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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三年制专转本录取规则

2023-05-05 14:47 作者:转本帮网校  | 我要投稿

三年制专转本录取规则

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投档办法是:按考生报考类别,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D、E、G、F、H志愿,只要被检索的8所院校及其专业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及其专业,即直接向该院校的该专业投档。


统考考生的录取按平行志愿、征求平行志愿、服从志愿及降分录取等四个轮次进行


▶ 平行志愿录取


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由接收院校确定,并及时退回不录取考生的电子档案。


▶ 征求平行志愿录取


在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公布未完成“选拔计划”的接收院校(专业)情况,各生源院校负责通知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由接收院校确定。


▶ 服从志愿录取


在征求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将向尚未完成“选拔计划”的接收院校(专业),投放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填有院校服从志愿的考生档案(考生须符合录取院校招生专业的要求)。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由接收院校确定。


▶ 降分录取


在服从志愿录取结束后,向尚未完成“选拔计划”的接收院校(专业),投放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0分(含10分)以内,且在平行志愿中填报该校(专业)的考生档案。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由接收院校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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