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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小三的孩子出生证写了配偶的名字,就可以认定他们以夫妻名义对外宣称?

2023-04-13 17:48 作者:关元朝婚姻律师  | 我要投稿

昨天的视频发出来后,引起了很多人的争议。由于争议太大,官方系统删除了很多人的评论(PS:不是我删除的)。为此我专门写了这篇笔记统一解答你们的疑惑。

我的观点是,小三孩子出生证有老公的名字,就证明他们以夫妻名义对外宣称,可以作为重婚罪的必备证据之一,如果还能证明他们持续稳定同居,那就构成重婚罪。

而评论区有些人不认可,他们认为出生证上父亲的名字只能证明孩子的父亲是谁,不能证明他们是夫妻。出生证明只能证明生物学关系,而是否重婚看的是法律关系和社会关系,两者不能相互证明。

来,跟大家分析分析,为什么他们说的观点不正确。

办理孩子的出生证,在之前的规定是需要提供结婚证才可以写上父亲的信息,虽然近一两年来大部分省份都已经放开,允许非婚生孩子办理出生证。但是由于几十年以来都规定必须要结婚才能办理孩子出生证,这种规定已经在群众的心里形成了固有的印象,即结婚才会办出生证,那么孩子出生证写了父亲、母亲信息就默认视为夫妻。

说到这里如果还不能理解,我举个例子。就好比拍婚纱照,在拍照的过程中,男女双方肯定都不会主动跟摄影师说两人的关系是夫妻,但是在我们几十年形成的社会观念理解,即便你们不说,人家也会当两人是夫妻,只有夫妻才会拍婚纱照。虽然现实生活中,不排除情侣之间去拍婚纱照,可是社会的观念就是认为只有夫妻才会拍婚纱照。大家理解了吗?

我估计还会有人跟我杠,社会大众的观念能作为法律判定的依据吗?不需要提供证据证明?

我告诉你们,普通的社会观念不可以作为法律判定的依据,但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或者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是可以直接作为法律判定的依据。

所以,小三孩子出生证上写了配偶的名字或者在外面拍了婚纱照,这些都是可以直接作为认定他们以夫妻对外宣称的证据,可以作为重婚罪的必备证据之一。

还有什么问题,欢迎评论区交流。(虽然不知道官方还会不会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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