誓》说到“臣妾逋(bū)逃”是指的奴隶逃亡。 周代的奴隶还可以像牛马一样在市场上贩卖。《周礼·地官·质人》:“质人掌成市之货贿人民牛马兵器珍异。”郑玄注:“人民,奴婢也。”贩卖成交后,要订立合同。这种合同叫做“质剂”。依郑玄说:人民牛马的合同叫“质”,兵器珍异的合同叫“剂”。 奴隶还可以被当作牲畜来屠杀,这表现在上古的殉葬制度上。《墨子·节葬下》:“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在殷代,这话完全合乎事实。到了周代,虽然此风稍衰(这不是由于仁慈,而是由于人力可贵),但是在某些国度仍然是盛行的。例如秦国,据《史记·秦本纪》所载,秦武公葬时,从死者六十六人,秦穆公葬时,从死者一百七十七人(包括《诗经·秦风·黄鸟》所悼念的三良在内)。又据《史记·秦始皇本纪》所载,秦始皇葬时,秦二世令后宫(妃嫔等)无子者一律“从死”,“死者甚众”。而且把工匠都关闭在陵墓里。古代统治阶层的这种淫威,至今还令人发指。 商代的贵族被总称为“百姓”(“百姓”,金文写作“百生”。后来周人称商的贵族为“殷多士”)。商王是贵族最高的代表,自称为“余一人”(“余一人”见于甲骨文,古书上写作“予一人”)。《论语·尧曰》引《尚书·泰誓》篇的话说:“百姓有过,在予一人。”可见周初还这样称呼。后来百姓成为民的同义词。民在古代又称为黎民,秦国则称为黔(qián)首。 商代王位的继承是兄终弟及,无弟然后传子。周代王位由嫡(dí)长子世袭,余子分封为诸侯(也有异姓功臣封为诸侯的)。诸侯的君位也由嫡长子继承,余子分封为卿大夫。诸侯受封国于天子,卿大夫受采邑于诸侯。卿大夫下面是士(大体是大夫的宗族),士受禄田于卿大夫。周天子有天下,诸侯有国,卿大夫有家。家是卿大夫统治的区域,担任家的官职的通常是士,称为家臣。孔子的学生冉有、季路就担任过季康子的家臣。 《左传·昭公七年》说:“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这样,形成统治阶层内部的分级。春秋以前士是武士,有义务“执干戈以卫社稷(jì)”;春秋以后士是文士,士逐渐成了注重个人尊严、有使命感的知识分子的通称。 士的下面是庶人,又称庶民。西周时庶人虽然还是用来封赐的对象,但是庶人的身份比奴隶为高,以后庶人就逐渐成为个体农民了。《荀子·王制》篇说:“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可见庶人的向背直接关系到上层统治阶层的安危。 君子小人也是两个相对立的概念。最初君子是贵族统治阶层的通称,小人是被统治阶层的通称,后来以所谓有德无德来区别君子和小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