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合肥市人社局最新通知!事关全市专业技术人员

2023-04-08 11:51 作者:lh18zj  | 我要投稿

近日,合肥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做好合肥市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合肥市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一项战略任务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小编给大家整理了一些重要内容。

一、范围对象

   全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继续教育内容和培训方式

(一)公需科目及学习方式。

2023年度全省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为:《学习二十大精神,建设美好安徽》等九大专题。专业技术人员可选择这1个专题学满30学时,即可认定完成当年度的公需科目学习。

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继续教育”,登录并注册学习学习二十大精神,建设美好安徽专题。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公需课学习后,须参加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打印合格证书。

(二)专业科目及学习方式。

鼓励行业主管部门自行开展线上、线下继续教育培训,可结合行业特点自主选题,报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备案,学时由行业主管部门按规定核定

三、继续教育学时登记、验证工作

(一)学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年均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30 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即可,但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均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

(二)学时登记。各行业主管部门、继续教育基地、相关培训单位在培训工作结束后,需将学员的培训内容、学时和考试考核结果及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学时登记应按照时间顺序逐年、逐项登记、不得涂改,并在“部门审核意见”栏,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印章。

(三)学时验证。市属企事业单位由市直主管部门验证学时;通过档案代理机构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各级档案代理机构验证学时;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委托合肥市评审的中央、省属驻肥单位,省直单位)申报评审当年按属地原则至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验证学时。

感谢观看

关注我了解更多资讯!



合肥市人社局最新通知!事关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