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关对法定检验商品以外进出口商品实施抽查检验
中国海关总署近日发布公告(2021年第60号),8月12日起,对法定检验商品以外的部分进出口商品实施抽查检验。
进口商品包括:洗碗机、空气净化器、电子坐便器、食物垃圾处理器、电磁炉、打印机、文具、仿真饰品、汽车内饰件、服装、头盔、儿童安全座椅,纸或纸板制的盘、碟、盆、杯及类似品等。
出口商品包括:节日灯串、LED照明光源、儿童自行车、儿童滑板车、电动童车、玩具、塑料食品接触产品等。
该范围根据进出口商品实际情况确定,重点是涉及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国内外消费者投诉较多,退货数量较大,发生过较大质量事故以及国内外有新的特殊技术要求的进出口商品。
提请相关产品的进出口商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