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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优私塾姚老师对民办中小学发展形势预判汇编

2021-10-08 14:20 作者:播优私塾秦老师  | 我要投稿

今年下半年以来,多地相继发文,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并明确要求调减民办义务教育占比。各地教育部门已经纷纷部署具体举措,一场围绕义务教育办学调整已经拉开帷幕。

尽管来自决策层对于民办学校在校生规模并未披露,但依照目前各地相继执行的范围,普遍把红线定在省域一级民办学校在校生规模占比控制在5%以内。

在本轮政策中,受到冲击最大的是河南、湖南等民办教育占比较高等地区。地方在调减当地民办义务占比过程中,能否提供充足的学位、老师编制以及地方教育财政经费负担问题,也是不少教育人士普遍担心所在。

教育人士认为民办教育增加了教育供给,也增加了教育选择的机会,满足了人们追求多样化的需求。民办教育存在一些个别乱象,但无法否认其在特殊历史背景下做出过重要贡献,需要用历史的和发展的眼光来看待。

“超额”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将何去何从

目前来看,主要有三种出路:

一是“民办转公办”

二是退出关闭

三是继续举办。

从可行性看,在不浪费既有教育资源的前提下,预计“民办转公办”会是最热门的选择,广州广雅实验学习、上海民办张江集团学校等都选择了这条路。

接下来全国或将掀起一股“民办转制”潮。考验地方财政实力的时候到了!

如果大批义务教育民办学校转公办,政府财政就要完全负起责任,生均经费、教师薪资、教师编制等问题都将会是考验。

对于想赚钱的民办学校来说,《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就是赤裸裸的“劝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能进行关联交易,不能被社会组织或个人以兼并收购、协议控制等方式控制……一定程度上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已经失去了营利空间。

再加上如今义务教育学校也要参加电脑摇号,失去了自主招生优势,一校独大的名校神话很难再被创造。

当然,控制民办教育规模,并不是全面扼杀。在东莞、深圳、上海等外来人口流入大市,民办教育仍然是重要补充力量,特别是对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来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存在,仍有重要意义。

民办中小学变生源优势为教育服务多样化的优势

在一些人看来,摇号政策出台以后民办学校原本拥有的优秀学生群体和家庭资源优势在逐渐消失,义务教育阶段课程与教材的统一也让自身校本课程的特色荡然无存;实际上,课程与教材改革并不妨碍民办学校的发展,对于民办学校来说,未来竞争优势就体现在让不同学习基础、不同个性的孩子都能够在这里获得公办学校无法获得的一种成长。国家课程的校本化实施、特色校本课程与独特校园生活体验恰恰给民办学校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

《实施条例》指出“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可以基于国家课程标准自主开设有特色的课程,实施教育教学创新”,只是强调民办学校“自主设置的课程应当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因此,新时期,民办学校在学情分析、课程资源开发与重新组合、教学组织形式、师生关系、学习内容选择、学习方式变革、学生的成长评价等诸多方面面临全新的挑战,民办学校不能再把学生成绩的优秀作为绝对的优势,而是发现需要不同学生的优势潜能,为他们成长提供更加多样化的教育服务,促使每一个孩子都能找寻自我,为自己的梦想而追逐。

未来将有更多民办学校主动参与结构调整

调整公民办结构的主要目的,是优化发展格局、促进发展方式的转变。由于结构本身具有维持其既有秩序和比例的趋向,调结构的过程往往以强外力推动为起始。不同地区之间民办义务教育的占比并不是均衡的,需求量大的地区可能维持相对略高的占比。

面对自上而下的任务要求,全国各地将涌现出不同的举措和办法,部分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或将面临“关停并转”,特定类型的民办学校(如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或将成为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民办义务教育的学校构成将发生改变。尽管当前公办民办结构调整更多表现为行政主导,但是未来将有更多民办学校主动参与结构调整。

一是从被动型“降存量”过渡到主动型“降存量”,一些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将主动剥离其义务教育学段;

二是从被动型“控增量”过渡到主动型“控增量”,有意于举办教育的社会资金将更多被引流到非义务教育领域。

民办学校的进入、退出、扩张、萎缩难以避免结构性利益刚性,但也将推动民办教育行业加速资源优化重组和优胜劣汰,逐渐走向新的平衡。

近十年民办中小学教育发展的总体趋势

1、规模增速逐步放缓,结构调整加速推进

我国民办中小学过去十年规模发展较快,是近十年基础教育发展的生力军。从2008年至2018年,民办中小学学校数由13081所增长至14857所,增加1776所,年均增长率为1.33%。招生数由328.88万人增长至502.73万人,增加173.85万人,年均增长率为9.96%。在校生数由1149.1万人增长至1849.14万人,增加700.04万人,年均增长率为5.05%。

这主要是由两个原因造成的:

一是随着新《民促法》深入实施和进一步落地,举办义务教育学校不能获取办学收益,使以营利为目的的投资者投资意愿下降;

二是随着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与日俱增,办学质量低且收费低,办学效益不高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会被淘汰、合并或转制。

2、从规模向内涵转型,质量品牌建设提速

多数具有农村户口的学生希望摆脱就近入学的限制,选择进入城市或乡镇民办学校,接受更为优质的教育。城市学生选择意愿更突出,农村学生(进城读书)则因为城市义务教育入学条件限制,更多选择到城市民办学校接受更为优质的教育,这为民办中小学选择走优质化发展的道路奠定了现实基础。但随着近年来公办中小学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逐步扩大,民办中小学面临的生存和发展压力与日俱增,由规模扩张转向内涵发展,以质量和品牌取胜,赢得竞争优势和办学效益,是其不二选择。

教育是慢的艺术。内涵发展、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必须依靠持续投入、深入创造。规模小、实力弱、效率低的民办中小学难以在越来越激烈的竞争中生存下来、发展上去。越来越多的民办中小学走上集团化发展的道路,以此塑造品牌、节约资源,收获集群效应。

与此同时,随着我国“去杠杆”改革的深入,金融市场的流动性不断降低,资本市场逐步将资源汇集到风险更低、资源利用效率更高、杠杆利用空间更大的教育产业中,这导致部分优质品牌的民办中小学通过金融杠杆的方式融资,强化优质和内涵发展。

3、中西部快速崛起,区域差距逐步缩小

调查发现,中西部民办中小学的经费投入和规模增幅都超过了东部。在投入上,2017年中西部民办学校的地方性财政经费投入比上一年分别增长了4.91%和9.92%,超过了东部的0.62%;中西部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举办者投入比上一年分别增长了79.85%和61.87%,而东部则减少了2.09%。在规模上,与2008年相比,2014年中西部民办初中学校数分别增长了7.10%和5.27%,而东部则减少了0.49%;中西部民办初中学校在校生数分别增长了22.42%和28.94%,东部则减少了27.82%。原因在于,东部民办教育在经历前一阶段的快速发展后,已经进入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新阶段,而中西部民办教育仍处于规模扩张、投资新建、快速发展的黄金时期,东中西部民办中小学规模的差距将逐渐缩小。

更值得关注的是,东部有实力的民办中小学教育集团近年来纷纷抢滩中西部民办教育市场,布局自己的“连锁店”,这在客观上有利于缩小中西部与东部民办教育的差距。

4、规范发展力度加大,配套改革持续深入

我国民办教育经过了几十年的粗犷发展,目前已经整体进入规范发展时期,加大规范力度是教育政策的基本价值取向。新《民促法》的颁布实施就是一个标志性事件,后续配套政策的出台也紧紧围绕“规范发展+配套改革”的思路进行。比如,新《民促法》在民办学校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和财产管理制度等方面作了更加明确细致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民办中小学不规范的营利模式,禁止了关联交易、贪污腐败等现象的出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第七条分别对公办学校举办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作了具体规定,且规定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应当具有法人资格,在师资、教学资源及招生、财务等方面享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这进一步明确了民办中小学的法人财产权,能够有效促进民办中小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还提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掐尖招生”、考试招生等违规招生行为也将得到进一步规范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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