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自由主义批判II:无所事事或积极行动?对受损生活的反思

谈谈心理咨询知识科普
我们都知道焦虑现象的社会环境因素,同时,我们也清楚社会变革的长久性,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完成的。根治焦虑就如解决绝症,用于缓解焦虑的“方子”,无论是精神分析,还是认知疗法,抑或寻找新的意义,都是治标不治本的办法,但就像某些绝症,即使现有技术手段就是无法治愈,也不能放弃治疗,可以减轻并发痛苦。心理咨询行业可能长期处于蓬勃发展状态。
那些为了赚钱的半吊子咨询师,犹如错误的用药会让正常人深陷疾病牢笼,错误的咨询同样会让正常人深陷内在混乱的深渊。心理咨询所面对的是一个个具体的人,传播的专业性的技法,面对的是符号化的人,完全不评估自身传播内容是否适用具体点人。这便引发了新的伦理思考。
目前咨询太缺少信息时代下的咨询伦理讨论,具体的人与抽象的符号化的人的辨别。很多专业人员也无法意识到他们传播知识的潜在风险。与传统医学相比,一个药师传播某种药品的使用知识,一个人听后,使用该药品,造成了损失,药师可能承担责任,现行民法有很好的辨别逻辑,药师创造了危险,但如果有请在专业医师的指导下服用的免责声明,以消除风险,可以免责。然而,心理咨询的病情界定缺乏客观性,心理咨询的疗效无法衡量,难以评估对具体个体的损伤。这些都使得咨询知识传播成为了法律的灰色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