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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③ 纯③[作文]

2021-05-20 23:22 作者:Charlie_Wife  | 我要投稿

PS:这两篇文章是我在作文大赛的时候写的 尤其是《在路上》 当时真的写得极好 如果让我现在去给当时现场写的那篇打等级我绝对会打① 可惜当时可能也算是妙手偶得 我再重新写一遍的时候怎么也写不出那种感觉(也可能是我没有费太大的心思)

在路上

(描写旗袍的那一段我当时懒得写 所以直接把《戏子》里的给剪切过去了)

  我哼着小曲,走在乡间的小路上,雨后的空气清新如清晨的鸟鸣,混杂着花香和泥土的气息。那扇带着赭红色油漆的门,上面的漆有些脱落了,露出近乎橙色的锈。


  入门,是露天的走廊。走廊很长,墙上的墙底的青苔浓绿得发翠,有着老旧又焕然一新的生机。


  走廊左边的卧室里,我看见躺在床边的外婆。她静静地织着一件大红色的毛衣,见我来了,她笑着说:“毛毛,外婆在给你织毛衣呐。到了冬天穿,一准又好看又暖和。”


  我安静地坐在她旁边看她织毛衣,手指在银钩针间娴熟地穿梭,悠扬的歌声如同这大红的丝线般穿透走廊,穿透外婆家前的那一片葱郁的森林,穿透我的心扉。“春季到来绿满窗——大姑娘窗前绣鸳鸯——”

  

  她唱着,问我好不好听。“你外公啊,最喜欢听这首歌了。那年,我在家里唱着歌,他听着,就站在门前不走了,说要八抬大轿娶我回家——”外婆脸上泛起的波纹,是爱恋,是依恋,是眷恋,也是思念。


  那年,她还是个大姑娘呢,和所有的黑白电影里的一样,她留着两串乌黑油亮的麻花辫,穿着明艳艳的漂亮衣裳,咿呀咿呀地唱起动听的歌,心情和蓝天一样明朗,万里无云。

  

  他穿着一身黑色的中山装路过,听到这姑娘的歌声,停下了脚步。他站在窗前,看着姑娘坐在桌边的艳阳天般的脸颊。她真漂亮,她是他见过的姑娘里最好看的,水灵灵的大眼睛和麻花辫一样乌黑发亮。

  

  多浪漫的初遇,他看她的第一眼的名字,叫一见钟情,她见他的第一眼的名字,叫做惊鸿一瞥。

  

  外婆的魅力不减当年,我往窗外看去,仿佛又是那个明亮的下午。美好的记忆便如天上的星辰般,玲珑得情不自禁去回想,去凝望。

  

  外婆接着说,“后来他果真把我娶回了家,我穿着婚服的样子漂亮得让他移不开眼,傻傻地直盯着我看。”她想起来外公傻傻的样子,也还是忍不住娇羞地笑的,笑里带着幸福,带着怀念,也含着对过往岁月不舍的半酸。

  

  那天,锣鼓喧天。外婆的旗袍很多,我只见过两件,其中一件是浅蓝调的旗袍,上面绣着几朵百合,清新可人的花儿看起来芬芳馥郁,香气醇厚,花如其人。而另一件,正是她结婚那天穿的,漂亮得惊世骇俗,怎么看都是价格不菲,绝非凡品。



  我仍记得我当时呆愣地看着那件旗袍,做工精致,低领,短袖,领口的扣结小巧,仔细看上面还有漂亮的花纹,缀着珍珠。旗袍上绣着一朵盛开的白玫瑰,在右下角,一声不响地绽放着,恬静又淡然,不与世俗争艳,兀自芬芳,仅此一朵。玫瑰的绣工尤为精妙,上面甚至还有些许碎钻,晶莹剔透,在灯光下闪闪发亮,不难想象它在阳光下的样子,所有的碎钻定然像清晨的露珠般,赋予整件旗袍超然脱俗的温柔高雅气质。旗袍的布料也是不容忽略的存在,若是轻抚必然感觉到其珍贵与舒适。

  

  剩下的,外婆皆是不舍得给我看了,像是藏着漂亮糖纸不肯和我分享的小孩一样,偷偷地收起来,生怕被我发现。

  

  而那天,她正是穿着这件旗袍,盘起三千青丝,脸上略施粉黛。他把她从轿子上牵下来的那一刹那,惊艳至极。莫说旗袍美丽,更是应拿来配美人。要他说,她比那旗袍要漂亮上千百倍,一颦一笑,皆是在勾他的魂,摄他的魄。所有的人都是背景板,她羞涩地一笑,天地间,哪有什么街灯游人,只剩彼此。

  

  外婆这一生,似乎都在外公的那条路上,一开始,他们彼此搀扶,后来外公不见了,她就找他。外婆的笑容里,那件旗袍的背后,是兜兜转转,寻找彼此的漫长而美丽的岁月,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当初外婆描着细细花钿的脸上满满的情意。

  

  那一瞬间,即是永恒。

  

  没有什么能阻挡他们——除了生死。

  

  三更梦醒,月光照进窗户,像给地面镀了一层银镜,刚才的梦像是檐上落下的星。

  

  不,生死也无法阻隔他们。外婆牵起外公的手,似乎,她还是那个在桌前唱歌的姑娘,他也还是那个穿着中山装的年轻人。外婆终是牵起了他的手,不管是在什么地方,他们终是同在的,连同缱绻缠绵的爱恋。

  

  “春季到来绿满窗——大姑娘窗前绣鸳鸯——”而我知道的是,他们的爱,一直在路上。


         一辆旧得甚至有些破的电动车,一把木质的棱角不平的椅子,一个不知是深灰还是深蓝的老式小帽子,一大桶好到可以酿酒的阳光,构成了一个我记忆中的下午。


  那辆电动车的年纪兴许比我的还大,那把椅子是我亲眼看着外公用木锯一点一点锯出来的,那个帽子是我从小看到大的,那阳光是世界上最最明媚的,甚至还带着外公给我买的烧饼香味——阳光是烧饼味的,烧饼是阳光味的。

  

  小姨总说外公最疼我,把他的外孙女外孙一个个拿出来举例,说着外公对我的特别与偏爱。我一遍遍地听她说起陈年往事,回想当初的每个早晨与下午,和外公去过的每个公园,他给我买的棒棒糖和干脆面。

  

  当我坐上去徐州的车时,我甚至有些恍惚。车有些颠簸,以至于我的心忽上忽下,不得安宁,在漫长的车途中难以入眠。

  

  我想,这大概就叫做牵肠挂肚吧。

  

  我想起上次见他的模样,着实吓了我一跳。他喝醉了酒,醉醺醺地说着话,眼睛里是一个老男人的精明,话里话外是是对母亲的嫌恶。那天,母亲带着我离开,她骑着电动车载着我,路边的风吹着我的衣服“哗啦哗啦”响,月光和路边的街灯一样亮。路边的树在灯光的照耀下,叶子都会发出月光的光亮。

  

  我觉得,我和母亲几乎是逃出来的。

  

  想象了千千万万次的东西,到最后或许都会超乎想象。当外公穿着病号服,在护士小姐的陪同下,瘦削憔悴地从病房门走出来时,我的心还是不禁颤动了几下。他的胡子也不知道是忘了刮还是没法刮,头发乱得不行,却是固执地不肯白一片,他的背有些驼着,我看着他,竟想起一只憨实忠厚的老羊。

  

  这是我的外公。可以前他不是这样的,他是个那么有精神气的老头,可以和老伙计骑着电动车到黄河边谈天说地,可以带着我去遍睢宁的每一条河只为钓鱼,可以给我介绍这样那样的“黄爷爷”“王爷爷”。我险些认不出他。

  

  他过的果真不好。我看着他一个个地把我们这些小辈叫到面前,说着他跟我说过一万遍的没什么用的废话,话里的语重心长,像是门外的那棵老梧桐树。我从未想过我会如此沉默,甚至是窘迫得有些不知所措,我的脑袋一片空白,面对他毫无用处却亲情尽显的关心,我只是点着头说嗯。

  

  阳光照在他身上,他的瞳孔呈现出浅浅的琥珀色,像是当年下午他帮我在电动车上安把椅子的场景。我攥紧了拳头,沉默了半晌,然后我看着他说:

  

  “外公,我等你回来。”

  

  我听见他说了一声嗯。

  

  我想,不管怎么样,他对我的偏爱单纯得毫无理由,我们之间的亲情是纯真的,是醇厚的,是纯的。当初的清晨与傍晚,虚度的每一个光阴,都是简单而快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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