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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餐饮服务单位巡查详解(9.未经营使用硼砂、罂粟壳、亚硝酸盐、河豚鱼等国家…)

2023-03-17 10:29 作者:双梦为何  | 我要投稿


       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是指将严禁在食品中使用的化工原料或药物当成食品添加剂来使用。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包括吊白块、苏丹红、王金黄(块黄)、蛋白精(三聚氰胺)、硼酸与硼砂、硫氰酸钠、玫瑰红B、美术绿、碱性嫩黄、酸性橙、工业用甲醛、工业用火碱、一氧化碳、硫化钠、工业硫磺、工业染料、罂粟壳等。


国家禁止餐饮服务单位提供非食用物质(常见)

硼砂

        硼砂经常违法添加在河粉、烤冷面和凉皮,使这些食物变得更有弹性,也会起到防腐的作用,从而延长保质期;添加进粽子里,就有利于糯米等谷物中的淀粉分子和蛋白质分子充分伸展,从而使口感变得更好;生猪肉上涂抹硼砂,可以起到保鲜作用;在虾类身上涂抹硼砂,则会增加虾类的色泽与美观度。

大烟壳粉(罂粟壳的俗称)

       餐饮商家在食品中非法添加罂粟壳成分的刑事案例超百余起,早餐小吃店、卤味熟食店、羊肉粉(汤)店、胡辣汤店、火锅类底料、熟食汤料、菜品调料成为使用罂粟壳的重灾区;个别不良商家为了招揽更多客源动了“歪脑筋”,在自制的“秘方”汤底里添加非法原材料提鲜,试图以此牢牢抓住食客们的胃。

工业用火碱、工业用甲醛等工业用品

       为了降低成本,一些不法商贩用工业用火碱、工业用甲醛、吊白块等处理牛百叶、牛肚、凤爪,以达到提升色泽、口感、防腐和掩盖腐坏变质的效果。


食品添加剂与非食用物质的本质区别

食品添加剂:可食用、可使用、按规定使用是安全的

非食用物质:不可食用、不可使用、大部分有毒有害,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是严重的犯罪行为


如何判定属于非法添加物?

1、 不属于传统上食品原料;

2、 不属于卫生部公布的食药两用或作为普通食品或新食品原料;

3、 未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

4、属于卫生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中的非食用物质;

5、非食品级(工业用)的添加剂。

  现场检查的时候可以通过手机查询品种、配料名称、使用范围等来判断。


河豚鱼所有品种都禁止经营吗?

       通过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审核通过取得有效《养殖河豚加工企业资格证书》的加工企业经加工、包装后的河豚鱼产品,并且加工企业的河豚应当是来源于经农业部备案的河豚鱼源基地养殖的红鳍东方豚暗纹东方豚两个品种,方可进入商超、农贸市场流通经营,进入餐馆作为食材制售食品。取得《养殖河豚加工企业资格证书》的加工企业明细可在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官网上查询。

养殖的红鳍东方豚
养殖的暗纹东方豚

禁止加工河豚鱼的范围

①禁止加工经营所有品种的野生河豚鱼。

②禁止经营养殖河豚活鱼、未经加工的河豚整鱼。

③不得经营未取得有效《养殖河豚加工企业资格证书》的加工企业加工的河豚鱼产品。

总结:餐饮店不能经营鲜活的,同时来源是经过特殊许可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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