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历史沿革(第二十五期)
消费主义
(一)消费主义是消费主义大概念中的一个细分,消费主义是当今西方资产阶级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科学领域中因知识传统而对消费主义有不同的定义与诠释,如绿色消费主义、消费者保护、消费者运动、消费者权益等等,消费主义对发展中国家有很大影响。绿色消费主义是西方民间环境保护组织所提出并广为宣传、努力实行的一种主张,它要求消费者不购买那些在生产过程或使用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的产品。绿色消费主义是“环境保护运动”的一个组成部分,如70年代末“地球之友”为了保护鲸而发起一场国际性的运动,以禁止销售含有鲸鱼原料的产品,它列出此类产品的种类以及制造商与零售店的名称、地址、姓名等,终于迫使厂家停产。又如1988年4月在保护臭氧层问题上“地球之友”使用同样的方法,它散发15万份传单,上面列有不含氯氟烃的产品,以便消费者抵制那些含有氯氟烃的产品。由此掀起声势浩大的运动,迫使生产厂家宣布两年内停止生产氯氟烃,绿色消费主义的出现反映环境意识逐渐深入人心。从文化研究观点出发时消费主义被视为是一种获得愉悦的活动形式。消费一词可追溯至14世纪,意同挥霍、用尽,而在16世纪出现的“消费者”一词也有相似的负面意思。然而到了19世纪中期伴随“消费者”一词替代原来的个体化的“顾客”,“消费者”已转化成中性词,用来指涉相对于“生产者”的抽象实体。到了20世纪这种抽象的用法进入日常的生活领域,成为大众的代称,且具有支配性的意涵。大众的需求是由满足他们需求的一方所创造的。因此消费主义在后现代语境中不再指涉过度购买行为。从社会学观点出发时消费主义是物质极大丰富前提下人们处理物与人的关系的方案之一,市场经济出现以前物品是劳动的直接成果,而物品的生产与交换通常在一地之内完成,这个时候物品的价值是它的“实用价值”,而非“交换价值”。在市场经济社会中因为市场的形成,人们在交换过程中人为的估量一物的“价值”,扭曲体现劳动的“实用价值”。消费主义可能会造成公民社会的消逝,因为消费主义的基本意识形态是市场关系,也就是在所有的人际关系中市场逻辑成为指导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变成需要通过消费所获得。如此一来一般人必须要是积极的消费者才能是好的公民,这便排除经济上弱势的中下阶层民众在公民社会本应享有的那些“不论贫穷或富有都享有同等待遇”,如教育、医疗保障等。消费主义与晚期资本主义联系在一起,对财富的追求是资本主义的一个动力,它具体表现在对资本利润的获取。而利润的获取不能不依赖于商品交换的实现,即产品有消费者购买。由于技术进步导致的劳动生产率的大幅度提高和产品的过剩,消费者的欲望对商品交换价值的实现具有越来越大的作用,这种情况在战后西方更是突出。马尔库塞、弗洛姆等人早就看到鼓励和扩大国民的消费需求成了资本主义良性运行的条件之一,为达此目的,消费者的欲望、需要和情感便成为资本作用、控制和操纵的对象,并变成一项欲望工程或营销工程。

(二)因此今天的生产已经不仅仅是产品的生产,而同时是消费欲望的生产和消费激情的生产,是消费者的生产。只有“生产”出一批有消费欲望和激情的消费者,产品才能卖得出去,商品生产的目的才能实现。这里所谓“消费”并不是传统政治经济学范畴里所指的对物品的需求与满足,而是指人与物品之间的关系。《消费社会》的作者鲍德里亚认为消费构成当下资本主义社会的内在逻辑,这些逻辑包括:商品消费面前人人平等:在消费社会里生活中的一切都成了消费品,无物不可以被消费。消费品的普遍存在证明资本主义的合理,消费社会首先论证资本主义平等的神话。消费不仅仅体现在物质文化上,更体现在文化含义上,还体现个人身份:英国学者卢瑞认为消费文化是20世纪后半叶出现在欧美社会的物质文化的一种特殊形式,物质文化领域里的消费不限于商业系统。商品由文化环境确定用途,日用品也有文化含义。卢瑞援引另两位学者的话进一步阐明自己的论点:“商品都具有价值,其价值取决于消费者的价值观,每个人既是价值的评判者也是被评判的对象,人们之所以选择这些商品是因为它们有相应的等级。”消费的不是商品和服务的使用价值,而是它们的符号象征意义:消费主义是指这样一种生活方式:消费的目的不是为了实际需求的满足,而是不断追求被制造出来、被刺激起来的欲望的满足。美国文化里的消费主义恰呈现这一特征,美国就是由消费者构成的国度。美利坚式的消费主义灌输给美国人的是个人成功只有通过金钱上的成功来实现,财富是通过购买商品体现的。在当今的美国社会文化语境里消费是再正宗地道不过的行为,美国人无处不与消费打交道。美国人有时也担心失去更有意义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但他们对消费主义的不适和抨击从来不很强烈。消费主义在发达国家产生和发展并继而在全球流行开来,可从如下方面找到原因:经济因素:二次大战后市场经济国家的经济有了迅速增长,由此使社会财富大量增加。这使许多人都以为社会财富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于是一种主张人们可以任意占有和消耗财富的消费主义思想便产生出来,并得到社会大众的认同,产生日益广泛深刻的社会影响。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建设取得巨大成就,有相当一部分人成为改革的直接受益者,腰包鼓了起来,这成为消费主义在中国流行开来的物质基础。政策因素:随着凯恩斯主义成为国家制定经济政策的指导思想和理论依据,鼓励和刺激消费的经济政策就相继出台,有了来自国家政策的鼓励和推动,消费主义就有了更为适宜生存发展的环境和土壤。在中国为了拉动内需,也一度有刺激消费的政策出台,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有些政策被误读为消费主义甚至浪费的依据。哲学因素:消费主义的滋生蔓延还与西方哲学思想有密切联系,西方哲学在发轫之初就与东方哲学大异其趣。在西方哲学看来人是一种真正的“理性动物”,人类的使命就是以其体力和智力了解世界,进而征服和控制世界,成为自然万物的主宰,并使其为人类服务。

(三)这种哲学思想不是把人类与自然的关系看作是一种和睦相处、互助互利的朋友关系,而是看作一种征服与被征服、剥夺与被剥夺的对立关系。表现在消费领域时它主张人类有权无限地占有和挥霍物质财富,以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的感官需求,所以西方哲学思想是消费主义的理论基础。有了这一指导思想,消费主义的产生与发展就是顺理成章的。市场因素:销售分析家维克特·勒博宣称:“我们庞大而多产的经济要求我们使消费成为我们的生活方式,要求我们把购买和使用货物变成宗教仪式,要求我们从中寻找我们的精神满足和自我满足。我们需要消费东西,用前所未有的速度去烧掉、穿坏、更换或扔掉。”许多人对勒博的号召做出反应,也可以说是生产商和销售商在为消费主义推波助澜。2004年中国国内市场手机换机周期是18个月,2005年5月份的调查显示该周期已经缩短到1年。心态因素:暴富者心态在当前中国人心态中表现地比较明显,刚刚富起来的人们对财富还没有树立起正确恰当的观念,表现欲强烈,这也为消费主义的流行提供合适的土壤。消费主义文化意识已经潜移默化地影响人们的消费观念,使一部分有经济能力的人群将消费主义价值观体现在现实的购买行动上,而那些尚不具备高消费能力的人群则在消费观念上有了一定的消费主义倾向。观念上的消费主义是指由于经济条件的限制到现在还不能实现高消费,但已经在极力追求或模仿消费主义的生活方式,甚至常常超出经济能力或压抑基本需求的满足而去追求心理或观念上的消费。城市青年群体是观念上的消费主义最主要的接收者,他们首先在观念上认同消费主义的价值取向和生活方式,崇尚个人享乐和所谓的个性,向往高消费、高端品牌,把高端品牌与高品位等同起来,把高消费与美好的个性生活结合起来。中国传统的崇尚节俭、量入为出的观念正在被适度奢侈、适度透支理念取代,但在传统文化的框架和现行制度体系下它又不同于西方的零储蓄、大比例透支的消费观。传统的收敛、中庸观念正在被张扬、个性风格取代,但与西方的开放、标新立异的观念又有区别,这是一种与传统观念差异较大,但又不同于西方消费理念的新消费文化意识。消费主义文化兴起于20世纪20-30年代,二战以后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迅速得以蔓延,是当今西方资产阶级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对物品的绝对占有和追求享乐主义为特征,一种把消费当作唯一目的,为消费而消费,背离消费是满足人需要、促进人发展的手段。是一种极端的文化现象,但也是资本主义从生产型社会向消费型社会转型时期的一种影响深远的经济与社会文化现象。它是一种有关消费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把消费当作唯一目的,为消费而消费。消费主义背离消费是满足人需要、促进人发展的手段,是一种极端的文化现象,但消费主义文化也是资本主义从生产型社会向消费型社会转型时期的一种影响深远的经济与社会文化现象。消费主义文化兴起于20世纪20-30年代的美国,50-60年代扩散到西欧、日本等地。

(四)主张追求消费的炫耀性、奢侈性和新奇性,追求无节制的物质享受、消遣与享乐主义,以此求得个人的满足,并将它作为生活的目的和人生的终极价值。消费主义文化是西方国家进入消费社会后所出现消费文化最初形态,是资本主义从生产型社会向消费型社会转型时期和阶段所形成的一种能影响深远的经济与社会文化现象,而70年代以后所形成的后现代消费文化则是早期现代消费主义文化的进一步延伸和发展。尽管消费主义文化的出现是诸多经济、社会、文化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但现代媒体在传播与建构消费文化的过程中却发挥着独特而不可替代的作用。20世纪初美国福特主义的出现带来大规模生产和大规模消费,但在30-40年代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爆发和随后出现的第二次世界大战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经济萧条、饥饿、动荡的同时也把整个人类带进战争痛苦的漩涡。为了摆脱危机,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采用英国经济学家凯恩斯开出的药方:鼓励消费,增加投资。从而使鼓励消费的经济政策在资本主义国家得到广泛的重视和实施,经济大萧条与战争给人们带来痛苦与不安,但寻找快乐、创造快乐、享受快乐的本能追求使人们并没有在萧条和战争年代只盯住饭碗和枪杆。相反由于传播媒介本身具有传递信息、监视社会、引导舆论的功能使它不可避免成为这一时期加速消费主义文化传播,建构消费主义文化,联系现代与后现代的桥梁。伴随着二战后西方资本主义经济的长期稳定和繁荣,人们对消费的态度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消费主义和享乐主义作为企业借助广告等大众传媒手段而传播的意识形态,成为西方发达国家消费生活中的主流价值观。随着信用或信贷消费的出现,花未来钱、及时行乐和享受成为二战后西方大众消费者时髦的消费生活方式。而卢卡奇曾指出:“消费文化是一种肯定文化,它为社会提供一种补偿性的功能,它提供给异化现实中的人们一种自由和快乐的假象,用来掩盖现实中的真正缺憾。”幸福被等同于消费,幸福的“大小”取决于物品的“大小”,但消费果真能给人们带来自由与幸福吗?西方马克思主义者的回答是否定的,他们认为:“在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们的消费也是受控制的、被操纵的,从表面上看只要有钱就可以随心所欲的消费,但实际上人们是按厂商的意图、按广告上的意旨来消费的。在消费领域中如同在劳动中,人们也不是自由的。”然而随着消费主义和享乐主义的生活方式对环境和能源的负面影响日益突出,要求改变消费主义的呼声也日益高涨,绿色主义、环境主义和生态主义的运动兴起也构成一股遏制消费主义的社会力量。唯物史观认为理想的消费文化应该是以人为本,以人的享受和发展需要为中心,不断提高在满足人类需求的消费品、消费环境和消费生活中的文化含量,不断提高消费文化和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特点介绍:符号价值的意义高于使用价值:在消费社会中物质商品中渗入越来越多的非物质因素,商品的外观设计、包装、广告等在商品生产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甚至在商品构成中起着支配性的作用,直接制约着商品的生产、销售和消费等各个环节。

(五)与商品的非物质化相联系的是符号体系和视觉形象的生产对于控制和操纵消费趣味与消费时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影响,在这里符号价值被认为是有别于商品使用价值与价值的第三种价值。商品第三种价值的三重属性即信息价值、体验价值、符号价值,符号价值是商品的信息价值,卡尼曼称其为体验效用。实际上所有人都可以在日常生活中感到这种第三重属性的存在,例子:结婚戒指的符号价值显然不同于它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别人几乎不可能仅仅凭其交换价值,就把它从主人手上交换过来,而一旦丢失后它对于主人的损失也绝不仅仅限于它的市面价值。符号价值表达的是式样、风格、声望、权利等,在现代社会中这种符号价值已经成为商品和消费品的重要组成部分。购置物品已经不是因为这些物品本身具有的内涵(包括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而是因为这些物品所代表的符号价值。电视在宣传符号价值在促进消费主义文化形成方面具有历史作用,电视广告可以毫不费力地把浪漫、奇异、欲望、美丽、满足、归属感、科学进步和好生活“粘”到推销的商品上,这些商品往往就是大众世俗的日常生活用品。当尘世间的日常消费品和华贵、奇异、美丽、浪漫等文化特性联系在一起时再认真地辨认这些商品原有的使用功能就不那么容易了,在这里经营者不再只是说明他们的产品内涵,而且以各种符号和图形来“包装”产品,这类“包装”和产品常常难以区分。经营者关心的不是这些包装是否能全面代表他们的产品,而是靠这些包装是否能把他们的产品和观众或消费者脑海里的欲望联结起来。更具体地说市场营销的历史表明首先要关注大众那些显而易见的欲望,然后创造新产品或重新包装老产品来满足这些欲望后营销才能获得成功。人们消费的已不是物品,而是符号。超现实:物质消费转化为意识形态意义的美学消费,在后工业消费社会中人们消费的不是商品的功能属性(实用性),而是社会属性,即符号价值,将物质消费转化为一种意识形态意义的美学消费。电视在这一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当符号形象充斥电视并被发挥到极致时人们实际上进入鲍德里亚所说的模拟世界或时代。消费品已经具备和范围广阔的形象及符号相结合的能力,这种结合遮盖住商品的使用价值从而成为商品符号。当以电视为核心媒体的消费文化利用难以计数的符号和形象流动生产出无休止的现实模拟的时候消费者往往失去对现实的把握,在这个模拟的时代是“原版”还是“复制品”已不是问题的核心,因为参考点不在了,真实也就处于无足轻重的地位。 在这样的时代生产者的重点不是物质商品的生产,而是对资本的操作和对“消费需求”的生产,这一过程也就是从制造业过渡到服务业。这种服务消费包括教育、健康、信息服务,也包括娱乐、休闲服务等等。因为资本主义现在首先关心的是符号、形象和符号体系的生产,这个符号生产的过程也是一个文化的建构的过程,一个造“梦”的过程。

(六)虽然被文化覆盖的现实并非始于消费时代,人类文明早已经将社会的方方面面涂抹上文化色彩,但是消费时代对现实的包裹才真正的代替现实。而且对现实的文化建构不再是以前那些多元的文化,而只是被资本操纵的消费主义文化,即文化的多元性被消费主义文化的多样性的取代。“造梦”变成一种“梦工业”,所谓“梦”本身并不带有贬义,也没真、假(真已经被悬置,被文化覆盖)。资本为了本身运行的更加顺畅并降低成本、减少风险,必须进行文化和价值观的建构,这种建构将社会的现实全面的符号化,直接的现实被掩盖,人们生活在符号化的“超级现实”中。形象商品的生产与“灵活积累”是吻合的,许多形象的消费周期都十分短促,许多形象可以在广大的空间同时消费。形象商品这种无孔不入而又短暂易逝的特性,进一步广泛地刺激起人们对变化不居的时尚的追逐。仿像:人们的消费意识形态被主宰,在鲍德里亚的眼里这些电子时代通过色彩及其他方面的处理混合而产生的形象比真的东西还要真,但从这种模拟或者比真实还真实的形象符号中是不可能发现真实的,这是引导并操纵消费者的前提。在这种前提下大型技术集团得以实现从引导到操纵这个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现代广告和传媒、文化作品和视觉艺术的各种手段(包括广告、电影、电视、文学作品等)通过与所欲推销的商品有关或无关的形象来操纵人们的欲望和趣味,构造消费意识形态。人们先体验到那种商品的图像和使用那种商品的生活趣味,在明确人们和那种商品发生关系的意义以及自我主体的形象后人们才去购买那种商品。这就好比在电影和肥皂剧具有历史后,人们的意识形态已经处在分不清是电影在模仿生活还是生活在模仿电影。例如迪斯尼乐园就是一种“超现实”的仿像文化,真实和拟真之间的界限在我们的意识形态深处已经分不清了,真实被模仿到极度“真实”它就是一种超现实。例如很多内地的年轻人实际上仅仅根据中国的香港以及美国、韩国和日本等资本主义国家的电影、电视剧以及各种时尚杂志,在还没有接触现代化和高级消费社会之前就已经建立关于消费资本主义的表象和对此的向往。很多内地女孩到南方后开始迅速根据电影、电视和时尚杂志的形象重新包装自己,年轻人购买化妆品和服饰时总是根据广告和时尚杂志的宣传购买、仿照那种形象去打扮。购买汽车要考虑到实用性,但人们购买何种汽车实际上是在受广告、时尚杂志、某一部流行电影或者某首流行歌曲MTV中的使用汽车的生活方式场景和影像的影响。一辆车没坏,因为款式老了后再换一辆,这些现象实际上都反映消费意识形态对于中国的影响,在某种意义上它已经取代过去政治意识形态对于中国社会的影响。尤其在消费主义文化的影响下中国各地城市文化的地方性正在消失,城市建筑、娱乐文化和青年酷文化正在趋同,并且越来越美国化或者韩日化,这都是当代艺术和文化批评需要面对的课题。消费主义文化不仅体现在商品营销和宣传的广告环节,它还表现为商品的生产和消费之中,构成无处不在的文化环境,操纵人们的欲望和趣味,主宰人们的生存意义和意识形态。

(七)形成离散社会,人们凭借现代媒体而生存,消费过程中逐步地消失于“符号”的海洋里。也正是这种消费使大众脱离现实,不去与周期的人交往,相互之间越来越疏远。那种和睦邻里关系不再被认为是一种社会需要,人们失去真正意义上的社交活动,反过来说也只有使大众处于脱离现实的状态之中才能使他们真正地失去社会性而作为一个个孤立的原子,变成被操纵的消费机器。消解“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之间的界限,电视的重大影响在于它对传统意义上的“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之间界限的消解,该界限的消失意味着社会处于一种“透明”的状态,人的全部生活从广义上讲都处于一种暴露状态中。在美国的政治生活中没有什么比总统的椭圆形办公室更神圣了,而神圣和与之相伴随的力量又和神秘分不开,然而通过电视又有哪个观众不知道椭圆形办公室的陈设。不管总统的办公室是华丽还是庄重,重要的是它在电视上被一览无余,再也没有什么可神秘的。这个曾经十分隐蔽、在政治生活中至高无上的场所赤裸裸地进入千百万电视观众的脑海之后他们起码在这方面再也没有什么可以想象的,与之紧密相连的政治文化也不能不重新定位,政治生活中的“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之间的界限淡化。创造“沉默的大多数”,使大众成为失去与环境和他人交流的能力。 一些传播学理论家认为电视就像“黑洞”一样能把观众全吸进去,因此很难指望观众会做出任何实质性的反映,他们只是被动地、沉默地收看而已,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电视上的节目内容并不是最重要的。按鲍德里亚的话说时电视最本质的影响在于它对观众反映的封杀,大众在沉默中消失或者说象征性地死去,证明大众存在的唯一形式是他们对各类抽样调查的反应。人与人之间的社会交往不存在了,代表大众的只是一堆统计数字。从理论上说媒体就是信息,但现实是因为大众的社交能量被媒体和其他技术“冻结”了,媒体的信息量越大,社交就越少。媒体不再是大众的延伸,而是他们生活的主宰者。更确切地说大型技术集团已通过大众媒体创造消费文化的方式成为大众社会生活的主宰者,这种超现实的消费文化为跨国公司在全球的经济扩展从意识形态方面打下坚实的基础,消除卧室和公共场所之间的界限,人的全部生活再无隐私可言。一家人彼此(特别是对孩子)难以启齿的事情,电视声情并茂地展现给在场的每一个人。电视把人的生活全方位赤裸裸地像镜子那样反映给所有的观众,从这个意义上说大众失去隐私。孩子们也不再有童年和少年,他们和成人之间的人生距离由于电视的存在而消失了。大众因此而失去想象力,人的所有关系除了和政府、社会机构的交往以外(例如领取失业救济金)便是和物体(商品)、媒体和机器的关系。他们想知道的都知道了,甚至不想知道的也被毫不客气地摆在他们的面前,生活失去意义。人的所有关系除了和政府、社会机构的交往以外(例如领取失业救济金)便是和物体(商品)、媒体和机器的关系。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逐步地被人与物之间的关系所代替,由此看来基于符号价值的欲望的满足不过是幻觉。

(八)结合马克思的异化理论,从消费的角度看资本主义造成的最严重的异化是人的需要的异化(欲望的异化)。马尔库塞认为:“生活在发达工业社会的人们过着一种表面上安乐的生活,拥有自己的住宅、汽车、各种现代化的生活设施和日用消费品,但这是一种虚假的‘安乐’,因为这些‘需要’不过是资本主义商品体系建构出的‘虚假需要’。现代主体作为一个消费者,无论是他的需要,还是满足这些需要的手段,都是由资本主义商品体系结构性地规定的。人们在把物质需要作为自己的基本需要之后实际上已经是为了商品而生活,已经把商品作为自己魂牵梦萦的中心。”躯体意象:给消费者制定审美标准,在消费文化中广告、流行出版物、电视、电影文化等提供大量风格化的躯体形象。(1)身体被商品化:身体被消费社会所重新发现和重新编码,逐渐神话化。神话身体的主导主题是“美丽”和“色情”,当然这种“色情”非原始或本来意义上的概念,而是一种功用性概念。它展示身体某些部位、身段和肌肉,或者某种体态和“曲线”的面目。(2)躯体被认为是快乐的载体:在这里理想的躯体意像是青春、健康、苗条与美丽。电视与电影等媒体反复地暗示柔软优雅的身体、极具魅力的脸上带酒窝的笑是通向幸福的钥匙,或许甚至是幸福的本质。(3)通过物的堆积来完善躯体,为了让自己美丽,女人们只得大量购买香水、按摩、疗养。人们只能通过“买入”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她们只能通过堆积物品来显示自身,否则找不到更好的、让整个社会都认可的途径。渴望或追求美丽的冲动便转化为占有物品的冲动,即身体与消费品的等同。男性气质与物质文化的商品链联系起来,这在传统社会中是不可思议的事情。比如青年应该是汽车、自行车、音乐和黄色读物,开司米单色运动衫,缎子翻领无尾小夜礼服,彩拼毛衣,条纹双排扣西装,或双排扣海军蓝夹克等等。享乐主义,新的道德观:(1)新的大众英雄的树立:Pachter曾经说:“今天的大众英雄不再是强有力的帝国的缔造者、发明家或有成就的人,而是电影明星、歌星以及奉行享受哲学人。”消费是现代社会的英雄(美德),这不仅因为消费构成资本主义生产的动力,而且是因为消费主体构成现代主体的一个不可分割的部分。(2)节俭苦行的人被再教育:那些习惯于节俭苦行的工人现在必须接受“再教育”,接受享乐的生活方式。而教育者就是广告,引诱人们参与原来限于上层人的商品消费。例如广告上一个男青年满身头皮屑,女孩都纷纷避开他,而使用某种洗发水后局面立刻改变。(3)制造新的消费者:广告通过嘲讽勤俭、节制、稳定、耐久、适度等清教徒观念,广告大力促进传统价值观的瓦解。当代广告让一个家庭主妇焦虑地瞧瞧镜子中的自己是否像广告中的那位35岁的太太一样,因为不用Leisure Hour电子洗衣机、洗碗机而憔悴不堪,此外人们为购买而购买的行为也与人际关系的疏远、自我认同的需要、心灵的净化与安慰、建立彼此的关系等需要与关。

消费者运动
(一)消费者运动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者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自发的或者有组织的以争取社会公正、保护自己合法利益、改善其生活地位等为目的同损害消费者利益行为进行斗争的一种社会运动。消费者运动始于19世纪20年代美国,然后迅速波及西欧和北美,到20世纪已成为消费者运动的世纪。早在19世纪中、下叶英国在《货物买卖法》中就应广大消费者的要求,给予购买质量低劣和不适于预定用途商品的消费者以法律上的索赔权,并对欺骗消费者的行为给予严厉处罚,从而改变“买者注意、当心,卖者不负责”的传统做法和观念。1844年英格兰北部以制造毛毯、法兰绒而知名的罗奇代尔市,首创消费者合作社,当时叫消费协作组合,它是世界上消费者运动的最早的源流。1891年纽约消费者协会成立,这是世界上第一个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宗旨的组织。1899年美国消费者联盟诞生,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全国性的消费者组织,美国并于1914年设立第一个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政府机构——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到了20世纪60年代美国消费者运动的规模进一步扩大,1962年3月15日美国总统肯尼迪在《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国情咨文》中率先提出消费者享有的4项基本权利,即安全的权利、了解的权利、选择的权利和意见被听取的权利。1969年美国总统尼克松进而提出消费者的第五项权利:索赔的权利。消费者权利的提出使消费者运动进入新的阶段,同时美国联邦政府和州政府都设立消费者保护机构。日本的消费者运动兴起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当时日本经济全面瘫痪,消费品奇缺,一些不法厂商趁机生产伪劣商品。1948年9月深受劣质火柴之害的一些家庭主妇召开“清除劣质火柴大会”,会后成立日本主妇协会,揭开日本消费者运动的序幕。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伴随着日本经济的高速发展,一些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事件频频发生,面对一系列重大消费者受害案件的发生时日本消费者要求消费品安全的呼声越来越高。进入70年代以后日本消费者运动目标进一步扩大,除了食品及日用消费品的卫生和安全问题外在实现公平交易、制止不正当营销手段、取缔不公平交易习惯等方面也提出更高的要求。在日本的消费者运动中消费者组织发挥极其重要作用,迄今为止全国性的消费者团体有29个,各种民间性消费者团体近4000个,日本消费者运动的成果也不断得到来自政府方面的承认。除美日外消费者运动在其他国家也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兴起:1953年德国消费者同盟成立;1957年英国成立消费者协会;1969年韩国成立国内第一个消费团体——主妇俱乐部联合会;荷兰、法国、澳大利亚等国也相继成立消费者民间团体;1962年欧洲消费者同盟成立,到1984年全世界有9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立消费者保护组织。1960年美国、英国、荷兰、澳大利亚、比利时5国消费者组织在海牙发起成立国际消费者组织联盟,1994年其会员和通讯会员组织来自110多个国家,达到300多个。

(二)1983年国际消费者组织联盟将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运动从此成为席卷全球、势不可挡的历史潮流。在英国的1844年英格兰北部以制造毛毯、法兰绒百知名的罗奇代尔市,首创消费者合作社,叫消费协作织合,这被认为是出现最早的消费者组织。1898年美国成立消费者组织,1936年建立一个关于消费者组织的消费者联盟。二次大战后各种消费者组织便应运而生,并迅速扩展到发展中国家。1960年成立国际消费者组织联盟(IOCU),至2012年全世界共有90多个国家的300多个消费者组织在开展活动。世界性的保护消费者活动受到联合国组织的重视。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的代表己成为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工业发展组织、粮食组织和工业发展组织、粮食组织和贸发会议等机构中的顾问和联络员,代表消费者的利益,参加有关会议和政策的制定工作,1985年4月9日第39加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保护消费者准则》。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已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每个人的利益都与之息息相关。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其本身已发展成为具有全球影响的社会运动,消费者状况的改善已成为衡量一个现代文明社会发展进程的标志。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至今的20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消费者协会地位和作用经历巨大的变化,消费者保护也已经发展成为影响深远的社会运动。从中国消费者运动的历史来看中国消费者协会的地位和作用是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而逐渐变化的,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紧密相连的,也是顺应社会发展规律的要求而逐渐改变的。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以中国消费者协会为代表的消费者协会,其地位和作用都不尽相同,必将随着市场经济的充分发展而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世界各国的发展历程来看消费者运动的发展按照其发展所经历的不同时期,一般要经历启蒙(自发)阶段、有组织阶段、行政和法律(政府依法)保护阶段这三个阶段。从消费者运动发展一般规律的角度来观察,中国消费者运动发展呈现出的阶段性是与国际消费者运动发展的一般规律相吻合的,也同样经历从启蒙(自发)阶段到有组织阶段,进而发展到政府依法保护阶段的变化,而这些阶段又与社会的经济发展紧密相关。三个阶段:启蒙阶段:启蒙阶段也称为自发阶段,在这一阶段中消费者的权利意识逐渐觉醒,对自己在交易中的不利地位感到不满,想起来反抗。但限于能力,很难有所作为。这个阶段一般是在市场经济的自由竞争时期,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正在向垄断阶段过渡。一些产品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国家,在过渡的初期其消费者运动往往也处于启蒙阶段。在这些国家中市场经济体制还处于建立之中,商品还不丰富,但不论消费者还是生产经营者已经十分在意各自的经济利益,并在交换中表现出来。

(三)此时的流行观念是每一个正常的人都可以在交易中为自己谋取最大利益,只要不是“欺诈”,即使对方在交易中吃亏也是“咎由自取”,这种观念在法律上体现出来的。就是维护所谓的公平契约交易,买主要格外小心,一旦履行契约,即使吃亏也不可能得到赔偿。在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之前是中国消费者运动的启蒙阶段,它的突出表现就是普遍没有组织、非团体化,或者只有个别地区的弱小的消费者组织。以消费者个人或者有良知的人士为代表的自发维权活动没有在社会引起应有的反响,社会各界缺乏消费者权益的概念,没有形成应有的社会氛围,这个阶段也可以称为自发保护阶段。这一时期的特征是出现消费者组织,广大消费者对自己所处的地位极为不满,并组成消费者组织采取相应行动。一些报刊舆论等也支持消费者,不断揭露经营者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消费者组织阶段:这一时期经济有了较大发展,在某些行业或领域内已形成经济垄断。或者是处于卖方市场,商品缺少,生产经营者处于有利地位。由于这一时期广大消费者已初步形成组织,力量空前壮大,加上报刊舆论的不断呼吁,企业及社会各机构已开始重视消费者问题,已经形成社会运动。因此这个此阶段的流行观念已经改变,过去的看法被越来越多的人放弃,代之以通过多种方式加强消费者的地位,使市场的两方“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能够处于平等的地位,以便维持社会再生产的平稳运行。这种观念在法律和司法观念上也有所体现,消费者地位的提高成为现实。在中国的1984年底中国消费者协会的成立标志着中国的消费者运动进入有组织阶段,在这个阶段中消费者组织起来并逐渐强大,他们更多地依靠消费者团体来维护自身权益,社会氛围逐渐有利于消费者。对消费者权益的认识也日益深入,企业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自觉性逐步提高,这个时期大致可以划分到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之后的前10年,也就是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之前的1994年。在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之后的第一个十年里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各级消费者协会从最初的不为人知到逐渐为社会各界所公认,从最初的孤军奋战到消费者协会、各种维权团体遍及全国,从最初的为受害的消费者个人奔走到成为代表全体公民消费权益的代言人,从最初的3.15街头咨询活动的首创人到成为全国规模的消费维权运动的引领者。它们在不断地把“消费者权益”、“信息不对称”、“知情权”、“索赔权”、“投诉”、“维权”、“弱势群体”、“消费者教育”、“3.15”等等现在看来非常熟悉、当时却不易接受的词汇介绍给大家的过程中,在不断地解决消费者具体问题的过程中逐渐壮大。消费者协会的地位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也日益突出,成为政府支持、广大消费者信赖、经营者信服的重要社会团体,发挥着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消费者的桥梁、纽带的作用。

(四)与此同时广大消费者的生存环境越变越好,力量逐渐增强,成为与经营者阵营相抗衡的强大群体。保护阶段:政府依法实施行政和法律保护是消费者运动的最高阶段,其特征为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法律体系日臻完善,国家行政部门执法有力、职能到位,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得到普遍保护,社会各界尤其是企业能够自觉维护消费者利益。这一时期的流行观念是对消费者利益的损害会影响企业声誉,进而使企业失去竞争优势,危及到企业的生存。为此不论是企业还是国家行政部门,其制订政策或开展生产的出发点时时兼顾消费者利益,避免在现实生活中损害消费者利益。这一阶段的标志是国家开始大量地进行以保护消费者利益为目的的立法活动,成立专门的行政机构。消费者运动指的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者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自发的或者有组织的以争取社会公正、保护自己合法利益、改善生活地位等为目的同损害消费者利益行为进行斗争的一种社会运动。随着生产高度发展,技术日益精进,产销过程日趋复杂,信息不对称和非完全信息使消费者对信息资源的占有处于劣势。随着商品生产规模的扩大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商品的构造也日趋复杂。消费者作为单个人,其认识能力是有限的。更为重要的是由于厂商在信息拥有和传播方面占有主动地位,其向消费者提供的信息就很难客观、公正和全面,甚至可能提供的是不真实的信息。这种信息占有与信息需求之间的矛盾,使消费者的无知和误解进一步加深,生产经营者对消费者利益侵害的可能性也不断加剧。消费者在经济力量上处于明显的劣势地位,相对而言厂商往往是拥有雄厚资本和复杂组织结构的企业,这就使得生产者、经营者能够利用其优势地位,强迫消费者接受其苛刻的交易条件。在现阶段中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快速发展,相对于厂商的跨国经营活动,消费者的弱势地位更加突出,对消费者利益的侵害也日益国际化,这也使得加强消费者保护方面的立法活动逐步发展成为世界性。在这一过程中生产与经营的社会化、专业化,常常使消费者难以靠自己的力量去寻找和追究侵害其权利的具体责任者。同时若按照一般民事诉讼程序进行诉讼,高昂的成本常常使消费者望而却步。由此可见依靠市场机制的自发作用是难以改善消费者弱势地位的,根本的解决办法还是需要政府的积极干预,通过制度并完善相关法律来弥补市场缺陷,为消费者提供有效的保护。消费者运动于19世纪中叶在英国开始萌芽,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参战各国的经济迅速发展,消费者运动在各资本主义国家又得到普遍发展,并经历一个从自发性群众运动到有组织的群众性运动,从靠政府的行政干预到以法律形式保护消费者利益,从经营者对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漠视到积极参与的进程。

(五)1898年美国成立的全美消费者同盟,是消费者保护运动的开端。20世纪70年代以来消费者运动已经不仅仅局限于立法保护,而是侧重于向广度和深度发展,使得消费者保护制度更加完善。许多发达国家制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本法,并与各种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法律制度相配套,形成比较完善的消费者保护制度和法律体系。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范围不仅涉及到消费者的人身健康与安全,而且涉及到消费交易的公平、消费环境的改善以及消费者的社会角色等各个方面。随着消费者保护制度和相关法规的完善,厂商等其他市场主体也逐步树立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意识,成立一些专门方便消费者投诉、向消费者组织提供援助的机构,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局面。消费者运动在中国的兴起与发展的历史很短,从第一个消费者组织的建立至今也不过二十年的历史,然而发展速度很快。1994年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之后中国的消费者运动进入政府依法保护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中消费者组织等维权团体、经营者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在法律的框架内各司其职。消费者协会除了继续为个体消费者解决问题、解除他们消费中的痛苦以外开始把目光投向改善消费环境,看重与经营者代表的对话协商制度,更加关心法律层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以求从根本上保障消费者权益。经营者除了设立各自的消费者服务机构以外开始有组织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把为消费者服务放到与经营同样重要的地位,自觉性逐渐提高,行业自律加强,与消费者团体的对话协商机制逐渐完善并发挥作用。政府部门则真正承担起了保护消费者的责任,在制定消费者政策方面、在建立保护机构方面兼顾全局,平衡着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在不断协调的过程中三方面力量共同营造出消费者权益得到保护、社会协调发展的局面。综上所述,消费者保护经历从无序到形成完善的制度和法律体系、从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放任到全社会共同维护的历史过程。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各国政府越来越关注国民生活,保护消费者权益及其相关制度规范的建设,已经成为各国社会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从概念上讲它是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的,这部法律经常在狭义的角度上使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有广义的概念,概括一句话就是凡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都可以称之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国家的基本大法,是国家的总章程。这部宪法是最高法律效应的法律,宪法之下有六部基本法律,这六部基本法律它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从整体上、从法律各个角度上掌握消费维权是有重要意义的。从国际经验来看消费者保护的组织体系主要有四个层面:政府职能机构:充分利用政府机关的行政管理职能,设立专门的行政机构来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

(六)在美国中各级政府中都设有消费者保护机构,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内设的“消费者保护司”,充当消费者的辩护人,并在消费者保护、贸易管制和帮助消费者起诉方面向公众提供信息,各州政府也都设有诸如消费者防欺诈处、消费者事务部等专门机构。行业组织:为维护行业的声誉和利益,各国的行业组织通过制定行业规章制度来加强监督管理等,在客观上也起到对消费者利益保护的作用。民间组织:消费者保护民间组织主要是指消费者自发形成的群众组织,在发达国家中这种组织很普遍,有些甚至已经发展为一种职业性组织。消费者组织由于其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其活动越来越系统化、正规化,不同程度地得到各国政府的支持,对不法生产者、经营者有很大的威慑力量。消费者保护的国际组织: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快速发展和国际贸易规模的扩大,消费者保护已成为一种国际潮流。各国政府、各国保护消费者组织都在积极地探询有效的监督和合作方式,并成立国际消费者组织联盟、国际反冒牌货联盟等国际组织,以采取联合行动抵制有损消费者权益的不法经营活动。由此可见消费者保护立法的产生有其特定的前提和条件,其表现为:消费者问题的恶化和消费者运动的兴起;国家干预经济的形成;经济法对传统民商法理论的修正。中国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有很多细致的规定,比如国务院有很多的行政法规都涉及到保护消费者权益,各个地方它的保护消费者的规定特别体现在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的制定和修订,近几年来中国许多省市的人大常委会都对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条例进行补充完善修订,新规定许多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规章。在司法解释方面中国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有许多都涉及到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比如说关于生产制造销售伪劣假冒商品构成犯罪,这些个关于它定罪量刑的司法解释都属于消费者权益的司法解释。消费者保护立法是一国为保护本国消费者的权益而制定、颁布一系列有关法规的行为,因此消费者保护立法的本质是行为的、是动态的。消费者保护立法的特征:消费者保护法以消费者权益为特定保护对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多为强制性、禁止性规范;消费者保护法的法律规范具有综合性;消费者保护法具有预防和救助的功能。消费者运动与消费者保护立法是息息相关的,从消费者运动开始的那一刻就有消费者在不断地争取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行系统的整理,使之成为一项项法律制度的雏形,用于约束经营者和消费品提供者。回顾世界消费者运动的历程,因瑕疵商品(包括服务)以致生命、身体健康或财产之安全受到侵害,或因不公正契约导致所从事之交易不能获得公平合理待遇等消费者被侵害自古既已存在。1950年以后发展迅速先进国家的消费者被侵害问题已不是偶发的,个别的消费者被侵害问题,而是多数消费者经常被侵害之社会问题。

(七)尽管消费者愿意争取并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但因为消费者多属零散群众,欠缺共同利益及权利意识,在加上未具有丰足财力,因此不足以与作为压力集团及利益团体的经营者对抗。以近代的日本为例,对于消费者的保护,该国主要制定了以下几部法律,它们从筹备到制定也与该国一系列轰轰烈烈的消费者运动息息相关。如: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为了尽快将本国经济发展起来,弥补战争所带来的创伤,避免沦为别国经济的附庸,日本政府制定了许多对企业优惠的政策,鼓励本国企业加快发展步伐,企业经营者也利用这次机会谋求最大的利益,于是,消费者成为最大的受害者。1948年9月,深受劣质火柴之害的一些家庭主妇将擦不着的火柴集中起来,并请厂家到场,召开了一次“清除劣质火柴大会”,会后即成立了日本主妇协会,从而揭开日本消费者运动的序幕。日本政府迫于社会压力,在1968年制定了《消费者保护基本法》。这是一部原则法、理念法。同时也对个别的、具体的立法起到了促进作用。20世纪后期是日本经济发展的黄金时期,随着经济的发展,消费者对自身利益的保护要求越来越高。1991年,日本政府制定了《产品责任法》。这一法律根据“侵权法”的原理对汽车、电视等有缺陷的产品确立了对被害人进行救济的方针。该法第一条规定了立法目的:“为规定因制造物缺损而害及人的生命、身体或财产时制造业人等的损害赔偿责任,保护受害人,借以促进国民生活的安定与提高,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法。”,该法第三条规定:“制造业人对其制造、加工、进口或标示前条第三款或第2项或第3项姓名等的且已交付的制造物,因其缺陷而侵害他人生命、身体或财产时所产生的损害,负赔偿责任。但是,其损害系仅就该制造物产生时,不在此限。”这一法律确立了因产品不合格对消费者造成损害时的无过失责任原则。使得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由日本消费者运动对该国消费者保护立法的作用可以看出,消费着运动是一个国家的公民争取合理消费利益的主要途径,也是该国制定适合本国的消费者保护法的直接依据,它最能反映出广大消费者的心声,对该国的消费者保护立法起着促进作用。消费者在市场上处于弱势地位的根本原因来自市场经济所固有的缺陷,而消费者的弱势地位又成为消费者权益容易受到侵害的直接原因。 消费者运动是从消费者立场出发,以消费者的意识和利益为着眼点;对生产者、销售者提出要求,进行批评,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和对抗手段;是众多消费者参加的有组织的社会活动。纵观各国消费者保护法律体系,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法律:基本法:这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主体法规,是反映一国消费者的基本权益、保护消费者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框架的法律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这类法规是通过约束市场中的厂商行为,来保护消费者权益。最有代表性的是垄断和竞争法,其立法的基本原则是厂商的竞争行为不能损害和侵犯消费者利益,并通过规范厂商的竞争行为来保护消费者权益,是针对特定消费领域中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厂商的经营规范而制定的法律规定。

(八)行政法规:这类法规主要规范政府机构、行业协会以及消费者组织等有关消费者保护组织的行为和责任,使各类消费者保护组织能够充分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随着中国消费者运动的不断发展壮大,执政者也意识到保护消费者的权利对自身政权的稳定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因此将制度消费者保护立法列入议事日程。加强消费者保护立法是完善消费者保护法律机制的前提,对消费者的行为要加以引导;对消费者纳入消费权利要加以监督;对消费者协会等消费者维权的各种组织的主体法律资格应该加以确认。同时要呼吁建立统一的消费者保护执法机关,这个是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机制的一个关键。并且要建立统一维权的执法机构,这个机构不是分散在各个部门里面,而是要建立一个跨部门的有权威的统一的执法机关,来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作用:消费者运动对消费者保护立法的制度具有指示作用:消费者为了争取自己的利益而采取的运动是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进行的,带有明确的目的性,斗争的目标很明确。经营者与消费者的矛盾在此过程中暴露无疑,立法当局在了解事实真相后很容易对事件进行判断,在征求多方意见后解决问题具体。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这是立法当局平息消费者的过激运动,调和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矛盾最行之有效的。消费者运动的产生是矛盾激化的产物,要使同类型的消费者运动不再发生,就要在可行的条件下及时制定法律法规,避免同类事件再次发生。消费者运动对消费者保护立法的制度具有整和作用:在全球一体化的前提下各国各地区的消费者越来越表现出团结、合作的一面,为使各国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将损失降至最低点,各果消费者精诚合作,采用同一种声音说话。明确提出“消费权益无疆界”,有力地打击经营者的跨国欺诈活动。各国立法机关及时意识到这一点,采取整合本地区消费者保护立法的方式平息消费者如火如荼的运动。参照各国消费者保护法修订本国的法律,取其精华,弃其糟粕,最大限度地保护本国消费者的利益。消费者运动对消费者保护立法的制定具有促进作用:任何一部消费者保护立法的制定都离不开消费者长期坚持不懈的斗争,如果没有消费者运动就不可能有一部部消费者保护立法的诞生。中国1994年制定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是经过长期的讨论而定稿的,该法出台后又经历几次的修订,至今仍服务于大众,成为中国千百万消费者的依靠,可见消费者运动对消费者保护立法的制定具有促进作用。消费者是市场经济运行中不可或缺的一种市场主体,对消费者保护立法的形成起着促进作用。在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中消费者保护已经成为社会生活及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并逐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消费者组织为中坚力量,以完善的法律制度为基础,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共同维护的消费者保护制度成为促进消费需求扩张和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消费者运动也在不断的发展过程中从最早的采取暴力的方式发展到如今使用较为温和的方式争取最大的利益,其实消费者运动的本质没有变化,世界在发展,消费者为争取到属于自己的合法利益的脚步永远不会停止。
赫伯特·克拉克·胡佛
(一)赫伯特·克拉克·胡佛(1874年8月10日—1964年10月20日)曾给自己取中文名“胡华”,后大多将其姓译作胡佛,美国共和党籍政治家,美国第31任总统。1874年8月10日赫伯特·克拉克·胡佛出生于美国爱荷华州的韦斯特布兰奇地区,是家中三个孩子中的老二。受母亲影响,胡佛幼年就会随家人前往基督教堂做礼拜、听演讲,但他天生性格活泼好动并不喜欢教堂内的氛围,更没有对基督教产生兴趣。1880年胡佛的父亲因病去世后家里的生活情况也愈加困难,为此在学期结束后的假期里他选择通过在镇子上的果园中采摘草莓以支付上学读书所需要的费用。1884年在母亲也去世后他被居住在锡达县的叔叔艾伦一家收养,在那里他主要从事一些农活来补贴生活开支。1885年在其母亲去世一年后胡佛搬离爱荷华州并前往俄勒冈州的舅舅家生活,其间在纽伯格地区的友好太平洋学校读书,他的成绩很好,能在学校名列前茅。但胡佛为了凑够大学读书的费用,不得不选择暂时终止学业,跟随舅舅外出闯荡。1888年胡佛的舅舅在萨勒姆地区组织一家土地公司,胡佛在其中担任办公室勤杂员。在工作中胡佛认真学习商业内容,聆听同事们的对话,学到很多商业知识,并帮助舅舅解决许多商业难题。1891年10月在有了足够的基金后胡佛独自乘火车前往加利福尼亚州,通过考试作为斯坦福大学先驱班的一员进入斯坦福大学学习,主要攻读地质学。1895年5月胡佛从大学毕业,毕业后未能找到理想工作。为了生存,他选择前往康沃尔郡的一座金矿挖矿石,每天工作10小时,每小时却只有20美分的薪资。后在矿场同事的推荐下前往旧金山,进入一家工程公司担任打字员,并迅速晋升为工程师。1897年英国矿业巨头墨林采矿公司公开招聘具有长期找矿工作经验的地质学家,并要求应征者的年龄必须超过35岁。当年刚满23岁的胡佛虚报年龄、蒙混过关,并一路过关斩将,获得这份工作。获得工作后他借道伦敦前往澳大利亚担任矿业开发工程的技术监督,在那里帮助公司解决包括成本、薪资、劳动力在内的一系列棘手的问题,得到公司的赏识。1899年2月墨林公司将胡佛派往中国进行探矿事业,担任矿业顾问一职。1900年胡佛在天津的寓所附近救下后来担任北洋政府总理唐绍仪的女儿唐梅,还与德国人德璀琳得到开平矿务局的所有权,捞到他人生中的第一桶金,这笔财富也为他后来转战政坛奠定基础。最初英国人以“饲养信鸽为义和团传递情报”为由将开平矿务局督办张翼抓了起来。正当他吓坏时他的德国顾问德璀琳前来探监,并使其当日即获释放。但是德璀琳向张翼提出要以保矿为名使他成为开平矿务局总办的要求,胆小怕事的张翼在未奏请朝廷的情况下擅自答应德璀琳的无理要求。但是德璀琳只是一个顾问,他手握总办大印却无法以此获得利益,这个时候矿业内行胡佛出场了。

(二)经过广泛收集资料和考察后胡佛在《开平煤矿报告》中做出这样的结论:“这项产业肯定值得投资100万英镑,这个企业绝不是一种投机事业,而是一个会产生高盈利的实业企业。”于是胡佛与德璀琳共同炮制《出卖开平矿务局合约》,1900年7月30日德璀琳以开平矿务局代理总办的身份将开平矿务局“卖给”代表墨林公司的胡佛,然后胡佛和德璀琳两人又胁迫张翼在合约上签字,1901年胡佛凭借这个“大功”被墨林公司任命为英商开平矿务有限公司总经理。1901年3月胡佛因骗占开平煤矿与秦皇岛港有功而被提升为中英合办的开平矿务有限公司总办,但同年秋天由于公司被比利时人收购,胡佛与新任经理意见不合而辞职,次年离开中国。1901年11月胡佛辞职后墨林公司以20%的股份吸引胡佛入伙,他便开始以墨林合伙人的身份开始在世界各地从事矿业开发。1902年胡佛在澳大利亚发现有利可图的锌矿,之后又到缅甸开采银矿,他通过投入资金使那些看起来已经被开采完毕的矿场进行重组,从而使之发挥全新的价值,也为自己积累更多的财富。1904年他还为开平公司经秦皇岛向南非金矿输出华工收取佣金,1908年胡佛成立自己的工程公司,在全球范围内帮助开采地下资源,从事矿业咨询,因其专业技术精湛而被誉为“病矿良医”。1913年胡佛回到美国,在旧金山开设总公司,并在世界各地设立分公司,从事矿业、铁路、冶金等业务,成为矿业界的富豪和商界知名人士,到1914年他已成为拥有400万美元的富翁。1914年3月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胡佛夫妇开始帮助滞留在欧洲的美国人重返家园,1914年5月在比利时组建救济委员会,为比利时和法国北部数百万的平民提供粮食,这为他积累的大量声誉。1917年5月在一战结束后被威尔逊任命为美国粮食总署署长,主要负责协调食品供应,在任内胡佛制制定一套与以往美国政治相悖的分散化管理理论,即把权力从中央政府到州到县到个人层层下放,希望人们能自觉节约事物,在胡佛的大力宣传下政策取得不小的成果。1918年11月受威尔逊任命,首次组建美国救济署,在停战期间向21个欧洲国家提供3.6亿美元的救济。其间由于其出色的表现被美国人民所钦佩,共和党和民主党都希望胡佛能够成为他们党派的总统候选人。在这期间胡佛还担任其他一些工作,1917-1920年在战时商务理事会工作,1918年-1919年任糖类平准局主席,1919年任欧洲煤矿理事会主席,1918-1919年任最高经济理事会经济局长。在凡尔赛和约期间任威尔逊总统经济顾问,1920年胡佛加入美国共和党。1921年被沃伦·加梅利尔·哈丁任命为美国商务部部长,之后在柯立芝政府中继续担任商务部长,一直到1928年,在这期间胡佛扩大标准局,将标准局发展成更具广泛性的产品检验机构;增加统计局收集的数据量,为企业提供更加有用的信息,更好地为企业服务;授权渔业局精心饲养,提高国家渔类库存;利用国内外商业局,积极录求并扩展新的海外市场。

(三)1928年6月在堪萨斯城共和党全国代表大会的第一轮投票中被提名为总统,1928年11月在选举中胡佛以压倒性优势击败纽约州民主党州长阿尔弗雷德·史密斯,成功当选为美国第31任总统。1929年4月与柯立芝参加就职典礼,正式就任总统。1932年6月16日在芝加哥共和党全国代表大会的第一轮投票中再次被提名为总统,1932年11月胡佛在大选中败于罗斯福,未能成功连任。1936年10月被选为美国男孩俱乐部(后改名为美国男孩女孩俱乐部)主席,并一直担任至去世。1946年3月受杜鲁门请求组建饥荒突发事件委员会,在全球范围内开展饥荒调查。1947年9月任杜鲁门政府的行政部门组织委员会(也称第一胡佛委员会)主席,1953年9月任艾森豪威尔政府的行政部门组织委员会(也称第二胡佛委员会)主席。在这两届主席任期内胡佛为美国政府推荐产生许多经济方面的措施,如巩固新的内阁级的部(国防、卫生、教育和社会福利)的职能、加强总统办公室对其他行政分支机构的权威等。1964年10月20日胡佛在纽约去世,终年90岁,25日胡佛被安葬在爱荷华州西布兰奇地区的一座小山上。美国男孩女孩俱乐部是一个全国性公益组织,成立于1860年,最初名为“男孩俱乐部”,1990年更名为“美国男孩女孩俱乐部”。该组织现有会员200多万,分属大约1670家地方俱乐部,全国性机构位于佐治亚州的亚特兰大。美国男孩女孩俱乐部致力于增进会员健康,培养其社交、教育、职业、个性能力的全国性俱乐部组织。俱乐部成员年龄6至18岁不等,各俱乐部都是相互独立的非营利性组织,由义务性质的理事会管理,其中管理人员是拿工资的专业人士。俱乐部的重要项目涉及健康与体质、职业规划、教育发展、少年犯罪预防和禁毒禁酒等领域,俱乐部由联合劝募会募捐或靠直接捐赠维持。在104年的历史中该俱乐部致力于挖掘和培养所有年轻人的全部潜能,尤其重视他们的创造力、互助关爱和公民责任心。俱乐部起初只面向少年,19世纪60年代在新英格兰州出现,1906年大约50家俱乐部共同组建美国男孩俱乐部。由于很多地方俱乐部后来接受少女入会,于是1990年更名为“美国男孩女孩俱乐部”以便名副其实。在柯立芝政府执政与胡佛政府执政前期都信奉自由放任政策,即使股市和楼市产生大量的泡沫,政府都没有进行主动干预,而泡沫的破裂也是美国经济陷入绝境的导火索。1929年10月华尔街股市崩盘标志着经济大萧条的开始,11月19日胡佛开始与商界、劳工界和政界领导人举行一些列会议,承诺维持当前的就业情况和工资水平,也被称为“持续工业进步会议”。而面对矢业问题时胡佛并未选择向失业者提供直接的联邦救济,作为替代方案,他通过公共工程项目和向各州提供贷款来促进间接救济。然而这一计划并未收有成效,反而使失业工人的数量从1931年的700万激增到1933年的1100万人。而胡佛在金融政策上同样存在矫枉过正,当发现形势不妙后胡佛政府便采取严厉的紧缩政策。

(四)1929年8月9日美联储根据宏观经济过热情况将利息提高到6%,将证券交易商的利率由5%提高到20%,使当时投机商们顷刻间陷入资金短缺状态,只好逃出股市。由于此举也引领其他投资机构跟随,股市流动性顿时陷入紧缺状态,失去支撑。随着市场信心的不断走低,股民对股市升值预期也发生180度转变,出现股市抛售风潮,加剧危机的深化。1930年胡佛为兑现竞选时的承诺(提高农产品的进口关税以帮助受困农民)而一意孤行,签署《斯姆特·霍利法案》,将2000多种的进口商品关税提升到历史最高水平。法案通过之后原本提高关税对进出口的直接影响并不太大,关键是其中释放的以邻为壑的态度,各国政府最初的反应是抗议,34个国家提出抗议。胡佛政府满不在乎,并未予以理会,这种态度进一步激怒各国,各国政府最终以牙还牙。贸易战的严重后果是在1929-1933年经济危机后整个资本主义世界陷入全面大萧条,1929-1934年全球贸易总量缩水达60%以上。而对于美国而言1932年美国从欧洲进口总值仅3.9亿美元,比1929年少近10亿美元。同期美国向欧洲出口总值为7.84亿美元,比1929年少15亿美元。《法案》通过之时的1930年美国的失业率为7.8%,而到1931年骤升至16.3%,并一路走高,1932年达到24.9%,1933年达到25.1%。经济危机爆发后严格信奉自由放任主义原则的胡佛在危机形势进一步恶化的情况下试图采取自愿联合政策来挽救危机,1930年12月2日胡佛在第二个国情咨文中说:“经济不景气的问题是绝不能用立法的行动或行政的声明来解决的,经济创伤只能由经济实体的细胞(生产者和消费者)来自我治疗,这两方面的合作可以加速复原的过程并且减少不利的副作用。每一个人都应该设法帮助比他不幸的邻居,每一个企业都应该帮助它的雇员,每一个社区和每一个州都应该负起责任来组织就业和救济活动。政府可以做出的最佳贡献在于鼓励地方上的相互合作。各级政府—联邦,州、县要加入各社区的救济活动并尽其应尽的本职。”为此胡佛于1931年成立失业救济局,他强调应由私人慈善机构采解决失业救济问题。胡佛还批准摩根支持的所谓“邻居互助计划”,根据这个计划时每个人都应该负起责任来帮助他的四邻中的生活困难者,这样摩根就只须帮助住在他的大厦四周的四五十家不幸的人家,而一般每星期只有一两天工作的人也同样有责任去照顾他所住的贫民区中没有收入的人家。胡佛的自愿联合政策是和他坚持反对联邦政府采取大规模的救济措施联系在一起的,在1930年12月到1931年8月间举行的第七十一届国会中共和党和民主党的自由派人士要求胡佛放弃自愿联合政策,实行联邦直接救济计划,发展马瑟尔肖斯水电枢纽等大规模公共工程。但是胡佛竭力反对,否决由联邦政府经营这项工程的法案,声称这种工程由政府来经营是一种退化。1931年12月8日胡佛在第三个年度国情咨文中说:“联邦政府应该最少最少地介入经济的领域,即使介入也是暂时的和迫不得已的。”

(五)胡佛的自愿联合政策已经不是原来严格意义上的传统自由放任政策,它不失为坐断资产阶级在原有轨道上一种摆脱危机的尝试,然而它的不成功却是一个基本的事实,它的失败可以引出宝贵的教训。它把自由竞争、自由调节、自由放任放在高于一切,高于代表资本主义总利益的国家的地位上。胡佛的自愿联合体现的是奎断资本家的绝对自由意志,而不是劳动人民朴素的团结互助,它实际上是传统的庸俗经济理论和凯恩斯经济理论的分水岭之一。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前的几年里胡佛就曾访问下科罗拉多地区,熟知那里的问题和发展潜力。1921年他成为商务部长后便提议在科罗拉多河上建造一座大坝,除了防洪和灌溉外它还将为洛杉矶和南加州提供可靠的供水,而在建成后大坝将通过出售其产生的水力发电的方式来收回成本,12月胡佛担任科罗拉多河委员会主席并开始主持契约的签署。在1928年之前国会议员斯温和参议员约翰逊提出呼吁联邦资金建造大坝的法案,但都被否决了。最后的斯温-约翰逊法案名为“博尔德峡谷项目法案”,主要由胡佛和内政部长休伯特·沃克撰写,该法案于1928年12月18日通过,1929年6月25日由已经就任总统的胡佛签署公告,使契约生效。在拨款获得批准后大坝于1930年开始建设,并于1935年投入使用,水力发电机于1937年上线,而一直到1947年国会才正式将大坝名字改为“胡佛水坝”。胡佛水坝的建造成本为4900万美元(经通货膨胀调整后约为7.6亿美元),发电厂和发电机的成本增加7100万美元,到1987年大坝产生的电力出售偿还其建筑成本和利息。到21世纪胡佛水坝控制着科罗拉多河的洪水,灌溉超过150万英亩的土地,并为超过1600万人提供水。米德湖支持娱乐活动,并为鱼类和野生动物提供栖息地,大坝产生的电力为50多万户家庭提供能源。歌曲《星条旗永不落》创作于第二次美英战争时期,以其大无畏的革命精神和饱热情的爱国主义情怀感染无数的美国民众。南北战争期间它首次被北方军总司令格兰特将军作为非正式军歌在出征时演奏,19世纪末的美西战争中海军上将杜威首次把《星条旗永不落》作为海军典礼上的必奏曲,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它又被采用为陆军军歌。1916年威尔逊下令把《星条旗永不落》作为一切军事典礼上的必奏曲,1931年3月3日胡佛签署国歌法,将起源于《星条旗永不落》的《星条旗之歌》正式定为美国国歌。斯姆特-霍利关税法于1930年6月17日经签署成为法律,该法案将2万多种的进口商品关税提升到历史最高水平。当时在美国有1028名经济学家签署一项请愿书抵制该法案,而在该法案通过之后许多国家对美国采取报复性关税措施,使美国的进口额和出口额都骤降50%以上。该项法案由来自犹他州的共和党人、参议员里德·斯姆特和来自俄勒冈州的共和党人、众议员威尔斯·霍利共同发起,在此之前赫伯特·胡佛总统已经要求国会下调关税税率,但是国会却反其道而行,提高关税税率。尽管许多经济学家力劝胡佛总统否决该法案,但他仍然签署让其成为法律,其中的部分原因是1928年时胡佛竞选总统时做出的他的众多竞选承诺之一,即提高农场品的进口关税以帮助受困农民。

(六)许多人认为斯姆特-霍利法案是共和党致力于解决自20世纪10年代到20年代就一直困扰美国经济的生产能力过剩问题(这又是由经济中的极高通量、连续性的大规模生产以及在农业上农业机械的广泛使用而带来的生产效率的显著提高导致的)的一次尝试。虽然经评估得出的产能得到极大的增长,但事实上的产量、收益和消费支出却没有相应的增长。1922年来自犹他州的参议员里德·斯姆特主持起草共和党的佛德尼-马克昆柏关税法,着眼于提高国内企业的市场份额。1927-1928年间处于衰退的劳动力市场又促使斯姆特提议再次提高关税,在他的回忆录中如此写道:“世界在一战中付出生命和财产的惨重代价,但它至今仍无法恢复商品购买力,以适应战后十几年间由于工业革命而导致的产能的急遽增长。”在此期间保罗·道格拉斯、欧文·费舍尔、詹姆斯·伍德、弗兰克·格雷厄姆、厄恩斯特·帕特森、亨利·席格、弗兰克·陶西格和克莱尔·威尔科克斯组织1028名美国经济学家联名签署一份请愿书,请求胡佛总统否决该项法案。汽车业巨头亨利·福特在白宫花了一整个晚上力图说服胡佛否决该项法案,他称它为“一项愚蠢的经济政策”,而摩根的首席执行官托马斯·拉蒙特则形容当时他“就差跪下来乞求赫伯特·胡佛否决愚蠢的霍利-斯姆特关税法案”。远早于1930年6月该项法案成为法律,报复行动就已经展开。它于1929年在众议院获得通过,贸易抵制活动随即爆发,各国政府纷纷提高针对美国产品的税率,尽管这时还不知道美国参议院或各委员会是否会同意调高税率。当时美国政府总共收到来自外国的34份正式抗议,1930年加拿大率先于16种产品上征收新关税,占美国输往加拿大商品总额的30%,之后加拿大开始寻求与英联邦的更加密切的经济联系。法国和英国亦表示抗议,并开始发展新的贸易渠道,德国则着力于建立自给自足的经济体系。美国的进口额从1929年的44亿美元骤降66%至1933年的15亿美元,而出口额则从54亿美元骤降61%至21亿美元,降幅均超过GDP同期50%的降幅。依据美国政府的统计数据显示美国从欧洲进口的商品总额从1929年高位的13.34亿美元降至1932年的3.90亿美元,同时美国出口至欧洲的商品总额则从1929年的23.41亿美元降至1932年的7.84亿美元,总之1929-1934年间世界贸易规模大约萎缩66%,目前仍然没有关于该法案产生的影响的较为一致的看法。美国统计概要的数字显示1929年美国的实际关税税率为13.5%,1933年为19.8%,同时在所有进口商品中有63%享有免税待遇。而使之相形见绌的是从1821年至1900年美国的平均实际关税税率则为29.7%,在1930年时甚至达到57.3%,同时免税商品只占所有进口商品的8%。另外1929年的进口商品总额只占美国国民生产总值的4.2%,而出口商品总额只占5.0%。相比于美联储的货币政策,斯姆特-霍利法对美国整体经济的影响是较小的。当1937-1938年经济开始复苏之际美国的实际关税税率也降至15.6%,说明经济下行与关税水平并没有统计学上的关联。

(七)参议员罗伯特·欧文曾在国会HR7230次听证会上作证时表示:“该项法案实际上使联邦储备银行成为国家的财产,1937年联邦储备金检查小组呼吁各家银行将资金储备额提高一倍,结果导致20亿美元的信用萎缩。”2002年雅克布·马德森使用固定样本数据对17个国家的进出口情况进行评估,得出1929-1932年间关税税率的提高和非关税壁垒的设置对世界贸易产生的影响。他估计世界贸易规模实际上萎缩33%,其中14%是由各国国民生产总值的下降造成的,8%是由于关税税率的增加,5%是由于通货紧缩导致的实际关税税率的提高,6%是由于非关税壁垒的设置。斯姆特-霍利法对3200多种进口到美国的产品和原材料课收高达60%的实际关税税率,这是之前税率的四倍。虽然该法案是在1929年股市大崩盘之后通过的,但是部分经济历史学家认为围绕该法案的政治纷争是引起这次崩盘的原因之一,并进一步导致1929年的衰退,最终成为加重大萧条时期不景气程度的因素。斯姆特-霍利法通过之时的1930年美国的失业率为7.8%,而到1931年骤升至16.3%,并一路走高。1932年达到24.9%,1933年达到25.1%。斯姆特-霍利法案及各国对该法案进行反制的后果是在世界上出现建立多国贸易协定体系,以防止相同情况出现的趋势。1944年布雷顿森林协定签订,1945年12月一轮遍及全球的大规模的削减关税行动开始实施,五十年代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组织建立。然而美国关税联盟1951年的一项调查表明通过比较43个国家的实际关税水平只有7个国家的关税水平低于美国的5.1%,而共有11国的实际关税水平高于斯姆特-霍利法案。实施后美国关税的最高值为19.8%,其中英国高达25.6%。这43国的平均关税水平为14.4%,比美国1929年时高出0.9%。在关税之外许多国家还设置非关税壁垒,以保护国内工业。在经历过二战之后许多国家对于自由贸易政策之下重要物资供应依靠进口对国家安全造成的威胁仍心有余悸,诸如禁运、海上封锁和潜艇战等产生的灾难性后果都令这些国家对自由贸易政策心生警惕。在二战之前英国和法国国内使用的钟表均进口自瑞士和德国,它们发现钟表工业的缺失对战争时期国防设备的制造造成很大的困难。二战后这两个国家均决心要重建国内的钟表工业,并禁止钟表制品的进口。非关税壁垒在二战后的重建过程中日显重要,以日本为例,该国1951年的实际关税税率仅为1.6%,这令它必须设置非关税壁垒以保护国内工业。1952年6月日本公布的“关于外国投资进入日本轿车市场的基本政策”即规定针对进口轿车的限额、关税和商业税税率,这导致二战后的近二十年间美国的汽车制造商无法染指日本汽车市场。日本同时还使用许可证准入制度迫使外国制造商用外国技术换取有限度的市场准入,例如美国电视工业的案例。而日本国内市场得到保护之后日本制造商就能在国内获得巨额的利润,以冲销它们在国际市场实施倾销所造成的损失。
环境主义
(一)环境主义广义指社会科学中任何强调在文化和社会发展中环境因素的重要性的理论或意识形态,狭义指现代环境运动的意识形态,这种意识形态将健康、和谐和自然环境的整体性置于人类关注的中心,1962年卡森的《寂静的春天》一书的问世标志着现代环境主义诞生。环境主义可以追溯到早期的环境决定论和环境或然论:前者认为自然地理环境对一个民族的精神、气质和行为及国家的法律与政体起决定性作用,否认历史、传统、社会和经济等因素的作用;后者认为环境仅仅为人类行为提供可能。生物演进理论和胚胎理论也可以依据它们对于环境的强调划分为两派,达尔文主义在较大的尺度上可以说是环境主义。几乎同时一些人类学家、心理学家和哲学家的理论中出现环境主义的思想,如文化人类学家博厄斯、米德、罗维、克鲁伯;行为主义的代表沃森;实践哲学家杜威等。他们从各个方面论述环境对人和社会的作用与意义,这些理论探讨环境与人类及人类社会的形成发展的关系为后来的环境主义提供理论背景。 20世纪前半期的利奥波德、平肖和缪尔等人是现代环境主义的先驱,他们反对工业化和城市化对自然景观(大地)的破坏,呼吁保护有价值的自然地带,建立大量的自然保护区和半保护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环境主义”一词已经获得特别的内涵,特指现代社会生活对乡村、城市、家居和工作环境的关心,或者更进一步是通过与环境相连的审美和宗教经验达到自我认同的需要。当工业化和城市化巨大的负面影响与对牧歌式的乡村生活的罗曼蒂克幻想之间出现不可弥补的鸿沟时环境主义的出现也就具备条件,1962年卡森的《寂静的春天》一书问世,这一事件通常被认为是现代环境主义诞生的标志。这时面对的不仅是乡村篱笆的丧失,而且是全球毁灭的可能性,因此环境主义要求推行更为激进的改革,建立起符合生态规律的社会秩序与制度。在环境主义运动的推动下许多工业国家设立环境保护机构,制定环境法,进行各种环境规划。当时学科研究中的各种理论纷纷转向研究环境问题,并一时间蔚然成风,如以恩岑斯贝格尔、施奈伯格和佩珀等人为代表的新马克思主义理论,以巴罗、乌尔里希、格茨和康芒纳等为代表的去工业化理论和反生产理论。这些理论论证资本主义、工业主义和生产主义等占据主流的意识形态对于环境的危害以及与环境改善之间矛盾的不可调解性,此外还出现激进环境主义,挪威哲学家奈斯提出的深层生态学是其典型代表。深层生态学的出现是环境运动由改良向激进的一个转折,它起源于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关注,又很快与其他反主流文化合流,并迅速成为激进环境运动的主导力量。

(二)作为一种激进的环境主义,深层生态学从一开始就以反对人类中心主义世界观的姿态出现,态度十分鲜明,它试图通过否定人类中心主义来摆正人在自然界的位置。深层生态学尖锐地指出建立在人类中心主义世界观基础上的环境保护主义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以承认自然界中每个个体的内在价值以及生态关系的第一优先为前提才能论及其他。激进环境主义的政治哲学称为生态主义,生态主义者还把生态比拟到人类社会中,或者借此比拟社会关系,认为现有的社会秩序是反生态的,而好的生活的政治意识形态一定在最重要和最基本的方面不同于现在的政治意识形态。生态主义者常常会采取激进的方式来对抗现有的秩序,如地球至上论者就称自己的行动为生态恐怖主义策略。环境主义内部有各种流派,它们之间壁垒森严,有的观点相互矛盾甚至对立。但所有自归于或者被归于环境主义的运动、团体、理论等形式都有一个共同的认识:人的个人实现,肉身、道德、智识、审美趣味的发展及生存需要,必须依靠相互联系的社会、经济和生物圈组成的这个复杂网络的现状和发展过程。环境主义还特别强调有必要调整人类行为,以保持和改善这个网络,尤其是其中的生物物理状况的持续性。自然环境是有价值的,无论这个价值是内在的,还是工具性的,都值得为地球的今天和未来而保护它。生态运动是以保护生态为宗旨的运动,全球生态运动的基础是环境保护,是1960年代末期兴起的新社会运动之一。生态运动为一个由价值所驱动的社会运动,应与原有的生态学有所区别。在工业化过程中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日趋严重,为保护环境和生态平衡。1968年美国加里福尼亚大学的学生发起生态运动,通过变革生产、消费、生活方式调整生态系统,即在保护生态系统平衡的前提下谋求社会发展,这种思想又称生态意识或生态主义。生态运动作为一种思潮迅速向欧美各国扩展,结合六七十年代世界风行的反战、反核运动,遂使许多国家出现绿色和平组织或绿党等民间组织或政党或学术团体,使生态运动在世界蓬勃发展。形势亦日趋多种多样,如1988年法国、英国、比利时、瑞士等西欧保护生态青年组织联合组成西欧保护生态青年,民主德国的青年组成自由德国青年。奥地利出现生态医生,意大利生产生态汽车。在中国生态乡以至生态县、市,可以认为这是全球性生态运动在中国的一种表现。世人对地球生态危机的广泛承认促进生态运动的发展, 同时生态活动也唤起民众意识。从20世纪初兴起的保育运动到60年代对化学杀虫剂的关注,孵育生态运动与瑞秋·卡森的著作《寂静的春天》。

(三)60年代和70年代对核武和核动力的关注,之后80年代的酸雨问题,还有90年代臭氧层破洞和森林开伐,以及现在的气候变化和全球暖化等议题是许多人所关注的焦点,除了上述这些与物种灭绝等更大的全球议题外生态运动同时还包含保护环境的所有团体。保育运动也被称为自然保护运动,是一个政治、环境和社会运动。保育运动旨在保护自然资源,包括动物、真菌和植物物种以及它们的栖息地。早期保育运动包括渔业和野生动物管理,水、土壤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林业,现代环保运动从初期的强调利用自然资源和保护的荒野地区的可持续产量扩大到包括保护生物多样性。有人说自然保护运动是更广泛和更深远环保运动的一部分,而却有一些人则认,他们思想上和实践上有所不同。保育运动现主要关注:北方针叶林和北极、拉丁美洲的玻利维亚以及非洲的博茨瓦纳。生态运动发展并衍生出各种变化,像是政治领域中的绿党。绿色和平等组织更为激进,对于环境破坏采取直接的行动,生态运动对于人、行为、事件的观点围绕在蕴含生态学与自然的政治思想和生活形式。环保运动是1970年4月22日由美国哈佛大学学生丹尼斯海斯发起并组织,1970年4月22日由美国哈佛大学学生丹尼斯·海斯发起并组织,全美国共有1万所中小学、2000多所大学的2000多万人游行集会,群情激动。人们高举着受污染的地球模型、巨幅图画、各种表格,高呼口号,进行集会和演讲,强烈要求政府采取措施保护生存环境。第二天并不关心环境的美国总统尼克松主持召开会议,成立一个专门委员会,稍后成立美国国家环保局,4月22日的行动也促使美国议会开始制定环保法规。1972年全球人类环境会议在斯德哥尔摩召开,1973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成立,此后保护环境的政府机构和组织在世界范围内不断增加。正是因为这次行动产生这样的结果,人们将4月22日命名为“地球日”,这一天也成为140多个国家的民众进行大规模环保活动的共同纪念日,中国从1990年开始每年都举行地球日的纪念宣传活动。1972年6月联合国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召开第一次全世界范围的“人类环境会议”,发表《人类环境宣言》,提出人类面临多方面的环境污染和广泛的生态破坏,呼吁人们要共同珍惜环境,这一天被第27届联合国大会确定为“世界环境日”。联合国根据当年的世界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热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每年的“世界环境日”的主题。联合国系统和各国政府每年都在这一天开展各种活动,宣传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的重要性,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同时发表《环境现状的年度报告书》,召开表彰“全球500佳”国际会议。

(四)最晚从1992年里约热内卢地球高峰会开始,永续发展和可持续性等议题逐渐浮上台面,部份取代旧有以生态为导向的思想,这些议题与1990年代末期兴起的反全球化可视为生态运动的后续行动(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此外有许多个人与团体逐渐采取政治游说和科学手段,而放弃直接行动。虽然绿党根源自生态运动,但他们并不相同,相对于生态议题与事件,绿色政治更重视社会正义。今日的“生态运动”更为强调道德、更具对抗性,更为严厉的立场(如绿色和平组织)。部份非政府组织则更为激进,如地球优先、地球行动、海洋守护者协会等,他们支持预防原则和生物安全、生物防护和生物多样性等强力的预防措施,这些团体通常具有直接行动的思想。生态运动的激进派反对并非法破坏或摧毁一些他们认为是“地球强暴犯”的活动的基础建设资产,像是无政府高尔夫协会和地球解放阵线有时被指控为恐怖主义。即使没有人或动物受到直接伤害,但他们已让许多国家蒙受庞大的经济损失,他们的行动包括对宾州伊利的美国林业局设备投掷燃烧弹。只有极少数生态运动人士能接受以非法手段造成身体伤害,以达到他们的目标,他们没有组织,并且几乎被所有生态运动成员所排斥。一些人将财产损害和身体伤害在道德面上视为相同,不去区分之间的差异,例如美国联邦调查局将地球解放阵线视为“恐怖组织”(而美国国防部则没有)。地球解放阵线(缩写为ELF)是匿名且独立的个人或秘密细胞的统称,根据ELF新闻办公室的说法称他们运用经济破坏活动和游击战来阻止剥削与环境破坏,给这种行为以合理说明的思想基础称作再野化。ELF于1992年在英国布赖顿建立,1994年散布到欧洲其他地区。它如今是一项全球性的运动,在17个国家都有其发动袭击的报道,且被广泛视为动物解放阵线(ALF)的妹妹,这缘于两项运动间的关联和协作。它采取与ALF相同的无领袖抵抗模式和类似的指导方针,支持者认为它是一个生态保卫团体,致力于通过利用直接行动来对企业造成经济破坏,以使环境破坏丧失利润动机。2001年3月ELF被联邦调查局列为美国“国内恐怖主义”中的顶级威胁,并被划归为“生态恐怖分子”。ELF的指导方针要求代表它行动的个人或团体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避免伤害任何动物(人或其他动物),谈到ELF袭击导致的零死亡,FBI反恐部的副助理主管曾说:“我觉得我们是幸运的。要是你纵一回这些火,它们会陷入失控的。”2005年他们亮相于电视节目《60分钟时事杂志》,这个名称开始为人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