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杭州市建设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通知

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时间为2023年6月5日至7月5日,
单位审核报送截止时间至7月18日。
审核时间
各区、县(市)受理点(含各地区人社部门审核时间)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8月1日中午12点。
申报范围
申报范围:在本市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电力交通公路国有及国有控股的企业、浙江省省直国有及国有控股的企业、中央企业驻杭分支企业)从事岩土工程、给排水、暖通工程、建筑工程管理、建筑施工、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建筑设计、建筑结构、建筑装饰、建筑机械、建筑材料、风景园林(景观设计)、工程造价、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勘察、燃气工程、白蚁防治等建设工程技术专业的人员。
申报条件
(一)正常申报
1.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实际聘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2.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实际聘任工程师职务2年以上。
(二)自评申报:不具备第(一)项规定的学历或资历,但根据《杭州市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审议评分表》达到100分以上,且由2名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高级工程师推荐申报的,可不具备规定学历和资历。
考核要求
申报人员任现职内,考核情况至少有近4年考核应为合格及以上,高技能人才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考核资料填写内容要求真实完整(包括年度工作总结、考核等级、单位盖章及本人签字等),应与工作经历、工作业绩、职称聘任、获奖、本人述职等申报信息相符;需以年度为单元列表,杜绝以奖状替代、单句评语无业绩阐述和近4年合并考核;若年度内有工作单位调动的,以本年度最终工作单位为年度考核单位。
继续教育学分
一般公需科目、行业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三个科目在2019、2020、2021、2022年各取得90分,合360学分,个别年度学分未达标的申报人员,可在个人系统申报前补充学习完成相应的学分。继续教育学分以杭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干线系统(https://learning.hzrs.hangzhou.gov.cn)登记的学分为准。我市申报人员可以登录杭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干线打印个人学习情况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至“省平台”。
实施评审面试
评委会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人员实施评审面试。主要考核考察申报人员的学识水平和专业经验,面试成绩为不合格等级,评审结果不予通过(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评审期间,申报人员要保持手机畅通,关注通知信息,准时参加面试。在规定的面试时间内,不到达面试现场,视同放弃面试。
论文著作和专利项的分值权重
(一)论文著作项。现调整为:1.分值由10分降为5分;2.取消论文数量赋分;3.水平分由0-8分调整为0-5分,并按相关标准赋分(详见附件9)。
(二)专利项。现调整为:1.分值由10分降为5分;2.发明专利中的第一发明人为5分每项、主要发明人为3分每项;实用新型专利中的第一发明人为2分每项、主要发明人为1分每项;软件著作权中的主持人为2分每项、参与为1分每项;3.取消高低档赋分方式,并按相关标准赋分(详见附件9)。
因降低论文著作项和专利项分值后,评分表总分由150分降为140分,故自评申报的规定分值相应由105分调整至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