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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小文章,见谅啊

2023-08-29 21:06 作者:有一天憨憨也会长大  | 我要投稿

我看着静卧在掌心里的蓝色的花,想起了家中那只英短蓝猫。记忆中当初好像也是今天这样的一个雨天,第一次遇见那只可爱的小猫。这娇弱的花朵就好像那天垂危病弱的小猫,它的花瓣蓝的纯粹,就好像像它在雨中闪闪发光宛若星空的眼眸。

琉璃草,又名星辰花,依然记得那个一笑就露出小虎牙的女孩子,天天跟在身后“姐姐,姐姐”叫着,真像家里那只惹人精小猫咪。

还记得某天她第一次她叫我星星姐姐,我是很疑惑,就问道“那月亮妹妹为什么认为我是星星呢?”

“因为姐姐眼里有星辰啊,还有每次姐姐上台演出,那小提琴拉的是一等一的好,惹的人撇不开眼,就像那被群星衬举的太阳。不过太阳姐姐不好听,我就喜欢星星姐姐,嘿嘿!那姐姐为什么叫我月亮呢,是因为我冷酷而又神秘吗?”

我莞尔一笑“是天天讲冷笑话自以为酷酷的,总是神神叨叨还有许多不可告人的小秘密?在我看来你就像个小月亮啊,宿舍里的小夜灯,给人很舒服很安全的感觉吧,小自恋?”

只见小自恋哼哼撇过头去,一副旁人勿扰的神气样子,我摸摸她的头,拱了好半天才把炸毛的小猫咪哄好。

多年前的一天我们来到了藏在学校里的秘密基地。这是一个小花园,栽种着各种各样的花草树木。这个地方只有我们和那个神秘的花园守卫者知晓,不对,或许月亮也知晓,就像人世间万千烟火,世俗奇事,只有月亮知晓。

这个小花园角落里孤独种着一棵蓝色的花,这满园春色里唯一的冷色调,对于这棵神秘的小树我们也没怎么放在心上,只当它和我们一样是这世间的过客,听众。

我靠在一边看着美丽的人儿在花园中央翩翩起舞真像那纷飞的花朵,那样娇弱,那样美艳。我拿出随身携带的小提琴,为这美好的下午时光增添一份韵味,此刻我只为她一人伴奏,我想作为一颗小小的星星,成为这小小月亮身边的一颗卫星,唯一一个。

跳累的小猫咪就枕在我的腿上,肆意伸展着四肢。我给她顺顺乱蓬蓬的头发,看着她安详静谧的睡颜,我想似乎只有在睡觉的时候她才能安静下来,我用手戳了戳她那婴儿肥的小脸,只见她眉头皱了皱又睡了,真像家里那只傻傻的小猫,真可爱。

渐渐地,太阳西沉,想来是一阵风惊起了电线上嬉戏的小鸟,又或是到了归巢的时候,马路上充满着来来往往的车辆,店铺也一个个点亮了招牌灯。这个世界是那么的的冷漠,路边少不了哭泣的孩子,这个世界是那么的温柔,路灯会洒下温柔的灯光,让孩子不至于孤独。

路灯的光照亮了我们左半身,在右侧留下我们小小的影子。她拉着我的手玩着不许走出白线的游戏,那只手白白的,嫩嫩的,宛如婴儿的小手。这个纯真的孩子可真让人喜欢,我多想永远都不松开那只手。我多想守护这一分天真,又有多少人想要守着天真。

 

思绪渐渐远去,回到我和她初见的时候,她安静坐在观众席,那布灵布灵的大眼睛一下子就吸引了在台上的我。她就一直盯着我,那小眼睛随着我的步伐而晃来晃去,我看向她,眨了眨眼,她就害羞地低下头,没过多久又忍不住诱惑似的看过来,这可真令人烦恼。

演出结束后,我又遇见了那只小可爱,一步一步跟在我的身后,我猛地一转身把她吓了一跳,她又低下头,活像那鸵鸟。

我揉了揉她的头,道“小可爱是喜欢我吗,从刚才就注意着我,嗯?”

说着她把头往下埋了埋,低声说了句“姐姐真漂亮,谁不喜欢啊。”那声音轻轻地,就好像冬天地面铺满白雪一个小孩子踩雪的声音,又像小猫奶充满困意时被吵醒时不情不愿发出的声音。

我向前一步走去,牵过她的手带着她漫步在校园操场,“我还是第一次和别人压操场呢,你还这么不情愿的样子,真伤我的心,啊,痛痛。”

“不,不是的,我,我没有,没有不情愿,很喜欢的,只,只是......”她挥挥手不停摇着头否认,说着还带拉着我的手向前面跑了两步来显示她的真诚。

小家伙害羞了,我没再说什么,只是陪着她一步一步走着。渐渐地,她开了口,就滔滔不绝抱怨着老师同学的这这那那,我才明白她原来是个小学霸,还是学校里口口相传的高冷校花,哈哈,真没看出来。

仍然记得那天,伴着月色我们走了好久,到最后操场上空无一人,只有月亮相伴。

 

不知不觉我们走到了河边,月亮也挂上枝头,月影在荡漾的湖边一闪一闪,走在我前面的她好像身披一层白白的纱,我幻想成了婚纱,想必她会是很美丽的新娘子。

在我走神的时候,我竟不知她已停下,我呆呆望着她。忽然间,她转过身来亲在我的嘴角,她试图加深这个吻,在月光的见证下,这是那么神圣而又庄严,她用颤抖着的双手环住我的腰,轻声在我耳边说道“姐姐,我喜欢你。”

我已记不得太多细节,但我依旧清晰地记得,是我推开了她,我看着她布满泪水的面庞,一步步后退,远去,听不清她说的任何一句话,我留给她最后的,只是我冷漠的背影。这晚,风吹走了她的真心。

我脑袋一片空白,我明明是喜欢的,为什么要推开,她该有多伤心啊,她似乎有话要对我说,我没有听,她该有多伤心啊,以后或许她会讨厌我,会远离我,会嫁给别人,我该多伤心啊。

突然间我想起她曾说过的一句话“难受时,迷茫时可以试着喝点酒,真的可管用了!”回想那张笑着露出虎牙的面庞,又想起刚才她的泪水,她会很伤心的,我想。

一瓶瓶啤酒下肚,是那样索然无味,似乎并不像她说的那样管用,我干笑着,她会很伤心啊。

从这之后我已经三个月没再见过她了,渐渐地学业繁忙起来,似乎又回到一个人的时候了呢,她一定很伤心的,我想。

或许过了很久吧,三个月又三个月,好像三年就过去了,我也从学校毕业,找了一份工资还不错的工作。但这三年我没再见到过她一次,我想我已经放下了,她就像是那许许多多平平淡淡地普通人,不过是一颗普普通通的星星,到一定的时候自然地消失,退出我的剧本。

这天我照常来到店里,开始了一天的营业。这是一家咖啡厅,坐落于城市一隅,位置很偏,也没什么顾客,毕竟不是主业也就算是开着玩。不过也有几个固定的顾客,我对自己做咖啡的手艺还是有一定自信的。

这天开张后一直到傍晚都没什么人,正好着了我得意,算是偷得浮生半日闲,也是挺享受这种安静的生活。不过一静下来又总会想到她,我曾一度认为我已经忘记她了。正在我闭目养神的时候,来了一位顾客,是一位以前的常客,他安静的坐在那个固定的位置,向我招了招手又低头处理文件。

我明白他的意思,不一会飘出了咖啡的香醇的气味,一杯美式咖啡就做好了。他是个上班族,我姑且认为和我是同类人,喜欢安静,喜欢美式咖啡,喜欢那苦而不涩的香醇气味。他可以算是我每次开张都会光顾的回头客,哪怕长久以来我们没说过几句话,但还是形成了一种无言的默契,即我能明白他需要什么,有时他还会在我忙的时候帮我看会店,我认为这是个不错的人。

我知道他会工作到很晚,便把卷帘门钥匙给他,让他走的时候记得关门,或许这时候又要被她嘲笑了,嘲笑我没有安全意识,轻信陌生人,当初可没少被她唠叨。

我一般只会连续开张个两三天,但每次开张他都回来,不知是从哪来的小道消息,亦或是熟悉了连我都不清楚的我的开张规律,不过也有可能是他每天都回来一趟,想到这我轻轻一笑,有这样傻傻的顾客也不错,不过我好像又想她了呢。

第二天我回到了咖啡店,门依旧开着,他依然在那个位置不过趴在桌子上睡着了,我放在一旁的钥匙并没有丝毫移动过的痕迹。

哎~我叹了口气,真幸亏这里很偏僻就连小偷都不来光顾,不然我或许就亏大发了,但转念一想,这里有没什么值钱的,有的只不过是和其他咖啡店一样厂家进的咖啡豆,一台还算有价值的咖啡机,剩下的就是几张平平无奇的桌子。我笑了,要我是小偷或许还会给这店长留点施舍的钱财。

我拉开窗帘,阳光一下子照了进来,站在他的脸上,终究还是把他照醒了。只见那个平平无奇的打工人打了个和正常人并无区别的哈欠又伸了个不怎么标准的懒腰,伸手拿起一旁的眼镜戴上。

就在我收拾桌子的时候他破天荒地开口了“我本来是个程序员,算不上优秀,也算不上对公司忠心不二,但好歹也算尽职尽责。保守的说,公司至少一半的程序员都可以说是我的学生,算起来我也在那工作了十三年了,可随便几个新来的小孩子就等着我的脸上位,真是讽刺啊。

我粗略算了一算,我在副总监这个位置待了十年了,总监在我的见证下换了一代又一代,但年龄还一次比一次低,真是可悲啊。最近我回家一趟,家里的最后一个老人,我的妈妈也走了,应着村里婚丧简办的口号草草立了个碑,房子再怎么收拾也没多少东西,有价值的也不过几张儿时的照片。

我总会想我这大半辈子到底干些了什么,到头来没有家庭,没孝顺成父母,更没有所谓兄弟朋友,辛勤工作许久换来的工资被各项项目消耗的更是一点不剩,所以啊,我选择辞职,待在那也没多少意义。

我现在正在写小说,可每当手放在键盘上写下的都是过去的辛酸,每次都收不住手。可当每次停下后又总是想着放弃,毕竟每一次回想都像是一个傻子的自传。说实话,我很喜欢你的咖啡,这整个城市的咖啡店我都去过,但唯有你家的最苦了。请你不要误会,这不是说它难喝的意思,我很喜欢的。

很抱歉,自顾自地说了这么多,昨天还忘了关门了,不过我好像也没什么赔偿给你的,我只能厚着脸皮先走了,便不叨扰您了。”

每个人都想着成为人,但多少人又成了野兽,多少雄鹰活成驱虫的样子,多少游鱼活成水草的样子,又有多少野兽披上了人的外皮。

我看着他布满血丝的眼眸,深深叹了口气,我明白的,我不应该成为一个善人去收留一个男人,但我的内心还是驱使着我喊住了他。

“要不这几天先委屈你在我这咖啡店打工吧,在你找到下一份工作前你帮我看店,我会教你做咖啡。虽然每天没什么人,你学了也没大用,不过我认为成为一个老师的感觉也不错,你记得喊我前辈就好,哈哈,谁不喜欢当领导呢。

先说好,包吃包住,但没工资,期限到你找到工作,行的话就留下吧,我去给你买早餐。”

他没说话,我只能看着那消瘦背影渐渐变得模糊直至消失不见。也好,自己能清静些。过了一会,我给自己泡了杯咖啡,忽然间看到拿这早餐回来的他“早上好,老板娘,早餐还是让我来买吧。”

我们相视一笑,这短暂的一天就在我亲手教他泡咖啡的过程中过去了。说实话他的手是真的笨,教了好久还不会不说,中间还被烫到好几次,真是我这个师傅最差的徒弟。不过看着他充满激情的样子也就忍住没吐槽他,看他现在的样子,又让我想起了那只傻猫咪,我想她了。

又是一年过去,他还在这留着,不过并不是因为没找到工作,凭借他的阅历经验和老练的技术,这一年期间也有不少公司向他抛出了橄榄枝。不过他对咖啡的兴致确实日渐提高,也就委婉拒绝了,甚至是用他的程序员技术为小店拓展了外卖服务,他这一心为了小店,我也不好说什么,就一直让他留着,还照常给他发了工资,最后这一年下来只能说是盈利颇丰。

只不过出乎意料的是前几日他喝醉了酒向我表了白,这让我不知所措以至于我这几天一直在躲着他,我清楚我并不讨厌他,不过也一定不会喜欢他。我以为已经忘记的小姑娘却时不时出现在我的脑海,我想她了,我想我是爱她的,除此之外我没有理由想她,处她之外我不会爱上任何人。

我拒绝了他,“你这样可不行哦,这算以下犯上,以后再说这些可就要扣你工资了。而且我有喜欢的人,很喜欢的人。”

有一说一,我的精神日渐憔悴,身体也一日不如一日,再加上两份工作,这着实让我难以抽出时间休息,最终还是把自己愁进了医院。

在住院期间,我看到了一个令我意想不到的人,是那个她的母亲,我曾经有幸去她家里做客,在我的记忆中这是一位很热情开朗的母亲。而如今她的样子差点让我认不出,是那么憔悴,苍老。可我还是没有抑制住自己的冲动,靠近她并向她询问着小月亮的情况,问了许多,问了她的学业,她在哪居住,在哪个地方工作,生活的怎样,过得开不开心,有没有好好吃饭,甚至是她的婚姻状况。

苍老的母亲只是拭去了我眼角的泪水,看着我的眼睛麻木说了句“她死了,在四年前。”

我愣住了,久久不能回神,我抱着她哭泣,哭了好久好久。

这天我们也聊了好久,从她小时候调皮聊到大学天天粘着我,聊到她的丧葬,聊着那些我一无所知的她的生活,她很痛苦吧,她很难过吧,我想。

这一夜过去,窗外的月亮一整晚没有从云层中探出头来,在被窝中的我一夜没有睡着,我只感觉心中空空的,或许这叫做难过吧。

第二天天刚破晓,太阳还未升起,就下起了微微小雨。我看了一眼在窗台趴着睡觉的猫,还是那么的可爱。它是我硬带来医院的,曾经面对着一整屋人的投诉谩骂,最终决定多花钱去安静点的去了单人间,和我的猫一起。

我换好衣服后便离开了医院,步行走向曾经的校园。

踏着这熟悉的路径,每走一步都是我曾经的记忆,脑海中浮现出她那张可爱的婴儿小脸,还有那弯弯的月牙般的酒窝。

这是我这四年来第一次走进这花园,一切似乎都没有变化,仍然是那位老爷爷照料着这里,可真是坚持的可爱。但仔细望去,那棵开着蓝花的树旁却种满了一种蓝色的花,这是曾经没有的,但它们很美,很美。

我走到树下摘了一朵蓝花,在团团簇拥着的花丛下我发现了一个信封,一个泛黄的信封。我打开它,里面的纸上工工整整写着这么几段文字:

我最爱的星星姐姐:

我想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去世了,或许你永远不会再看到这封信。

哈,没关系,我相信你会来的,这里可是我们的秘密基地,独属于我们两个人的秘密基地。

我知道我那天吻你没经过你的同意,是我唐突了,对不起。不过我是真的很喜欢很喜欢你哦,喜欢你的微笑,喜欢你站在舞台上的自信,喜欢你温柔的语气,喜欢你牵我的手,喜欢你每次抱我时的温暖,更喜欢你叫我月亮妹妹!很好听,我很喜欢的。

其实那天我是想表白完再告别的,我知道我得了癌症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再见到你,不过我相信以我的运气手术肯定会成功的,等我好了一定回去找你的,一定要等我哦!听见没!

记得少喝酒,虽然我从出生到这么大还没喝过酒呢,还真是遗憾。不过姐姐可不能做坏孩子,要听话,还要记得每天都得刷牙,吃早饭,锻炼,特别是吃早饭,不知道你现在还在学校还是已经工作了,以后没有人提醒你吃早饭可别傻傻的每天都忘了。哦对,一定要记得别再熬夜了,现在都开始有黑眼圈了,再熬都熬成夜猫子了,丑丑的我就不喜欢了哦。

好了,接下来告诉你我给你留的几个小礼物,可不要太感动哦。

看到这树下一圈的花了么,嘻嘻,是我种的,专门给你种的花,光是移植就花了我好几天呢(划掉)可是我亲自种的呢,从种子一点一点养的,全都是我的心意,问我爱你有多深,花花代表我的心。最后一点,我在这个花园里藏了一个小礼物哦,笨笨的星星能不能找到它呢?

我有一个愿望,做你的新娘子,一辈子爱你,一辈子陪你,一辈子做你的小猫咪,你可要等我哦。不要哭鼻子哦,我喜欢你开心的笑的样子,要是哭鼻子的话会变得丑丑的,我才不要丑丑的星星姐姐。好了,我最的爱人,在这里祝你幸福,以及忘了我。

不知何时我泪流满面,信纸不一会被滴落的泪水浸湿。我跪坐在地上一遍遍亲吻着信上的文字,企图寻找她曾经的香味,这终究只是徒劳。

真是个笨姑娘,把礼盒就藏在信封下面的泥土里,连盒子一角都露出来了。里面是一把小提琴,是我曾经最喜欢的一把,记得当初和她一起去店里时我在这把提琴前驻足了许久,她后来买下来了,真是个无可救药的傻孩子啊。

我已经四年没有再上过舞台了,换言之,我已经四年没有再拉过提琴了。或许有人还记得曾经舞台上有这么一个优雅自信的女孩,可如今不过一个在平凡不过的人,一个被世人遗忘的曾经最被人看好的新秀,可终究敌不过那一个“曾经”二字。

再次端起提琴,我微微侧过头去,枕在琴枕上,右手抬起巴西苏木琴弓,缓缓地,亦如白云飘过,亦如微风吹过,亦如那散去的飞舞的蝴蝶,那凋零的落叶。无数情思从琴腔内飘出,弥漫悠扬。

我看到了她翩翩起舞的身影,我走上前去牵住她纤嫩的手,至少在我的幻想里我给她戴上了戒指,成了婚,一起经营着咖啡小店,然后再把那个坏坏的男的踢出去,不对,让他当免费的劳工,然后天天在他面前撒狗粮。

想着想着,我笑出了声,我怎么也和她一样幼稚了,好像也不错。

我知道的,这棵树开的花唤作蓝花楹,它的花语是“在绝望中等待爱情”,也许她和这花一起等了我很久吧,在那些绝望的日子里只有这些寓意着绝望的花陪伴着,很痛苦吧。

我在心中一遍遍诉说着对不起,我明白的,我爱她终抵不过她爱我万分之一。

后来我向她的父母提亲,表明我要娶她,哪怕她已经不在了。

我依然记得婚礼那天穿着洁白婚纱的我手中捧着她的骨灰盒,这在外人看来是那样的诙谐愚蠢,但我清楚她已经穿过婚纱吻过我了,誓约之吻。我手里拿这一束蓝色的花朵,是她栽种下的爱,这花的名字叫做琉璃草,星辰花,又名勿忘我,它的花语是“永恒不变的爱”。

傻瓜,我怎么会忘记你呢,我最爱的小姑娘,蓝楹,你的星星姐姐来娶你了,这一次就是一辈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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