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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杨禁赛8年可惜,可事情还挺耐人寻味的。

2020-03-01 10:20 作者:何锐锐大朋友  | 我要投稿

昨天还在上班,就看到孙杨被禁赛8年的消息。


我起初是疑惑,怎么会这么久,看体育这么长时间,都很少有过这么长时间的处罚。


是不是有什么误会?是不是有哪里出了问题?


其次是,被几句评论直接带跑偏,觉得西方势力见不得孙杨好,就是要想办法弄我们。


工作这么长时间,我就有一种不愿轻易相信随意看到的言论,毕竟话一出口,打几个字,都很容易,但是事情到底怎么了,除了当事人,也没人知道。


而更何况,当事人也只是表现出当事人想让你看到的东西。


但孙杨之于我,是这样的:看他游一千米居然可以看的热血沸腾,直播,录播,都看,虽然在看游泳上,我只是个国家蜜,自己人游的好不好,都顶,一点门道都不懂,可激动啊。所以我很在意的是,游泳队最近青黄不接,那孙杨奥运会还能参加么?


媒体也说,即便这次能够申诉成功,那在这段上诉的漫长时间内,也没办法参加奥运会。


因为太可惜,所以我带着几个问题看了看这里面都发生了什么:


1 事情原来的经过是什么?


经过不完全的拼凑,发现当时是这样的:原本就有至少60次类似的检查,只有一个人有检查资质,其他都是跟随的业余人员。而之前孙杨都正常接受,可是最新的一次,那一次检查当中,还是只有一个人持证,孙杨不同意,于是给的血样尿样,跟领队之类的领导通了气。


都让保安给砸了,这就是所谓的暴力抗检。


更重要的,文件写的,只需要一人有资质就可以检查,孙杨团队认为是每一人均要有资质,之前六十次一样的文件,一样资质的检测人员,突然就不同意,很难让法官信服。


再有,孙杨还迟到了一个小时,直接判他缺检似乎也可以,他自己又不拒绝,检查完还砸样本。这段让我也觉得匪夷所思。


不但这样,后来的听证会当中,孙杨找到的翻译,也很糟糕:


检察官问的是60次比赛尿检有多少次提出上诉(check血检/尿检官的有效证件)。孙杨回答从小到大我拿了无数次冠军,你问我多少次,我真的记不清。

中文也讲不利索,孙扬听不懂她的中文口音,英语也翻译的不正确。整个听证会因为翻译失误耽误大量时间。


另外,负责这个案子的律师,是之前负责王宝强离婚案的律师,对体育届这样专业的仲裁场合,实在是乏善可陈。


说到底,孙杨说自己是清白的,可他没说出拒绝给样的原因,真让人难受。


2 孙杨本身有没有问题?


有,如果事情如媒体,如各方披露的这样,我是法官我也觉得有问题。


一个不能自圆其说的被告,说实在的,挺难有机会上诉成功。


而他说自己是清白的,可是别人判的,不是他是否清白,而是他做的“抗检”这件事情不对。


3 会不会是“西方势力”在从中作梗?


会不会有可能,有人把检查样品拿去掺兴奋剂?一个最客观的说法是这样:


历史上几十万次检查从来没有人干过掺兴奋剂的事情。


第一,打开容器的装备是特制的,只有在特定的检测机器上才能打开,而且是一次性。第二,继续杠,那人就是要搞某人而且有条件加料。这个以前有这方面的工作者科普过,样品有两份,一般是存一份测一份,你提出怀疑,测保存的另一份。第三,还要杠,两份都加料了,并且很好的处理了一次性问题,那么问题来了,你如何在加料过程中保持浓度一致?


当然这是很多人的盲点,很多人以为拿个罐子装里面,别人想打开就打开了,可一个中国女检测官带着一个小护士和一个司机根本不可能也不会有这个能力去诬陷人,他们在里面加东西诬陷孙杨也没有好处


而样品每一份的容量有细微区别,除非在现场有专业仪器在封之前测量,否则很难做到完全一样。


会不会有可能,故意操纵案件,为难孙杨?


我看到有一部分对于案件的描述,是这样的,里面讲述了关于孙杨团队在现场的表现,和国际公法学者Sands对话的片段:


在孙杨方证人作证后,Sands教授指出本案中存在运动员对其医生、团队有“高度依赖”(high-level of dependence)。这其实在一定程度上对孙杨方是有利的,如果集中对此展开论述,虽对运动员是否违规没有性质上的影响,但与运动员的“过错”有关,能影响处罚(如有)的轻重,也似乎能从某种程度挽救公众形象。


除明确指出本案所显示的运动员对其团队的“高度依赖”,Sands教授还直指孙杨方的辩论策论是完全基于己方对ISTI相关规则的理解 ——“你们有没有停下来想过,有没有转念想过,万一你们对授权文件的理解是错的,怎么办”?他不止一次地发问。孙杨团队无法对这个振聋发聩的问题进行有效回应。


Sands教授无疑对这个问题感受相当强烈,他使用了“Did you pause to think” 以及“Did you turn your minds”等强烈的语气,某种程度透露了他在听证后对本案的态度——即难以置信,孙杨团队将关乎一名世界顶尖运动员职业生涯完全系于己方对规则的主观理解。特别是,巴医生在已经有一次兴奋剂违规记录后,难道不应该考虑到,万一自己或自己仰仗的老师(即韩医生)对规则理解有误,运动员将付出巨大的代价,所以更应三思而行吗 ?


(Sands教授向巴医生发问,“Surely you must have, against that background, thought for a moment if you or Dr Han, both of you, have got it wrong, the athlete risks paying a big price?”)


看完让我觉得,这很难去想,哪怕真的有势力从中作梗,但这样大的纰漏和破绽,也真是成了活靶子。


4 这件事情应该给我什么样的思考?


有人说,这件事情就像老婆要看老公的微信,老公又一句话不说,把微信删了,说我没有见不得人的事情。


有人说,这就像我每天经过检查站要测体温,我觉得我没有发烧,然后把温度计给弄坏。


都挺像的,但都不准确,因为什么样的比喻就导出什么样的结果。


你不能说老婆你为什么今天要看我手机,我今天还不能给你看。


你不能说我弄坏了你的体温计是因为我今天不想让你测。


此外,作为运动员,相信团队,也没有办法,平时天天训练,那还有别的人可以相信?


再加上,就是这个团队给了你夺冠的那么多机会,为什么不信。


可问题又在这,夺冠的专业不代表处理这些事情的专业,找的律师本就是在这个领域业余,话都说不清楚,还怎么去辩论呢?


——所以,专业的人才能办专业的事。


以及,我们到了新的地方,去讨论别人要给我们定罪的东西,其实是很弱势的。


最后,关于孙杨本身,我也喜欢他的战绩,游泳,对外展示出来的阳光的样子,我都很喜欢。


但有些细节上的东西,也可以说,性格上的东西,很多时候从他做出抗拒检查选择的时候,就已经决定了。


另外说一个与这件事情无关的,关于孙杨的另一件事:


孙杨在雅加达亚运会上第一天夺冠后身穿个人赞助品牌361度服装领奖,而不是中国体育代表团规定的统一领奖服安踏。一名中国运动员在领奖台上身穿和其他中国运动员完全不同的服装,这是前所未见的,完全无视规则和契约精神的特例。


这件事后来,孙杨还是胜利了,代表团,亚运会赞助商,都没办法。杨毅评论是这样的:


最后这件事的结果,我又意外,又不意外。意外的是,代表团和运动队现在的控制力这么差,在这么大的压力下,就是没办法让一个超级明星彻底遵守规则。可转念一想,又不意外了。这就是我们这个国度啊。我们这个国度的文化,就是精英阶层拥有的特权,凌驾在一切之上。不只是体育,体育只是社会的缩影,文化、教育、医疗,在每个领域都一样。我们就是这样一个文化里崇尚人治大于法治,遇事不是先看法律规则,而是先看这事儿发生在谁身上的国度啊。


联想到那位Sands律师对孙杨团队的态度,还挺耐人寻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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