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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雅电商: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例

2023-02-22 13:17 作者:荆州典雅电商科技  | 我要投稿

今天荆州典雅电商来讲讲网络刷单有去无回,黑灰产交易不获保护的一个典型案例。

2022年4月,某某公司为增加其网络店铺的交易量,委托案外人陈某组织刷手在其网络店铺刷单,某某公司需按照交易订单金额退还货款,并支付刷单报酬,标准约为每刷单10000元支付50元。通过陈某的牵线,刷手组织者李某向某某公司介绍了刷手何某。何某遂在某平台创建了案涉交易订单,双方均确认案涉商品未实际发货。何某称,某某公司未向其退还因刷单垫付的20000元及支付刷单费,在某平台提出“仅退款”申请。某某公司称其已将案涉款项支付给案外人陈某,拒绝向何某退款。

裁判结果何某与某某公司订立网络购物合同,意在以虚假网络购物意思掩盖“刷销量、赚报酬”的真实意思,属于民法总则规定的通谋虚伪行为。对于双方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即网络购物合同的效力,因双方缺乏真实的意思表示而无效。本案中,双方通谋共同实施了刷销量行为,致使案涉合同因违反法律规定被认定无效,客观上已产生了虚假订单,造成了网络营商环境的损害,且何某系自行决定投入款项的数额,故对于何某基于赚取刷单报酬目的投入的款项,依法不予保护。某某公司所述向案外人陈某支付款项的行为,与本案何某付款的行为并无二致,二者支出的款项均属于进行非法“刷销量”活动的财物,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本院将另行制作决定书予以处理。

好了,今天典雅电商的介绍就是这样,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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