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全三类人员是指
安徽安全三类人员是指: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具体包括: 1、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等; 2、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等; 3、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