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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神》与《封印战记》,折射出的中国游戏之殇(上)

2019-07-06 19:22 作者:钉宫病中毒者  | 我要投稿

说在前面的话。最近B站上出现的两次UP集中恰饭的游戏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两款游戏在短时间内相遇,却又互为对方的反面,一并揭示出了我国游戏行业目前的窘境。UP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后,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感叹一下国产游戏发展之殇。

1、《原神》,矫枉过正的代表

看我文章的应该知道了,我是很反感从业者将政府当做自己烂作频发的借口的,笔者写过很多关于分级制度的文章了,已经用事实证明,目前我国的管制是世界上最松的国家之一,虽有一些问题,但大多数都是从业者自身的问题,制约与限制我国文化产品发展的根本原因还是在于从业者自身的想法有问题。

但是在游戏领域,情况又有些不同。

众所周知,游戏行业是抄袭盗版最为猖獗的领域,而且与其他领域不同,游戏行业的盗版抄袭可以直接至从业者于死地。早些年国内玩家普遍版权意识不高,导致盗版横行。我在以前的文章中说过了,单纯的依靠法律解决盗版是不够的,因为现在的盗版越来越会钻空子了,而且漫长的诉讼也经常会难倒一些小的厂商,所以靠玩家抵制盗版,是一条好的办法。

这几年,国内游戏玩家的版权意识较之于过去十几年,有着显著的提高。但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就是,我们的版权意识是提高了不少,我们的版权知识反而止步不前。无形之中,原本用来保护从业者正义铁锤,往往锤到了整个业界。

前面铺垫了很久,一些“法官”们应该迫不及待的要指出《原神》抄袭的问题,不过在你们定罪之前,先允许我来说几个问题。

(1)关于游戏的抄袭判定。

游戏是由很多部分组成的,很多地方都是有自己独特的创新的。但是目前不管是哪个国家的法律,都只保护这么几个东西:游戏代码、美术素材和游戏剧本。其实已经不需要我说了,游戏玩法不受法律保护。这是各个国家和从业者一致认定的规则,为什么连游戏行业的人都不支持玩法保护,我们后面会说,这里先放着。因为介于游戏抄袭的界定难度,很多国家使用的都是案例判决,所以我会在每种情况下说一下相关案例。游戏玩法比较著名的案例有这个了,《bang!》在美国起诉《三国杀》抄袭。对于《bang!》对于《bang!》玩家来说,《三国杀》就是一个换皮游戏,除了将人物改成三国武将外,其他东西一律照搬了《bang!》。

那么美国得克萨斯州南方法院是如何判决的呢?法官表示,游戏玩法并不能被纳入版权保护范围,而且,《Bang!》游戏中的四个角色虽然有独特的安排,但除了玩法之外缺乏固定的事件进度,因此不能被版权法保护,法庭认为这种玩法就像是篮球规则以及《塞尔达传说》(类型的游戏)一样。

那么回头来看《原神》。第一次玩家对《原神》质疑是因为其PV很像《塞尔达》的PV。这里简单说明几点,游戏PV和动画电影是不同的,前者是一个功能性的影片,用来介绍游戏玩法和大致的剧情及人物,画面中的表现方式并不是游戏的卖点和本身,而动画电影之类的,分镜等内容是动画电影这类影像主要内容,所以我们会说有分镜抄袭这一说法。《原神》的PV展示了它的剧情和游戏的玩法与场景交互,某些分镜设计,说实话属于大部分人都用过的(比如开头的睁眼什么的),你要硬说抄袭,这个有些过了。所以一开始真·塞尔达玩家也是碰瓷,而不是抄袭。

其实即使是碰瓷也是不太妥当的。因为PV开头就告诉了这部游戏是米哈游公司的,名字叫做《原神》,所谓碰瓷,是混淆视听,让人们误以为A是B。著名案例就是《汽车人总动员》案件了。在这起案件中,《汽车人总动员》不仅仅抄袭了《赛车总动员》的海报,而且故意将人字挡住,又使用了《赛车总动员》的民间汉化名字,误导观众误以为《汽车人总动员》是《赛车总动员》。这就是我们看到的一些典型碰瓷(康师母之流也是)。乍一看《原神》很像《塞尔达》,不过《原神》不管是名字还是PV,你说能让人误以为是《塞尔达》的续作,这点还达不到。单不容否认的是,确实有玩家在没有看标题的时候,会误以为为《塞尔达》的MOD。

那么我们接下来就要讨论下一个问题了,美术素材问题。

其实中国游戏抄袭的真正问题在于美术素材的抄袭。而对美术素材抄袭存在理解偏差导致锤人的问题也是时有发生。在美术素材抄袭中,一个著名的案例就是“蓝洞起诉网易《荒野行动》美术素材抄袭”。

这个案件很多玩家当时应该是没仔细看,误以为蓝洞是玩法抄袭,前文我们说过了,玩法不受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保护,没有人会现在还用玩法来当起诉原因的。回到这个案件来,目前此案还没有结果,不过业界人士包括玩家普遍都认为,蓝洞必败。很简单啊,蓝洞起诉网易抄袭其车辆、枪械、建筑物的美术素材。的的确确,这俩游戏的车辆、房屋等很相似。但是现实生活中的枪械、车辆就长这样啊。总不能你游戏里的车有四个轱辘,为何和你以示区别,我的车就要五个轱辘。

不过你要说《荒野行动》是无辜的,也不妥,其实蓝洞是告歪了。《荒野行动》在早期宣传的时候,其海报其实是盗用了《绝地求生》的海报,有涉嫌误导玩家认为《荒野行动》是《绝地求生》的嫌疑,其次游戏里的“吃鸡”等名词,也是《绝地求生》最先使用的。不过我们单纯从建筑物等美术素材来看,这俩即使很像也不够成抄袭。

游戏的美术风格接近和美术抄袭还是有区别的。

其实《原神》严格来说,是一款《塞尔达》风格的游戏,类似《黑道圣徒》、《热血无赖》基于《GTA》。《少前》、《碧蓝》基于《舰C》

接下来,谈谈动作设计抄袭问题。

动作抄袭问题在早年日本游戏走出国门的时候就常有发生,《街霸》与《拳皇》招式抄袭问题等等都在十几年前年前发生过。不过目前我们没有看到任何一个关于游戏动作设计抄袭的案例。我们来说几个简单的案例,来聊聊动作抄袭这个坑。

第一个就是《流星蝴蝶剑》抄袭《鬼泣》事件。

在某UP的直播中,很多玩家认为,《流星蝴蝶剑》手游抄袭了《鬼泣》中维吉尔的招式。

然而比较尴尬的是,《流星蝴蝶剑》手游里的这个招式是出自PC的乾坤刀的招式,而PC版《流星蝴蝶剑》要早于维吉尔。那么是《鬼泣》抄袭《流星蝴蝶剑》?也不是,其实不管是乾坤刀的收刀还是维吉尔的次元斩,都是来自于现实武术中的居合斩。武器种类繁多,单实际上就那么集中,长兵短兵远程近身,攻击动作相似是难以避免的。

然后我们来说说另一个案例,《地下城与勇士》。《DNF》里的格斗家和鬼剑士的招式其实大量的来自于街机,比如《侍魂》什么的,有人做过考证,我这里就不展开了。但是可以看见的是,没有人对其有过非议,说《DNF》是个融合怪。

其实也是基于我上面说的那个,人类就是两腿两胳膊,兵器刀枪剑戟也的招式和使用方法也就那么几种,动作相似甚至是一样无法避免,从业者们之所以不将动作当做知识产权来保护,也是基于这个道理。

所以综上所述,《原神》其实就是一个《塞尔达》类型的动作游戏,《原神》的某些做法你可以喷,比如你个跑步姿势还和《尼尔》一样,不能自己设计一个独特的,你的独创性不多。但是扣一个抄袭的帽子,实属有点过了。几位从业者在此事后有过一些无奈的表达,他们在这件事上都很无奈,一方面很欣喜现在玩家的版权意识很高了,另一方面也头疼,现在的舆论环境让他们无从下手。

(2)缝合算是抄袭吗?国内玩家对创新的认识不足。

现在某些玩家发明了一个词,叫做“缝合怪”。用来嘲讽将几种游戏的内容都做进自己游戏。总而言之,玩家认为这是抄袭,这不算创新。

国内玩家对创新的认识真的不足。这里我讲几个故事,各位细细来看。

战后日本百废待兴,一个卖电子产品的年轻人看到录音机和收音机两个东西都是当事人需要的,想着要是这两个东西能变成一个该多好啊。于是他就将收音机和录音机焊在了一起,而他后来创立的公司,就是大名鼎鼎的索尼。

当然,这个故事存疑,不知真假,不过你可以看到索尼的创新其实并且有我们想象中的那么高大上。当年井深大获得爵士称号的随身听,其实就是安装了耳机的体积缩小版的录音机而已,按照我们现代中国人的观点,这不是创新,然而事实上,这就是创新。

著名RTS游戏《魔兽争霸》,世界观上借鉴了《战锤》(还惹了一身官司,当年的暴雪和现在的米哈游一样受到非议),即时战略上借鉴了《沙丘》,英雄和装备上则借鉴了RPG游戏,就是这么一个“缝合怪”,却当之无愧的成为创新游戏的代表,成为游戏史浓墨重彩的一笔

《魔兽争霸3》衍生出来的《DOTA》,玩法上借鉴了RPG对战网游、塔防游戏等等,这个“缝合怪”难道不是一个有创意的游戏吗?

创新的的确确有很多技术难关要攻克,的确是一个伟大的事情。但是伟大不等于要神话。有时候创新其实很简单。比如我们现在让世界瞩目的电子支付,其实就是讲外国的二维码技术和网上支付结合了而已,但是就是这样简单的组合,有时候也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原神》事件其实还有着跟风、云玩家、玩家饭圈化等其他原因。UP写作本文,也是希望各位能够客观的看待国产游戏。不难理解,在转型期间,人民日益增长的权益意识和相关知识的不明是一个较长时间的主要矛盾,希望国产游戏的发展空间能够好一些,也不枉UP写这篇文章。

因为篇幅原因,本文我分割成了上下两篇。这篇主讲《原神》这类被扣上抄袭帽子的矫枉过正事件。而下一篇,我们就来聊聊那些,和开发商取得“版权”,制作的换皮游戏,他们对游戏行业的另一种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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