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士兵留队的优惠政策
按照解放军现行士官制度,士兵服现役两年后可以选取为士官,其等级由下至上依次为:初级士官(下士、中士)、中级士官(上士、四级军士长)、高级士官(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
国家和军队对大学生选拔士官有以下优惠政策:
符合士官选拔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官可以优先选拔。
对于具有复杂专业技术和能力的大学生士兵,自愿继续服现役,符合岗位准备要求的,原则上保留至中级士官规定的服役年限。
对于确定为士官培训对象的大学生士兵,优先考虑参加相应岗位的专业技术培训,优先考虑担任基层队长、班长和副班长。
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首次选择为士官的大学生士兵,优先参加相应岗位的专业技术培训,优先担任基层队长、班长、副班长。
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首次被选为士官的,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