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碧生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某项目存诸多问题,北京龙建集团被罚
10月30日,本报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由于总承包施工的北京碧生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袋泡茶生产厂项目(1#生产车间等7项)施工现场存在诸多问题,北京龙建集团有限公司近日被处罚。
据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建法罚(市)字[2023]第010663号显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龙建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9111000010282828XH
违法行为类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职权编号C1667000A010
违法事实: 2023年9月12日本机关对你单位总承包施工的北京碧生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袋泡茶生产厂项目(1#生产车间等7项)现场检查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以下问题:1.施工现场6#生产车间北侧北京龙建集团有限公司使用的配电箱的金属围栏未做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不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5.2.1条第4项的规定。2.施工现场6#生产车间东北侧木方未分类成垛堆放,未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覆盖,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第6.2.2条的规定。3.施工现场基坑深度4.9米,西侧部分边沿处未设置防护栏杆,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第2.2.8条的规定。4.施工现场6#生产车间内北侧一台北京龙建集团有限公司使用的固定式分配电箱中心点距地面垂直距离为0.9米,不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8.1.8条的规定。上述行为违反了4条技术标准,未违反强制性条文,易造成触电、高处坠落、火灾等事故,属于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
处罚依据: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和《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职权编号C1667000A010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给予你单位处55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0.550000
处罚机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张志清
处罚决定日期:2023-10-27
处罚公示期限:2024-10-27
(图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据天眼查显示,北京龙建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12月1日,注册地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月华大街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10282828XH,法定代表人为张志清。(文|中国基建报 蒋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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