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古赛尔希桑
眼镜说完话后,身体在大幅度的剧烈呼吸后,流出了一身汗,等他缓下来的时候,连招呼都没有打,就去飞机中的浴室里洗澡了。
我靠在沙发上,思考刚刚眼镜说的话,而春夏则是小心翼翼地把那根“头发丝”给收了起来。
眼镜刚刚的话已经很明显了,在莫里安身上出现的问题很大,在他五十七岁到五十八岁之间的这段时间到底发生了些什么,至今还无人知晓,但是,气螨这个东西应该就是在这段时间内到莫里安手上的。
春夏用石英瓶把气螨装起来,然后把桌上的灰清理掉之后,从冰箱里拿了一罐汽水,一边喝一边说道:“气螨在古埃及时代是也不是很出名,因为古埃及人不会去盗法老的坟墓,所以这些家伙没有营养就变得跟头发丝一样。”
“气螨一开始进入体内时,整个人会变得特别有精神,据说那个时候,人的运气会变得特别好,我一开始也没怎么相信,毕竟......逆运之法,太过匪夷所思。不过现在看来应该是真的。”
“不过运气一旦耗尽,再消耗的,就是自己的寿命了,所以莫里安才只活到66岁。”
春夏说完后,就靠回沙发上,眼睛又闭上了,好像又睡过去了,而泡泡还是在数那些白色巧克力,而且每数完一遍,他就把巧克力又分成原来的两倍,接着数,现在桌上的巧克力的平均大小,已经只有1平方厘米左右了。
我闲来无事,拿起地图再看一看。
这次去得是埃及,埃及的土地面积说不上有多大,也就中国九分之一的大小,不过就这个小小的土地上,却诞生过可以与中国在文化古老程度上比拟的古埃及,这里也流传着许多不为人知的秘密。
我本人其实也有些期待这次的旅行,小时候家里人经常会去埃及走走,可是每次都不会带上自己,鬼爷曾经跟我讲,说我去了就回不来了,可是我根本不信,现在想想,我估计埃及是有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吧。
想到埃及,我的思绪又回到了从英国带回来的莫里安的那两只眼睛,既然其中一只里有气螨的存在,那么不用想都知道另一只肯定也有,不过那一只好像被西瓜给拿走了。
“对了,西瓜去哪了?”
“哦,西瓜啊,他去英国了。”
春夏连眼睛都没有睁开,仿佛在说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虽然没有明说,但是春夏的话已经很清楚了,西瓜去英国调查当年的一些事情了。
“气螨应该只是我们这边的说法吧,在埃及当地,这种虫子叫什么?”
“.....纳乌海得......”
“什么意思?”
“无限深渊。在埃及神话中,大致的历史分为三个体系,其中一个体系就是原初之水体系,其中被分为四队神侣,分别代表着深渊、无限、黑暗、不可视的,而传说,纳乌海得就是在‘深渊’中诞生出的‘无限’。”
“这种东西脸古埃及人都没有见过多少,据说是最邪恶的根源,而这玩意也牵扯到了一个人。”
“谁?”
“公认的第一位埃及法老,拉美西斯二世。”
听到这句话,我的脑子里开始回忆起拉美西斯二世的有关记忆:拉美西斯二世,塞提一世的儿子,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位法老,在他之前的,都是国王,只是到了他这一代,才开始有了法老的称呼。他一生的成就,最为显著的就是卡迭石战役和阿布辛贝神庙,而其中较为有趣的就是阿布辛贝神庙了。
阿布辛贝神庙的名字据说来自一个小男孩,1813年被发现,和下游的至菲莱岛作为努比亚遗址存在,不过虽然说是拉美西斯二世建造的,但是实际上据说是他的妻子奈菲尔塔莉所建造的,只是为了向努比亚宣示主权而已。
这座神庙里也发生过不少事情,比如在黄昏可以听见拉美西斯二世的低语声,可以在月圆的时候,看见许多人影在神庙里游荡……
“所以我们这次的目的地在阿布辛贝神庙?”
“不是,在西北边的沙漠城市,古赛尔希桑。”
春夏的这句话让我有些好奇,按照他刚刚的话来说,这个气螨跟拉美西斯二世有不小的关联,正常来说,应该先去阿布辛贝神庙那里才对,可是却把目的地定在与阿布辛贝神庙相距一整个埃及的古赛尔希桑,这只能说明,古赛尔希桑的价值甚至还要高于阿布辛贝神庙。
“是你那个朋友的王宫吗?”
我问道,能让春夏这么重视的只有他的那个朋友了,但是春夏却摇了摇头,说道:“跟他没有什么关系,只是要去见另外一个老小子而已。”
“老小子?不会又是那种七八十岁的老大爷吧?”
“怎么可能!”
春夏摆摆手,我听到这句话就松了口气,以前跟春夏出来的时候,春夏总是会去见一些以前的朋友,他经常好奇的跟过去,然后就会被当成春夏家的小辈,被问东问西的,这让我有些烦躁。
“那老小子已经94了。”
“噗!.......咳咳......”
我一口果汁差点就吐在了春夏脸上,关键时刻一憋,结果把自己给呛到了,我拿起纸巾擦擦后,问道:“那这次又是哪家的后裔啊?”
“萨姆提克的后裔。”
听到“萨姆提克”这几个字眼,我顿时站了起来,说道:“你说是萨姆提克?那是后王朝的姓氏了吧,难不成那个人是......”
春夏并没有因为我的举动而感到吃惊,只是点点头,说道:“对,26王朝的那个建立者,就是他的先祖,这位可是有纯正的皇族血脉呢。”
“真正意义上的皇亲国戚吗?......所以,他跟这件事有关系?”
“嗯,准确的说,这件事还是他告诉我的。”
“哦......”
十几个小时的旅程后,背着炎热的阳光,一部庞巴迪落在了离古赛尔希桑最近的马特鲁赫机场。
“真热啊!”
我冒着这热烈的阳光,心中只想骂娘,感觉在阳光亲切地“照顾”下,自己回去估计会黑一大圈,春夏、眼镜、泡泡也陆续的下了飞机,眼镜被这些阳光照到的时候,也只是皱了皱眉头,没有说什么。
“你定了哪家酒店?”
“马沙马特鲁亚德里亚酒店。”
眼镜淡淡地回答道,我不知道这是哪个酒店,只是问了一下,“离这里多远?”
“3.24公里。”
“走吧。”
四人出了机场,搭上的士,往眼镜定好的酒店出发,在路上的几分钟时间,我顺便还查了查这个马沙马特鲁亚德里亚酒店的信息。
马沙马特鲁亚德里亚酒店,携程评分4.6,可以说是马特鲁港里评分较高的酒店了,而且Marsa Matruh海滩离酒店也就三公里,地段不错,老板听说也是个热心肠的人,看来还不错。
“你上一次来埃及是什么时候了?”
在刚坐上车没多久,春夏就问了泡泡一个没头没尾的问题,泡泡看着窗外的场景,说了句:“30年前了。”
这句话是用中文说的,所以司机也没听懂,不然估计可能是满头的问号,因为泡泡看起来可能连二十岁都没有,可是他却在30年前来过这里,这听起来十分的荒谬。
可是在座的几人都没有感到任何不妥,仿佛这句话再平常不过。
之后,大家也没有说过什么话了,就这样一路安静的来到马沙马特鲁亚德里亚酒店。
......
夜晚,埃及时间19:00,北京时间13:00。
我一身灰色的运动衣,站在露台上,看着几公里外的海滩,内心平静,不过这种平静持续不了多久,我的电话就响了。
“喂。”
“来404,我们聊一下明天的路线。”
“哦。”
......
两分钟后,春夏推开了房门,房间里,泡泡和眼镜也都到了,我们四人围坐在床上,春夏拿出了一张埃及的地图,在马特鲁港这个位置画了一个圈,然后在靠近西北部的位置又画了一个圈。
“古赛尔希桑。”
春夏用笔敲了敲这里,解释道:“这次的事情虽然是跟我那个朋友有关的,不过说到底也只是丢了一件东西而已,即使这件东西十分贵重。”
春夏说得轻描淡写,但是我们都知道那玩意可不是贵重就能解释的东西,即便是放在发达国家,那都是国宝级别的东西了,天边石碧,存在于神话之中的宝石,它其实并不是绿宝石,只是它体现在人类认知中的颜色是绿色而已。
在已知出现过的天边石碧,每一块都不太一样,里面所包含的东西也不一样,张家的老爷子也曾得到过一块天边石碧,里面是一块指骨,一块与水晶成色差不多的指骨。
老爷子的推断,天边石碧应该是跟玛雅文明同时期的产物,而且制作天边石碧的这个生命,有着超过人类几万年的科技水平,因为他(她)将一块体型巨大的矿石浓缩到十几立方厘米,可体重却没有任何下降,即便是以人类现在的技术也难以做到。
老爷子的推断使得几个家族里的人到开始注意到了天边石碧,而我也是对它感兴趣的其中一人。
“跟我那个朋友有关的地方,除了他自己的那座神庙之外,一个是古赛尔希桑,还有一个,是阿布辛贝神庙。”
春夏的红笔又在东南的位置画了一个圈,然后又在达莱泉的位置画了一个圈。
“我那位朋友是12王朝的后裔,是王朝更替中有幸活下来的,而知道当时12王朝有后裔的,只有十九王朝的拉美西斯一脉的人,以及,现在住在古赛尔希桑的那位。”
“所以这次我不打算先去我朋友的那座皇宫,我们先去古赛尔希桑,见见那个老小子,然后直接去阿布辛贝神庙,看看当年那位到底有没有留下些什么,最后,我们再去我朋友的那座神庙。”
“大致就是这样,你们还有什么想问的吗?”
“......”
房间里,我们几个沉默了一下,眼镜先开口道:“你怎么这么肯定是跟这两个地方有关呢?倒斗的那群人的可能性不大吗?”
听到眼镜提出这个问题,我们也抬头看向了春夏,春夏直接了当的说道:“不可能是倒斗的那群人。”
“为什么?”
“首先,那玩意是埋在流沙中的,每年还会因为地壳的移动有所偏差,再者,我朋友在自己神庙外面倒满了水银,最后,他在自己的长眠之地里,养了一些不能被人看到的东西,那些东西已经活了几千年了。”
“活了几千年!”
我们几个人顿时就有了些思绪,我开口说道:“你有没有关于他们的一些线索?”
“那东西有点像蜥蜴,但绝对不是蜥蜴,而且几乎是刚死亡,就会被他们的同伴吃掉,所以......我只得到了一小部分。”
春夏一边说着,一边从自己的合金箱里取出一个80厘米长、40厘米宽的透明长方体盒子,我伸手去接那个盒子,盒子入手比我想象的要重。
“这是石英做的?”
“嗯,玻璃太脆。”春夏随口说道,我也开始看里面的东西,眼镜也往这里看来。
石英盒子里放着一只约有60厘米长、15厘米宽的类似于手臂一样的青苔色物体,手臂的前端有三根相当于手指的部位,只不过这些手指十分的短,但是它们十分尖锐。石英盒里还有一些福尔马林药剂,把这一部分的肉体给保存起来。
我端起石英盒子晃了晃,那只手臂随着里面的福尔马林的晃动,也有些沉了下去。也就在这一刻,神奇的一幕发生了。
就看见那只手臂往石英盒子下方沉降的时候,手臂的肉体瞬间软化了,变得像一滩软趴趴的烂泥。直接穿过福尔马林液体,贴在了石英壁上。
还不等我反应过来,春夏就一把拿走了的那个石英盒子,轻轻一晃,那只手臂又再次回到了液体中央,我也看见了刚刚被手臂贴过的地方,石英好像变薄了一点。
“这是......盐酸!”
眼镜仔细地看了一眼后说道。
眼镜对于任何跟化学和物理有关的知识都可以说是了然于心,他的话跟顶尖教授说出来的性质是一样的。
“的确是盐酸,这也是你们要注意的,那些动物的血液拥有很强的侵蚀能力,如果去了,一切小心。”
“为什么生物的血液会有盐酸?”
“不知道。”
......
次日清晨,我们一行四人走上了去第一个目的地的旅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