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末狂想》Ⅴ - 双生的两极 : 光魔法 与 暗魔法
双生的两极 - 光魔法 与 暗魔法

注:《终末狂想》为时光终末的神秘学、哲学、魔法学、科学等众多学科的学者们共同撰写的知识普及用刊物。【实际上就是世界观设定集】

在介绍了魔法的基础理论(详见《终末狂想》的第二与第三篇)后。本篇,我们将为大家介绍两种非常特殊的魔法类型——光魔法与暗魔法。首先进行一个声明,本篇中所提及的光与暗魔法在因果上的概念基本是纯净的,通俗来讲,我们常常把光和热联系在一起,但本篇中讲述的、作为纯净的光暗魔法的基础部分,是不含与温度因果的关联的。
那么,我们就从光与暗的特性开始说起。
光暗第一特性:因果干涉性(因果源素流动强度干涉性。)
耀眼的光辉闪烁,它将唤醒并见证世间一切。光,能够照亮万物,让我们能够看清这个世界的一切,它是各种因果与存在被人们感知到的一种媒介。而光魔法最基本的原理,就是将光的作用在一定时间与空间范围内提升到更高的水平,提高因果源素的流动性,以至于将一些难以被感知或利用的因果源素得到强化而变得易受感知共鸣。而在视觉上最明显的效果,就是一片区域短暂的产生明亮光辉。
至暗否定万物,妄把一切都归为沉寂与虚无。虽然听上去很有虚空之味,但暗本身也是因果的一种。暗魔法的基本原理,是让一定时间空间范围内,除了暗以外的其余因果源素的流动性都得到削弱,甚至导致干涉的区域或特定目标暂时无法被感知。在这种效果下,根据不同的强度,可以造成一个特定目标无法被人感知(也就是所谓的遁入暗影、隐身)。亦或是一整片干涉区域变成不可视的黑暗。
光暗第二特性:可塑性(可视性)
从第一特性的介绍中。笔者就提及光魔法在视觉上的效果,是产生明亮光辉。那么为什么暗魔法也具有可视性呢?这是相对而言的,“不可视的黑暗”在周边环境作为可视的情况下,那么所谓的“不可视”就是“相对可视”的。就好像你在画布上的一小块泼上了黑色墨水一样。而足够强大的光暗魔法,能够将干涉的区域塑造成型甚至使用,如剑、长矛等武器,也可以塑造成球体投出。
光暗第三特性:互斥性(可抵消性)
这个特性相信大家都不难去理解,对于没有深入了解光暗魔法的人们来说,光和暗就像是水火不容的两个存在。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如此,光与暗魔法在同时作用的情况下,会互相抵消其效果,同等的光与暗魔法同时作用在同一区域,那么这个区域什么事也不会发生。而如果光暗不平衡,那么效果会依赖于更强的一种来产生。
——插一段有趣的话题。请不要尝试用光魔法塑造的武器与暗魔法塑造的武器进行近身对抗。你们的武器会互相穿过而无法进行招架与格挡的操作。(所以我们经常见到光暗掌握者使用塑造的魔法武器进行投掷,如光矛)。顺带一提,光魔法也可以用来破除暗魔法所作用出的隐身效果。
目前来看的内容,都还算好理解,也是对于非业内人士(指修炼光暗魔法的学者)的简单科普。而接下来我们要说的,可能就需要花点心思才能明白了。
光暗第零特性:根源互证性、共存必然性、动态平衡性
虽然光与暗具有互斥性,但是在根源上,却具有互证性。首先,光与暗的概念位于其余基本因果概念之上。我们无法判别其最初产生的根源。部分学者认为可以理解成“光与暗随着因果的存在而存在。”
换一种思路理解,世上如果没有光,那么就剩下一片黑暗,任何存在都无法得到证明。也就是相对于光的,暗 这种因果的存在也无法得到证明。与此同时,我们可知的是一个常理“有光就有影。” 是的,任何我们所见到的影子中,都是存在一定量暗属性的因果概念的。那么,由此我们虽然无法得知光和暗的根源,但这两种因果概念却保持着互相证明的特性。因此,光无法脱离暗而单独存在,而暗的概念也必须由光来证明,我们便推出了光暗两种概念的因果共存必然性。再继续向下理解,虽然光与暗互斥,却必然共存,他们保持的是一种整体的动态平衡。
那么如果光和暗存在绝对的平衡呢?圣堂的主人,也就是亚诺斯曾经做过实验,结果是非常惊人的。首先根据两者的互斥性,光暗同等会互相抵消。但在实验中,在模拟出的微型封闭时空中,控制整体时空的光暗两种概念变量至完全平衡后,在封闭时空内的其余因果随之一同消失了,而再破坏平衡后,一切又恢复了原状。换言之——短暂的虚空。他们会产生一种没有时间空间概念的“界”。
只有理解了这几个第零特性的,具有极高魔法造诣的学者才能进入至高魔法学院去研究光暗魔法。或许到了这里,内容的理解对于大多读者来说已经开始变得困难起来了。那么我们就顺势来讲讲关于光暗魔法的修习吧?
一般来说,我们的魔法修炼者,都比较常见的会专注于一种类型因果魔法的学习,甚至是具有明确方向性的。如我们常说的“操控植物的自然魔法师”、“精通爆破的烈焰魔法使”。但光暗魔法不同,根据第零特性,光暗魔法修习者必须双修。单独的修炼光魔法或单独修炼暗魔法,都会让自身的因果不平衡而产生混乱。具体而言,与光共鸣时,自身体内的因果流动性也会得到极大的提升,而如果到达极致,会导致施法者的身体无法承受而产生“光爆”,最终自身也化为光的概念本身。 与暗共鸣时,同样会降低自身除了暗以外其他因果的活跃程度,最终导致“暗灭”,自身成为暗的概念本身。
光暗魔法修习者必须善于掌握自身的光暗动态平衡,不能让任何一边过度。多数光暗魔法修习者,甚至是精通者都存在“双重人格”的特点,但不同于病理上的多重人格或是人格分裂症。他们的双重人格和光暗两种概念的特点具有某种程度上的相似之处。(不同人格在具有一定共性的同时,又存在少部分互斥的不同之处,却又能够互证存在,保持共存与动态的平衡。)有趣的是,这种双重人格却又有助于他们来掌控自身光暗的平衡。
这种第二人格具有不可逆性。一但创造无法收回。
题外话。对光暗掌握达到很高水平的人可以同时操纵光与暗因果干涉区域的细节,在避免互斥的情况下创造出自己第二人格脱离自身肉体的可见存在。他们往往需要亚诺斯与海瑟薇尔的巅峰人偶术帮助来构造一个特别的人格容器。
光与暗魔法被时光终末大圣堂列为了一般人不可接触的禁忌魔法,而只对拥有高魔法造诣的魔法研习者开放。这是一种没有回头路的魔法。但作为合格的科普,也是希望更多的人能对光暗魔法有基本的了解,不贸然接触,更多的对修习者的双重人格有尊重之心。这会让我们守护的终末净土拥有更加安全而美好的明天。
有时候,光与暗被称为(小因果、小虚空)。
你在暗示什么?中之人光暗法师说
然而并没有,因为亚诺斯是中之人的中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