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停工整改期间竟发生致死事故?深圳马田河泵站淹溺事故公布!
深圳讯 9月16日,本报从深圳市光明区政府获悉,马田河泵站工地“3·22”淹溺事故调查报告已于近日公布。
2021年3月22日10时许,在光明区马田街道薯田埔社区马田河泵站工地发生一起淹溺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事故发生单位云南伯斯兄弟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金文星,住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1270号3号楼3A幢201、201。
项目建设单位为深圳市光明区水务局。
施工承包单位为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梁向峰,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16号。
涉事工程为马田河泵站改造工程,是光明区存量排水设施提质增效工程施工点。2020年9月23日,深圳市光明区水务局与中电建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中电建十五局签订合同。2021年2月28日,中电建十五局与伯斯劳务公司签订分包合同及安全管理协议。
2021年3月16日,深圳市光明区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下发《安全预警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中电建十五局对马田河泵站改造工程进行停工整改,并于7日内整改完毕。中电建十五局项目经理部安排伯斯劳务公司对马田河泵站工地进行整改。
2021年3月22日7时许,伯斯劳务公司工人赵大富、黄勇进入马田河泵站工地主厂房东南角脚手架架体搭建作业区,搬运脚手架杆件并传送杆件。
2021年3月22日10时许,黄勇踩翻脚手板,坠落入第四前池水中溺亡。
死者黄勇,男,31岁,四川省江安县人。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人民币240万元。




经查明,事故的直接原因为:1.工人黄勇,安全意识淡薄,在涉事脚手架作业层脚手板上作业时未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其踩踏事发脚手板东北角时,脚手板发生翻转,不慎坠入前池水洞深水区。
2.涉事脚手架搭设不规范,事发脚手板未与杆件进行可靠固定,脚手板东北角无承重支撑,作业层脚手板未铺稳、铺实。
间接原因包括:1.伯斯劳务公司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伯斯劳务公司主要负责人黄祥钢,未认真督促检查本单位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经调查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因在整改期间劳务公司安全管理工作不落实而导致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调查组的处理建议:
事故责任单位伯斯劳务公司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由深圳市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事故责任人员:黄祥钢,伯斯劳务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由深圳市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对其处以行政处罚。
(《中国基建报》于海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