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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OUL/乃贝】五日 番外(贝拉篇)

2022-07-05 22:20 作者:南十二_  | 我要投稿

我是贝拉 今年已年满19岁,在京城边开了一座不大不小的客栈,招了几个伙计,过着平平淡淡的生活,我看惯了形形色色的人,听了各种各样的故事,嘴边永远只是浅浅勾一下,再点点头,表示知晓了。我无心去管,我不再对生活抱有任何期待,进账几何与我无关,饭菜可口倒也不必,衣物合身便可,仅仅是能活着,便够了吧。

我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出现了这种念头,可能是9岁时我唯一的玩伴小狐狸被迫离开,可能是13岁时家道中落停止了学业被锁进深院内学习女红只为嫁个好夫家,也可能是15岁时匆匆出嫁绝望的坐在花轿中前路未定最终逃了婚,也可能是穿着嫁衣一路跌跌撞撞到了京城被骗去了所有钱财,吃了几年的馒头咸菜终于攒出了一点积蓄,开了一家客栈,结束了颠沛流离的生活。之后每日便是起床洗漱,下楼查账吃饭,然后回房间练字习武,活像一只蜗牛,不愿离开自己的保护壳,或者,更像一只受伤的幼兽蜷缩在自己的小窝里独自舔舐伤口。

直到我遇见了她,应该说,再次遇见了她。我同往常一样下楼查账,她穿着冰蓝色的苏绣月华锦衫独坐在饭堂中透着冷冷的气息,后来我才发现这是我对她最大的误解。约莫是狐狸的能力吧,客栈中人来来往往,不乏俊男俊女,我应是看过许多副面孔,偏偏她为我擦嘴角的一颦一笑留在了脑中,怎么也扫不走。

她很狡猾,总是打着婚嫁的名义戳着我的软肋将我生生拽出我的客栈。我太久没有见到这般热闹的景象了,在街道上很是紧张,她也不顾我的想法,握住我的手放慢了脚步。我略有些诧异,倒也随她去了,我的直觉告诉我,我不讨厌她。这反倒是给了她得寸进尺的机会,短短几日,一点一点打乱了我的生活轨迹,一寸一寸侵蚀着我的一切,定制了上好布料的衣物,日日精心梳妆打扮,餐桌上的白粥咸菜不见了踪影,每日总有几种不一样的小点心,雀跃等待着她带我去新的地方。她是漫漫循规蹈矩的日子里的那个变数,又在我离开壳的时候给了我足够安全感,仿佛我的生活,就应该如此,我的身边一直有她的存在。

许是她过于喜欢逗弄我了吧,连着我的心都乱了。从第一次见面,我的心跳就开始加速,血液在血管内沸腾,我的拳头紧了又松,松了又紧,结结巴巴好半天才说出话,免不了又被她嘲笑了一番脸红。裁衣量体时,她的指尖轻轻滑过我的皮肤,明明是冰凉的指尖,留下一串灼热的感觉,我只好眨着眼睛全力演示我的不自然。我不太明白,为何与她的每一次肢体接触,都令我与如此大的感受,就像一杯烈酒,从舌尖一路在胃中灼烧,然后让四肢都跟着温暖起来。

我许是病了,也可能是疯了。我对她的占有欲逐渐膨胀。那日我亲手为她安排了相亲,却吃味于她与其他人在一起吃饭说笑。我压抑着情绪,端着笔故作镇定,我讨厌从她的口中出现别人的名字,我只想让她的眼里都是我,一点一点,吞噬她。那日我看到了她写的婚约,落款处恰是我们的名字,站在花轿前,心中郁结散尽,这不是我病了,只是我的心再次因为一个人悸动。而她呢,我不确定,但此时却有一个更大的困难压在我身上,我很想问问上天,我是这般不配得到幸福吗

很早我便开始怀疑她的身份了,从她对我熟悉程度,从她吃东西的那种优雅从容的感觉,甚至说她明示我了,那份婚约上在不起眼的拐角处,开了一朵墨花,我对比了小团子的墨花,纹路基本一致,只是尺寸大了一些罢了。我不是什么封建守旧的人,我不在意她的身份,只想听从心脏为她跳动的节奏,只是会有点感慨,我的小团子离开后长的很好,落落大方,出的美丽。我也清楚明了,我喜欢的不是小团子的她,是原原本本现在与我接触的她。或许是这般身份,让我们格外的坎坷。

那日在寺庙里,小和尚的师父同我讲了一个故事,绥绥白狐,九尾庞庞。与君相拥,地久天长。据传涂山有灵狐,狐可生九尾,幼时,聪慧的白狐可以短暂变换为孩童样貌,但四百年才可真正修得人身,长至五百岁需当娶亲,抬花轿上门迎回涂山,意中人入轿时,晴天下雨,半日不停,若不成,人身不复重回兽形。可有一只白狐,眼见心爱之人已到谈婚论嫁的年纪,苦于自己年岁不够,偷偷吃了涂山仙树的果实,强行让自己修成人形,带着花轿下了山。这果实只够让她在人间维持五日的人形,若不成便要重回兽形了。我听得明白师父的意思,开口询问解救之道,他说,能回到涂山便可维持人身但必定会受到惩罚,若她独自一人回去我们便永世不可相见,若她将我迎娶回涂山,她将被停滞时间容颜不老,而我依旧会生老病死,百年后饱受相思之苦。我谢过了师父提点,出去了。

狐狸的耳力了得,她又修炼许久,想必应当知晓了,我内心杂乱,不知所措,但她依旧是那副撩人心弦的模样,我们谁也没有拆穿这件事。我坐上了花轿,晴朗的天空下起了雨,我呆呆看着雨丝,多希望她的意中人不是我该多好。之后的夜晚我久久不能合眼,我想过上那台花轿同她回涂山去,但又不忍让她看着自己的爱人变老死去,我也想过让她留在人间,但不复人身对她来说实在是不公,思来想去,还是让她尽早回涂山妥当,她走她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这样对我们来说都好,都好,真的,都好。最后一晚,不会喝酒的我一杯接着一杯往喉咙里灌,我想,是不是只要醉过去,我就不用去面对分离,可惜的是,我的大脑一直在尽忠尽责。她来了,坐在我身边,递给了我一个吻,混合着酒精的苦涩,疯狂而又热烈,我试图去索取更多,一遍遍划过她的口腔,她也毫不吝啬,回应着我的需求,之至大脑缺氧才松开。第二天,她离开了,连着花轿一起,我的心脏钝痛,好似被人一刀一刀切成条,又细细剁成末,此生再也不得相见,我果然没有这般豁达。

人见过光明,就再也无法忍受黑暗,我依旧穿着素色的衣服,吃着馒头咸菜,不愿踏出客栈半步,但再也不是那般滋味。我明白,我还是向往,有一个人,牵着我的手,走在热闹的集市,喂我吃糖葫芦,看日出东方,看夕阳西下。我总是晃神,身边好像她依然在我身边,穿着点燃空气的颜色,说着不知羞耻的话,看我脸红结巴。再眨眨眼,桌上只有两杯冷了的茶盏,还有变硬的绿豆糕。

不知过了多久,反正时间对于我来说已是惩罚,我坐在柜台前拨弄着算珠,一抬头,眼前多了一抹白色,她回来了,是狐狸的形态,我紧紧抱着她,眼泪沾湿了她银白色的毛发,想起来老和尚的话,又狠狠的把她推出去,仰着头不让眼泪继续流出来。她凑过来,舔干了我的眼泪,凑在我耳边,我永远记得那句话,她说,

五日太短,我想与姑娘,共久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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