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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子里的疯子们——《河边的错误》读后感

2023-11-06 02:36 作者:Clover_plus  | 我要投稿

    在正文开始之前,需要说明的是,这篇文章主要是对余华的中篇小说《河边的错误》进行探讨,和其衍生作品无关。正如余华本人所说,任何知识说穿了都只是强调,只是某一立场和某一角度的强调。事物总是存在两个以上的说法,不同的说法都标榜自己掌握了世界真实。这篇文章也仅仅是笔者对自己思考内容的一些记录,与读者进行分享。       河边的错误毫无疑问体现了余华早期的先锋派写作探索,从时间线上看,这篇小说的成稿和发表时间和他《十八岁出门远行》的完稿和发表时间在同一个时期,这个年纪轻轻的小伙子正意气风发,锐意进取地对自己更早期地写作进行批判,从而诞生出在文学上更加进步的作品。实际上阅读《河边的错误》一文,读者能够明显地感受到这篇“侦探”小说极富个性,并不拘泥于创造一个谜题然后揭秘的传统套路,而是通过特殊的写作手法将行文重点放在了让读者体会一种独特感受上。       第一遍阅读《河边的错误》,支离破碎的叙事手法和血腥恐怖的杀人命案渲染出恐怖的氛围,读者能从中获得最直观的感受就是迷惑不解和心里发毛。通读故事后,从表面上看,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就是一个疯子以残忍手段犯下命案后却无法被严惩,导致几条人命接连逝去,无可奈何的警察最终选择动用私刑枪决了疯子,避免更多的人受害。在这个故事中,最大的讽刺效果就是故事结尾警察最终通过伪造精神不正常的证明逃避了法律的制裁,曾经保护杀人犯的法律,在他变成杀人犯后也保护了他自己。       这个最浅显的解读其实没有什么问题,因为这正是作者想要展示给读者的故事。但是这个解读是留有遗憾的,因为整篇文章里大量支离破碎的文字在这个故事框架下除了烘托气氛外都没有什么实际意义。有一种评价认为文章中大量走访调查其实是反映不同社会关系下形形色色的人在刑侦过程中的不同面貌,这种评价当然不错,但是却仍然没有深入分析作者写作的真正意图。       要想揭示作者的意图,可能还要先分析作者。作为作者的余华在这个时期展现的反叛精神是显而易见的,他深入批判那些人们认为理所当然的事情,然后展示事物的另一面。这不是说人们的常识是错误的,而是说事物的本质可能并非总是如人们想当然的那样和其表象呼应。在《虚伪的作品》这一宣言性的文章中,余华讲述了一个小故事。一九八九年元旦的第二天,史铁生为余华揭示了一个真理:在瓶盖拧紧的药瓶里,药片是否会自动跳出来?一个正常人的经验会告诉我们,不揭开瓶盖,里面的药片不可能出来,但是这恰恰是悲剧的根源。也许有这样一个药瓶,里面的药片就能出来,但是如果我们坚定地相信自己的常识,那么永远不会去验证这个药瓶是否有这样的功能;相反如果敢于尝试,不仅仅可能发现药瓶的新功能,甚至可能创新地想到如何设计一种这样的瓶子。       一个具有暴力倾向的疯子,不需要任何理由地使用残忍手法杀了人。这整件事情恰恰就像一个瓶盖拧紧了的药瓶,这个故事是符合人们按照常识进行的想象的。实际上在文章的世界中,整个地区的人们都接受了这个故事,当然警察系统实际上也接受了这个故事。在办案时,实际上警察并没有找到决定性的证据证明这个案子就是疯子所为,但是疯子在接受问询时可不会为自己开脱,急于结案的警察系统最终接受了这个故事并将疯子认定为凶手。       在《河边的错误》的整篇故事中,作者通过零碎的语言不断地抛出一系列看上去没什么营养,但又好像和凶案息息相关的信息,不断地挑战着读者的常识。客观的说,在这篇文章里作者压根没有给出破案所需要的所谓线索,也没有在故事结尾通过一个侦探来揭露事情的真相。作者的真实意图也许正是引发读者的思考,在读者思考凶案线索而找不到头绪时,又反过来引导着读者对自身进行反思。疯子真的是这一切悲剧的幕后凶手吗?如果真正领会作者的意图,再重读这篇故事,其实作者自始至终都没有给出答案。对于这个没有答案的问题,每一名读者都可以给出一个自己的答案。也许文章想要传递的,真正重要的其实便是这种对自我的,对常识的反思,批判的精神。       从这个角度来看,文章末尾医生反复追问警察同样的问题,意味又更深了一层。在调查案件的过程中,警察不断盘问每个人了解细节,恰恰就像是医生盘问自己一样。警察不知道自己调查的人是否说了真话,就像医生不知道自己的回答是否真实一样。警察盘问的人给出的回答经常不知所云,莫名其妙,简直就像是医生盘问警察时警察故意作怪给出的回答一样。从这个视角看,每个人都像是疯子。       下面是笔者对于这篇故事给出的自己的思考。要弄清楚整件事情,还需要从头到尾再看一遍文章内容。       从头阅读整篇文章,开头便是么四婆婆在被杀之前的视角,婆婆直到傍晚才发现自己养的鹅不知去向,又发现本该关得很严实的篱笆门敞开着,于是抄起门后的竹竿到河边去赶鹅回家。叫唤了半天之后婆婆听到身后的脚步,回头之后视角戛然而止。就如同文章中其他文字一样,作者只是给出描写,而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婆婆身后来人正是行凶者,但是从下文种种来看,这种推断是有合理性的。       视角一转,一个男人跟着另一个男人身后在河边走,他们两人并不熟识,只是同在一个小镇有些眼熟。前面的男人回头看了他一眼后迅速离开,而后面的男人看到了那群鹅,不出意外的话应该也看到了凶案现场。       在日落之后,天未黑之时,一个女人看到了鹅,又看到了凶案现场,吓得一边跑一边摔跤,在路上摔跤时遇到另一个年轻男人。女人指了凶案现场的方向,男人惊讶,顺着看过去却什么都没看到,也并没有过去确认而是继续走。       最后,一个在河边玩时看到凶案现场的孩子,在告诉很多人都没人信之后,直到天黑到底,路上已经看不到几个行人时才终于找到人相信自己,并最终引发消息的传开和围观。从后面的证言可以知道,孩子发现凶案现场的时候天快要黑而没黑,也就是几乎和女人在一个时间段。 直到凌晨两点零六分,刑警队值班的小李才接到消息并叫醒了故事的主角——刑警队长马哲。而开小汽艇从县里到镇上时,东方已经开始微微发白。       法医的验尸报告显示,罪犯用柴刀突然劈向受害者颈后部,随后又劈了三十来下才将死者的头劈下来,并且“镇上几乎每户人家都有那种柴刀”。么四婆婆下午四点到四点半出门去河边,孩子发现人头的时候在七点左右,这中间便是案发时间,由于前文里小孩并不是第一个发现案发现场的,我们知道案发时间的范围大概可以再往前推一点。由于埋尸的坑是现成的,作案时间不会太长,很可能在一个小时内完成犯罪现场布置。       马哲在婆婆家中发现了房梁上的麻绳,在河边看到了“洗衣服”的疯子,在一百米开外的位置发现了女人摔倒时留下的发夹,最后和小李碰了头。小李在故事中扮演着传统故事中侦探的角色,他搜集信息,进行推理,发现镇上的人都知道婆婆有钱,而案发后婆婆身上却没有钱,分析这起案件的作案动机很可能是为了劫财。       婆婆没有亲人,在两年前开始照顾疯子,把疯子当成自己的孩子对待,实际上疯子成为了婆婆的精神寄托。有一种解释认为婆婆和疯子实际上是在行夫妻之事,笔者并不这么认为,屋内的动静越来越大,镇子上的人偷听得一清二楚,实在没有理由把揍人和行房混为一谈。什么是疯子?行为反常,使正常人无法理解的就是疯子。从婆婆给疯子带红领巾等反常识的行为来看,年纪的增长已经使婆婆丧失了正常人的思维逻辑,几乎是一个疯子了,在她内心可能真的把疯子当作自己的孩子。       下一段里女人发现自己的发夹丢了,为了洗清嫌疑主动找到了马哲。她出于害怕急于洗清自己的嫌疑,发言颠三倒四,前后矛盾,几乎不能提供有效信息。从她的口中我们知道她是在六点半到的凶案现场。尽管她的发言不可信,但是对应小孩在七点左右发现凶案现场,结合她和小孩都是在天黑而未黑之时发现凶案现场这一事实,这个证言还是较为合理的。       婆婆家的柴刀在一个月前就遗失,河边的坑也早就存在,种种迹象似乎在暗示凶手对于行凶早有准备,但是这一切又似乎像是巧合。家家户户都有的柴刀,出于什么理由要早早从婆婆家偷来呢。但是如果顺着这个思路往下走,凶手应该在行凶之前也常常出没在河边,这样他才能挖好坑,踩好点,做好行凶的准备。那么,小孩口中无意透露出的那个朝他笑的大人就变得可疑了。       这个人名叫王宏。而这个在小孩口中的好人,面对调查实际上却表现出了暴躁的性格,旁人也评价他孤僻。案发当天他五点半多一点的时候出门,六点钟回来。从文章开头可以初步推测他应该正是那两个走在河边的男人之一。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凶手行凶的时间还可以继续往前推,至少在六点之前。如果再结合他的证言,那么他应该是走在后面的那个男人,看到了前面男人的背影。       顺着王宏给出的男人的信息,马哲小李两人找到男人。显而易见的,这个男人精神上的压力非常大,整个人非常疲惫。根据他的证言,他在五点半看到了凶案现场。这个证言大概率可信,因为他也看到了自己身后的人,因此没有理由编造一个会被戳穿的时间。根据这条信息,作案时间又往前推进,应该在五点半之前。同时在男人的回忆中提供了另一个信息,疯子那天也在河边。 这个男人叫许亮,三十五岁的年纪,没有家室,也没有异性往来,唯一的嗜好是钓鱼。邻居眼中的他很孤僻,同事眼中的他很开朗。这个人物的设定充满了矛盾,更增添了他身上的可疑氛围。邻居说他那天下午四点左右出去,而许亮说自己五点半到河边,这中间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间隔有些太长了。而面对这段时间做了什么的询问,他却无法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声称自己和熟人聊天却又说不出是和谁聊天。到了这一步,“侦探“小李觉得可以对他采取行动,而马哲觉得证据还不充分。       另一边马哲展开了对疯子的调查。有两人作证案发当天傍晚五点半到六点之间,看到疯子提着水淋淋的衣服走回来,对此感到惊奇。从这个细节可以知道,疯子“洗衣服“的行为是在案发那天才开始的,而不是一个之前已经发生过的行为。恰恰是在案发之后,疯子天天都被看到提着水淋淋的衣服。这之后在马哲的追问下,两人中的一个人给出了另一个关键性线索,案发当天疯子回来时还提着一把柴刀。     随后的调查明确了案发之前疯子从没有“洗衣服“的行为,而且案发当天疯子在婆婆走后不久也往河边的方向走去。那时他的身上穿的正是他天天手中提着的水淋淋的衣服。疯子和婆婆并不住在一起,马哲搜查疯子的房间后发现了婆婆遗失的柴刀,更是在刀上的血迹里化验出了跟婆婆一样的血型。如此充分的证据,已经让马哲心中断定疯子就是杀人凶手。       对于逮捕疯子的决定,小马有些犹豫,因为疯子无法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法律无法惩治一个疯子。疯子被人绑了起来,绑了一个星期,这使他对那个绑自己的人非常害怕。我们无从知道对疯子的处理的具体内容,但是在疯子已经能够自由活动的时候,又一颗人头出现在了河边。       死者今年三十五岁,职业是工人。法医的鉴定结果表明死者同样是被人从颈后用柴刀砍死的。疯子屋里的柴刀又化验出了和死者一致的血型。这一次案发之后,没有人怀疑,都一致认为是疯子行的凶。       随后死者妻子和马哲的对话几乎让人摸不着头脑。笔者私以为此处由死者妻子发问,马哲回答的场景对应了前面都是马哲发问让受调查的人回答的场景。不能否认死者妻子那平静到诡异的行为似乎暗示她精神状态的不正常,但是马哲面对死者妻子的询问给出的虚伪回答恰恰映射了前文那些受调查者的虚伪回答。       从死者妻子那里离开,小李告诉马哲,许亮自杀了。许亮试图服用安眠药自杀而失败了。他的一个二十五六岁的钓友及时发现了沉睡不起的他。根据钓友的证言,许亮似乎容易产生幻想,甚至将自己催眠,将别人做的事当成自己做的事。某种意义上这也是一种精神疾病。随后钓友抛出了另一个重要线索,许亮曾经要求他出面证明案发那天他们两个聊了一个小时的天。毫无疑问这一线索将许亮的嫌疑度升到了最高,因为他不仅不愿意透露自己那一个小时在做什么,甚至还冒着被揭发的风险去找朋友帮忙做伪证。       有的人会将怀疑的目光投向这个钓友,怀疑他行凶的可能性。一种说法是许亮会把别人做的事当成自己做的,也许钓友行凶之后误导许亮,使其以为是自己做的,最终逼死许亮。但是从结局来看罪行从头到尾都是由疯子来承担,让许亮背黑锅的设计似乎和文章发展并不相符。       小李在从许亮嘴中得知他第二次又出现在案发现场后,再一次发挥他“侦探”的角色,开始了自己的分析,怀疑许亮和疯子共同作案。但是随后马哲一句话就让小李的推理不攻自破,邻居看到许亮始终待在自己家里。许亮说自己出门了,是假的。       两年后婆婆家住进了人,梁上的麻绳被老鼠咬碎,露出了里面被咬碎的钞票,婆婆一案中不见的钱财终于找着了踪迹。也是这个时候,被关在精神病医院两年的疯子回来了。疯子回来的时候躺在担架上,遇到人就受惊,然而过了一阵子究竟是恢复了过来。某一天,又有人看到疯子提着水淋淋的衣服和沾满血迹的柴刀走过来。       这次死者是那个发现婆婆案发现场的孩子。同时许亮自杀了,这次他死了。尽管邻居看到他一天都没出门,但他坚定的认为自己去了河边,看到了案发现场和疯子。于是他自杀了。       不知道过去多久,一个夏日之夜里,出来散步的人突然发现了走过自己的人非常古怪,最终醒悟那是疯子,就呼喊起来,于是整个街上的人都惊慌起来。但是奇怪的是第二天所有人都说自己没见到那个疯子。疯子回来了吗?疯子确实回来了,马哲知道这些镇上的人不会全说实话,大呼小叫的人怕承担责任也不会承认。马哲来到了那个熟悉的地方,一枪打死了疯子。       马哲被疯子逼疯了,他无法忍受一个孩子被无辜杀害,更无法接受这个疯子反复杀人而得不到应有的下场。所以他开枪了。开完枪后他满意地看向桥上的孩子。毫无疑问孩子能听到枪声,但是孩子却没有注意。这个镇上的人都是这样,“没注意”。无论是第一次婆婆一案中数个发现了案发现场的人,还是前两次案发当日目击了疯子拎着沾血柴刀的人,都是“没注意”。他们明明发现了端倪,却不会主动给警察提供情报。如今他杀了疯子,这两个孩子同样不会去报警,就算他们把事情告诉大人,大人也不会当真。马哲太了解这个镇子,一切正如他预料的那样,所以“他感到很满意”。       马哲被疯子逼疯了,但是他并不自认为疯。然后他就被医生送去了精神病医院。当他胡乱回答医生问题时,妻子和局长就高兴,当他正确回答问题时,两人就紧张。然而当他真的要进精神病医院时,妻子和局长的表情是目瞪口呆。目瞪口呆这个表情当然可以解释为两人没有想象到事情进展顺利的惊讶,但是也和喜悦丝毫沾不上关系。妻子和局长的初衷大概只是想利用精神病来帮助马哲逃脱法律制裁,但是却将马哲送进了精神病医院。而从疯子的经历不难想见,马哲进入精神病院后会遭受什么样非人的虐待。我想这种目瞪口呆的另一层意思,就是两人没想到马哲真的疯了。妻子和局长没有想到马哲回答问题的方式居然会这么的奇怪,在他们正常人的思维中,只能够想象着回答一些错误的答案,然而在马哲这个真正的疯子脑子里,想到的回答却是看似好像关联,却驴唇不对马嘴的东西。       马哲真的杀了疯子吗?如果马哲的精神状态在更早的时候已经不正常,那么也许这一切都只是他的想象,整个镇子都没人见到疯子,他开枪杀了疯子也没有引起小孩的注意。种种迹象表明也许这一切并不真实。许亮能够幻想自己三次去往河边,马哲也可能四次幻想自己见到医生,疯子的精神世界是常人无法想象的。如果马哲的精神状态真的不稳定,那么初见端倪可能就是在他和第二个受害人的妻子谈话时,在那里回答问题时他同样表现出了不知所措和语无伦次的状态。       《河边的错误》整个故事都透露着荒诞,凶手杀人没有动机和理由,第二个死者甚至不在故事中扮演角色;同时凶手作案手法又极为残忍,还具有一种诡异的仪式感,将死者尸首分离后还要埋起来,把头放在坟上。可以说,作者写作的一个焦点就是营造“疯”的感受,而那些传统侦探小说的要素反而成为了可有可无的东西,某种意义上被作者消解了。       如果细究起来故事的漏洞不可谓不多。凶手为什么要提前一个月偷走作案凶器?疯子在神智不正常的情况下为什么能够精心策划一起谋杀?既然是婆婆先出门,疯子后出门的,那疯子怎么知道去河边能够遇到婆婆?唯一的解释就是没有解释。疯子不需要理由,只是把柴刀带回了自己家。只是某天恰好带着刀出门,恰好在河边遇到婆婆,又恰好心有所动杀了婆婆,无意识地砍下头颅,恰好边上有个坑就把尸体埋了,恰好把头颅放在坟上。而这么多的恰好,又重复了两次,一共造成了三起命案。       另一个无法解释的问题是凶手使用残忍手法斩首,刀身沾血自不必说,衣服也很容易沾血,那么按照疯子那种玩游戏般的洗衣服手法,根本不可能不在衣服上留下血迹,偏偏全文反复提到的那件湿淋淋的衣服,从头到尾都只是湿淋淋而不是沾染血迹的。       当然这些问题可以当作作者的欠考量,如果非要解释,可能反而造成更多的问题。这里笔者给出一种阴谋论的解释,那就是凶手引导疯子行凶。在文章中小李对应了传统侦探小说中侦探的角色,给出了很多信息和推理,他所推理得到的健康人和疯子合谋,有可能就是真实发生的事情。许亮在文章中留下一个巨大疑点,那就是他在无法解释的一个小时里究竟做了什么事情,乃至于需要做伪证也要掩盖。笔者猜测许亮可能患有人格分裂这种精神疾病,在那一个小时里由于受到巨大精神创伤,许亮的大脑选择了诞生人格并封印的方式逃避现实,但是这也导致了他对于那一个小时里发生的事情毫无印象。人格分裂也能够解释为什么邻居和同事对他的印象截然不同,很可能对应了他的不同人格。对真相毫无所知的许亮害怕自己真的就是凶手,所以终日惶惶不安。而在被找去调查那一个小时在干什么时,一个漠然的人格出来回答问题,于是表现出了和在家中惶惶不安完全相反的性格。 由于真的没有人能够为他作证,在那一个小时里他很可能就真的在河边,参与了这起犯罪。当后面犯罪一次又一次重复时,他的记忆也不断被刺激闪回,造成了他的记忆错乱和精神压力增大,最终逼迫他自杀。如果上述分析成立,那么这就是两个精神病共同犯下的罪行。 疯子的暴力倾向很明显,他会狠狠地打婆婆,也会攻击精神病院的医生,如果有人把刀递到他的手上,那他杀人的概率其实并不低。在这个镇子上,每家每户都有这样的柴刀,所谓的凶器并不一定就是婆婆丢的那把柴刀,只要有心促成命案的人把自家柴刀交给疯子就可以。这三次凶案的谋划者都不必是同一个人。某种意义上说,即使只是镇子上的人沉默纵容疯子拿刀的行径,就已经是帮凶了。 镇子上的人为什么要杀这三名受害人呢,杀害婆婆的理由可能是为了谋财,只不过凶手也没有想到婆婆把钱藏得这么好。又或者婆婆口袋里本来也装了钱,被杀之后就被拿走了。第二名受害的工人,由于没有在故事中扮演角色,读者无从知道其社会关系,只能知道他有一个精神并不正常的妻子,和一大批参加婚礼和葬礼的宾客。也许幕后主使人是其中之一。第三名受害的小孩,从始至终镇上的人对他的态度都不友善。父母大人不相信他说的话,那个孩子心中很好的大人对他施以愤怒,老人不愿意当着他的面将信息透露给警察。可以说镇子上有很多人,尤其是看不惯他(说真话)的大人,希望他能够远离自己。他的父母不让他去河边玩很可能就是一种保护。但是假如被这个孩子撞破什么秘密,当事人自然有动机把孩子引到河边配合疯子处理掉。 疯子三次杀人行凶,三次回到镇上,整个过程中镇上的人几乎是纵容的态度,似乎暗示了疯子和镇子人们的某种沉默的合作关系。同时当镇上人们遇到疯子时也会害怕,因为也许自己就是下一个被除掉的人。在夜晚大家大喊大叫,到了白天大家又明白无事发生,也就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继续包庇疯子的存在了。 故事的结尾,警察马哲终于无法继续忍受镇上人们,镇上这群精神病对于自己的愚弄,忍无可忍地一枪杀死了疯子,终结了这可耻的连环杀人。而讽刺的是,那一刻他也就变成了疯子,一个帮助别人处理掉“疯子”这个人的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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