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舆论风波到社会风潮——性别冲突下的1920年代女子剪发潮*
史灿 [①]
(山西大学 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 030006)
摘 要: 1920年代正是新文化启蒙的尾声和国民革命行将喷薄的窗口期,社会各界对反传统、反权威、反革命的现象均极度敏感与焦虑。此时,深受压抑的近代女性群体陡然面临复杂变局。本文将以上世纪二十年代的女子剪发潮为研究对象,从被舆论符号化、被权力工具化的剪发潮出发,从性别、舆论等角度对剪发潮及其背后的相关矛盾和新旧更迭进行分析,进而论述剪发潮在该结点的集中爆发,表面上由舆论和性别等多重冲突构成,其内里更是蕴含着传统社会的近代转向,以及个体由不自决、少自由到启蒙觉醒的深层逻辑。本文意图通过分析剪发潮事件,进而揭示近代中国社会渐变的性别面相并对沉默的近代女性致以敬意。
关键词: 社会性别;社会舆论;女子剪发潮;近代社会
引言
传统到近代的历史转变中,救亡图存的压力和除旧布新的迫切,透过社会新旧更迭、男女性别冲突和女性群体的受压抑,三者共同交汇成格外矛盾的近代社会面相:原本地位不彰且备受传统束缚的女性,开始成为舆论争夺乃至政权革新要拉拢的群体,进而获得了自我觉醒的历史机遇[②],女子剪发蔚然成潮。但清末以来的近代史研究中却较少涉及性别视角下的近代女性,致使其个体生命历程及历史面相被无意识地隐藏。性别和舆论作为牵涉甚广的社会构成,却充斥着浓重的男性话语和舆论表达,广大的普通女性却少被纳入到社会研究和历史叙述中。内外交逼下,性别和舆论参与着传统社会的艰难转轨,因社会性别而起的冲突开始隐而不彰地潜滋暗长。[③]故而,对近代女性史的深入发掘和性别个体的温叙述,无疑可为近代史研究提供更富有“人”的社会史视角。
近代女子剪发潮无疑牵涉到了男女性别和社会变迁的互动,而关于发辫之于社会文化的特殊意义,江绍原在其《发须爪》中从民间俗文化角度入手,展现了传统社会的旧传统,并阐述了“发”的文化史意义。[④]孔飞力的《叫魂》一书,则从历史事件入手,以西方历史叙事角度展开分析,但其主要内容仍是掌握权柄的传统男性。[⑤]故而,对于近代女性的“剪发潮”背后所迥异于传统男性叙事的性别分析,仍有相当的建构空间。自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社会性别”(gender)逐渐成为对传统历史叙事的回应和补充,并开拓出了公私领域(public/private spheres)、概念文本(concept text)、生活记载(records of lives)等新性别史概念,值得继续深入讨论。与政治意味浓厚的男性发辫史、左支右绌的男女平权运动史不同,近代女性剪发涉及中西多国,持续数十年,[⑥]而近代中国女子剪发潮作为大历史潮流下的重要部分,无疑具有特殊文化意义。女子剪发起自风波而最终汇聚成潮,处于传统与现代的交互冲击中,遭遇着充满强制色彩的权力背景和社会角色激烈变动的持续打造。对此,学界多从身体史角度阐发近代女性,其中又以“剃发/剪辫”为重点。[⑦]
传统社会在近代突遭变动,宣告着传统礼教危机的到来。[⑧]新旧更迭之间,“对于私的彻底否定,使西方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一直无法在中国的土壤里扎根,短暂的个性解放和人欲觉醒,很快就被淹没在以解放全人类、大公无私相标榜的革命洪流中。”[⑨]在此背景下,本文意图从牵涉“剪发潮”的打造过程和社会舆论背后的权力出发,借鉴女性启蒙与近代女权的话语[⑩],回应关于剪发的身体史线索,特别是在近代“皇权至上,家法优先”的传统瓦解之际[11],何以女子剪发由舆论风波骤起进而不断汇聚,最终蔚然成潮。作为回应,原属女性私域(public sphere)的身体被社会不断组织打造,而新旧性别观念的划定也在公私界限间游走。多重压力下,广大近代女性只得在日益剧烈的变迁中有意无意地去适配其社会性别身份的转变。
一、 剪发先声:从不自主和有自决
传统中国女性的性别角色较为狭隘,无非以私人领域中的妻女为主,少有个人或群体得以参与公共领域。而正是在这趋于刻板的性别身份束缚下,广大底层女子基本被湮没于不自由之家庭婚姻与少积累的社会生产中,公私领域下的男女两性间存在着无形隔阂。[12]关于“髮”的迷信传说,其或涉及巫觋生死之术,或植根于男女两性中。特别是传统婚姻,女子之发被倾注了格外意义,也在无意间成为近代女子们被迫剪发之滥觞。[13]朴素的女子剪发本是正常的私人行为,但在男女婚姻冲突中被以默认的性别规训符号化,便可轻易地过渡为传统礼教氛围下的天然桎梏。
(一)预演:暴力和屈服下的婚内剪发
据清末《上海新报》[14]记述的一则家庭性别暴力,妇人因婚姻矛盾被迫剪发为尼,其后却遭亲夫以暴力相威胁,生死之间,该妇只得屈从:
闻浦东有某甲,农家子也,娶妻未久,琴瑟失调,故常有反目之事。妻固不贤,某甲亦失之太暴也。日前,某甲与妇口角,妇不能让,某甲痛殴之。其妻不堪其辱,怒气冲天,逃至沪城竹林庵内,自剪其发,欲归清门,永不与夫见面。其翁姑与夫跡妇得之,勒令回家。妇执不允,某甲怒叹杀之。
噫异哉!某真莽男子也,杀而置之死地,不若听其为尼而得生也。既欲其归,又以杀惧之,是犹欲其入而闭之门矣,正在喧嚷间,妇之父母至,婉言劝谕令婿先行,与某之父母稍坐片时,携女同归嗣。当杀法令婿与女和好如初也。[15]
无力反抗的妇人在横暴下被迫“自剪其发,欲归清门”,最终被亲夫以怒杀胁迫而束手就擒。其间,因怒而动杀机的男子确乎鲁莽,但在以男性为主导的社会舆论氛围和传统惯习下,“妇之父母至,婉言劝谕令婿先行”,莽撞夫婿竟轻易得到妻方长辈的谅解,甚至凭借朝廷法令和传统权威将已离心离德的妻子强行追回。这桩家庭纠纷看似寻常,但若考虑到其背后的社会传统和性别冲突,便显得格外耐人寻味了:被区隔为削发尼姑的女子,便将自动被社会默认划入三姑六婆[16]之列,其社会地位和境遇与良家女子相比,实是不堪[17]。但为躲避艰难婚姻和丈夫横暴,不堪其辱的妇人也只得靠自决剪发、遁入空门来维护自身,最后竟无可逃脱!就此可见,在近代性别冲突中,夫权本位下的男性拥有天然的主动权,可依仗法令律例对女性进行基于性别对立下的人身剥削。[18]对于无可依靠的一般女性而言,带有自戕隐喻的剪发行为便成为无奈的宣泄出口。[19]
此后,即便有沈家本等人主持推进的晚清旧律修订和司法改革[20],企图消弭因身份对立带来的社会隔阂,但在张之洞等清流派的坚持下,此举动“袭西俗财产之制,坏中国名教之防,启男女平等之风,悖圣贤修齐之教,纲沦法斁,隐患实深。”[21]最后,清末律法改革无疾而终。代之而起的,则是二十世纪早期的清末启蒙运动,意外地促成了近代女性借由接受教育并获得社会认可的历史机会。[22]如此,在改造传统以求生存的背景下,鼓吹女子剪发的公开动议在近代舆论的渲染之初,便因其石破天惊而惹来不少关注。陷入窘境的普通女性在并无权利法例、公理帮扶和近代卫生服务的历史背景下,剪发或是被迫变换社会身份、解放个体的消极反抗。[23]
(二)微澜:自觉和主动下的学生剪发
早在1903年的《女界钟》中便有提及,“(截发)以求卫生,吾以为女子进化亦当求截发始”[24]。毕竟受限于国家、社会与家庭,女性自觉意识的萌发确是不易,得以自主发声的女性更是屈指可数。于是,历史空缺很快被迅速兴起的各色社会舆论填满。也无怪乎陈东原对该宣言的先进自由高度评价,[25]毕竟空谷足音。可金一为近代中国女性群体挥洒热泪横绝的坚持,力图讲求“女子进化”以企祛旧谋新的努力,不惜以看似狷狂的“截发”来与刻薄传统割席,其背后自然脱离不开服务国家、改造社会的终极目的。
对于大多数传统女性,牢固束缚于狭小活动圈内是寻常事,各界对此也基本习以为常甚或搁置不论,任其伸张己愿的努力和诉求被多重阻碍拖累并至于湮没。如此,就连发式的改动和头发的长短甚至都涉及到社会角色与性别地位。不过正是顺应历史潮流,女性或随有识之士的呼号,或自主决定“身体发肤”,均不谋而合地萌发了挣脱性别束缚的剪发行为。但现实如戈,动有两伤:失语的普通女性几乎不具备舆论支持和纸面发声机会,更多情况下反而是权力和传统的从属。庙堂之上的旧传统“死而不僵”,虽被辛亥革命大潮击碎了合法性,但其阴影仍在江湖上、草莽间徘徊。备受争议的女子剪发便是时人脑海中旧传统的残留在与现实交战,驯服和自觉之间,矛盾与冲突乍起:
剪发是自已身体上的事,本不必和别人离量;即使和别人商量;也不必受别人意见的拘束。现在既已因此阻止,那就伊自己愿意如此了。伊自己不能‘自决’,我们怎能替伊代想法子呢? “恢复自由”的方法,不论什么事,只有‘自决’两个字![26]
传统社会中,通常未婚女子会梳成发辫,出嫁后将发辫盘于头顶成为发髻。[27]若是依地域差别,不同阶层与群体又会搭配不同的特定饰物。[28]但女子剪发是绝少见诸纸端,即便“剪发是自己的事”,一般女子也难自决。毕竟剪发实在是有“西洋景”的意味,在广大女性群体还在为适应新社会角色和积攒生存资本的时候,剪发潮首先起于晚清努力刷新政治氛围下的新式女学生中。但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如果使用‘女性失语’这一性别研究的概念,学潮女学生的言行与经历确实在很大程度上从历史书写中消失了。”[29]据称,长沙女校的朱德裳校长便为谋求女权政治的伸张而提倡女子剪发,并为争取实际权益而仿效男子社会团体,另设女子崇俭会以谋求进一步的政治权力。[30]
并未完全如一般设想,仅就可见史料来看,清末民初的男性剪辨运动在民族心理和权利意识方面并未对女性的自主剪发有显著推进和影响。同时,努力革新社会和推出新政的当局也仍将焦点投射在男性群体上。关于破除发辫传统的新政举措,依鲁迅对其时状况的相关描述:“北京的辫子,是奉了袁世凯的命令而剪的,但并非单纯的命令,后面大约还有刀”[31]可知,涉及除旧革新的社会改造,自开始便是不由个人自由做主的,或明或暗,都有权力与政治在背后的勾连。此后多年,受困于各系军阀和西方列强的国府无力大规模推行相关政策,只得着重于以社会舆论来督促城乡的男子剪辫与女子放足,无过多理睬女子剪发一事。[32]就在当局无力亦无心全面关照社会之时,真正涉及并主动推进女子剪发的活动开始通过诸如崇俭会等民间团体来自发组织。在略显空洞的政治口号下,为同男性争得平等与凝聚力量,部分女性已展现出了全新性别面貌。作为弃绝浮华首饰、干练积极的新社会形象,起初只是偶发行为的剪发促成了更多的进步女性相继跟风。因民初局势混乱加之一手史料记录的搜集不足,有关清末民初的女子剪发记述未能完整呈现,只得早年间的一则:
西单牌楼手帕胡同,某一旗装姑娘,年约十七八岁,顶发剪去,尚留二寸有余亦无耳朵眼孔,观之真与男子无异。但汗褂仍是女衣,雄雌莫辨。或者文明之女子当如是耶![33]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为维护新建政权的统治与实现社会革新,大范围、长时间、多领域的男子剪辫和女子放足成为近代社会文化运动的组成部分,并留存下大量的政策法令和宣传材料。随着民初政治的逐渐稳定与启蒙思想的次第迁播,新资本与新习惯继续塑造着社会,传统道德身份已无法满足广大国人对摆脱落后的急切要求。民国六年(1917年)自美归国的蒋梦麟再踏足故乡时,眼见着“年轻女孩子已剪短头发,而且穿起高齐膝盖的短裙”[34]。就在这日趋浓烈的矛盾氛围下,国内外日益涌动着不安气氛,最终,剪发潮在多方势力缠斗下的1920年代汇聚成潮。
二、剪发风波:舆论乍起与矛盾冲突
随着新文化运动日趋热烈,“女性的解放代表着‘封建’中国和‘现代’民族国家中国的重要区别”[35]。解放观念逐渐深入人心,而社会变动也扩充着公私舆论的空间,多方话语体系和公私权力中也或明或暗牵涉着男女两性。如此,由近代资本等势力掌握的舆论体系更积极地大张挞伐和热烈争论。剪发女性作为舆论所打造的对象,也逐渐沦为各势力矛盾冲突的源头。纲常礼教逐渐从礼法宣扬僵化为性别道德式的符号化标识,但面对近代剪发潮的冲击,传统性别束缚遭到冲决。
(一)坊间舆论的蠢蠢欲动
因商业经济与资本风气已在内地缓慢铺开,对于女子日趋转变的社会角色和日益觉醒的性别权利意识,社会各界在新旧交锋中的舆论场开始活跃:
近日我国盛唱男女平等,女子服装自宜效法男人。剪发之说,大可倡行。如谓欧美各国未有削发之女子,则我国文明进步更速,安知改良旧俗不能驾外人而上之。爰作女子剪发打油诗六首,以博阅者一粲。女界文明议改装,去留丝发费商量。削除烦恼六根净,羡煞尼姑头上光。[36]
如此,刷新社会和改弦更张的影响透过舆论达于女子,眼看欧美各国的女子尚未削发之前,我国便已得风气之先!惶惑之下,舆论竟对女子项上秀发一事却也有了纷争:
美国与日本之妇人,假发粉饰之风,均最称盛。近来因需用假发日多,其价暴腾。大有影响于美国妇人社会基础供给假发者,多系农家女子,彼等岁以卖发为利。数凡法与奥德瑞士瑞典诺威之村姑,无不如是。然近时彼等知识日益进化,年少者亦渐事粉饰,不以从前之断发为然。是为求多供少,价值暴腾之原因也。闻今日美国头发之市值,较前大概至昂一倍云。[37]
果真是资本世界,女子之头发竟也成了交易商品。我国女子若积极奉行自主剪发,或真能胜那俗气的欧美一筹罢?这意外变动在中西文化的冲突中更是突显了剪发的性别隐喻:之所以舆论能给予如此评价,还是女子被强调了“自宜效法男人”以求“文明进步更速”。但就在这看似奉承的语气下,女子的性别话语仍是缺失,社会各界对女子剪发的横加阻拦也与日俱增。对此揶揄局面,周作人曾于民国十六年对女子剪发大盛的现象做出评论:“夫发之长短,在女则以长为善,在男则以短为善,亦诚近代不可解之习俗云。”[38]即便已是民初,传统舆论仍无法主动承认与认可女子的自发剪发行动,“羡煞尼姑头上光”成为对混淆男女大防的女子所作之反讽。艰难获得的社会平等和性别觉醒的成果[39],在坊间更成为戏谑的标靶,“存心要解放呀,剪发但留根。弗僧弗尼,女身变男身呀,真得神。”[40]此类的坊间小道流传却是不少。甚至严谨的大众评论也在疾声劝阻女子剪发,“读各报讨论女子剪发者甚多。以本社同人意见言之,此事大可不必。欧美女界可谓极文明矣,然尚未有提倡削发者。”[41]
还有不忘介绍欧美女界的耶稣教会仪式,“须加冠,从未有赤头露发者。盖以为女子尊废,固当如是也。夫冠且不免,况于削发乎”!先进的西洋女子如此,按照这样的推演,中国式宗教下的剃度尼姑更该儆以效尤,哪能再去做徒劳的无用功?即便困于如囹圄般的婚姻或难捱的生活,女子们都应谨遵妇德祖训,万不能行越俎代庖之事,保持驯良温婉便可。经过繁复铺垫,其最后结论是“愿我国女同胞提倡削发者,尚其审慎周详,毋操切从事。致为文明国人所窃笑也。”[42]难道,萌芽之初的女子剪发就理应顺应这因循舆论而消逝吗?
(二)怎一个“贞”字了得?
《四川日报》曾于七月十日刊载一篇署名“正俗”的“妇女剪发说”,其文大旨为谴责女子剪发。正所谓“妇女有四行,容其一也,今一旦不顾父母遗体,剪发毁容,自戕若此,是所谓‘逆’也,‘愚’也,天地中不容之物也”。故而,(妇女剪发)“必生‘骄慢之心’,骄慢之心生,必不循其当然之职,尚何顺之有哉?是所谓败常乱俗‘不轨不则’之妇女也”,如此以来,毁伤父母遗体又不尊礼法的女子万不可剪发。搬出祖宗家法的“性别律例”:不尊法统的女子哪里配如男子般自由剪发呢?官方为了收拾残局,也卷入到纷争中。
1921年7月8日,成都警厅特地出面发布《严禁活动妇女再剪发》告示,宣称“近日妇女每多剪发齐眉,并梳拿破仑、华盛顿等头式,实属有伤风俗”,故“应予以禁止,以挽颓风”。此可谓以明文禁绝女子剪发行为的滥觞。面对如此境况,有报人声称:
像他这样说法,我们男子都不应剪发了,因为他说剪发,就有伤父母底遗体;伤了父母底遗体,是要无后的。我不知正俗先生剪了发没有?他这篇文,据我看来,完全不通,不值一驳;我所以把他底断句写给你们看的意思,也不过供你们一笑的资料罢了。
告示(见北京益世报一日女子周刊)内说为‘正俗’的缘故,要女子们既剪发的‘复蓄’,没剪的不得效尤;如违命的,罪其父兄;无父兄的,罪及其身。唉!真是可怪!像这种的政府,说什么罪及父兄的话,简直是在瞎闹。我们要彼何用?说什么无父兄的罪及其身,何不更说这种事体要罪及九族呢!真可怪呀![43]
本属私人领域的女子剪发却被各势力激辩地不亦乐乎,实在是死去的祖宗在同彼时的生人争锋,男子后背的发辫在与女子披散的断发吃醋!上世纪二十年代初,女子剪发风潮已弥散全国多地。旋即,苏州女子师范学校的女学生又接续剪发之风气,但也遭到禁阻。按校方要求,剪发女子也须佩戴假发,并有“剪发有关个人道德,堕落人格”等道德指摘。[44]最后被予以退学处理。此外,连北京教育部都传言禁止女生剪发,对此便有以头发对头脑的保护为回应,并对“妇女头发是美的东西,如果把他剪短,未免要减少美好”这样的言论给出了反驳,即便短发减少美观,但只要本人自决,旁人没理由横加干涉,要剪便剪,要留则留,实在没有讨论的必要”[45],更何况:
一些反对女人剪发的,大抵说,发剪了便不美观。但提倡美育代宗教的蔡元培先生,在《美术底起原》第十三里面却说理发的事,开化人尚算是很重大的。中外诗歌,小说上说美人,少有不说到发的。清朝初年,为强迫汉人剪发辩,不知杀了多少人。现在男子的发,总算剪掉了,但女子底理发,还是费事得很;就是欧美女子,也是这样。其实文化到现在的程度,我们底美感,应该寄托在建筑、图画等美术上,哪里还有在头上用工的余地。
对于女子剪发便失却道德的言论,该篇更是一针见血地指出,这仍是在以“贞”的道德律来施加宗法淫威,仿佛失去护佑后的剪发女子便都是堕落的:
中国不是以做尼姑表示不嫁么?不是以不留发表示不性交么?依惯例者,用中国人底眼光看,剪了发那就好极了。为什么却说有关道德呢?唉,中国堕落处正多,却不在剪发。如果在剪发,那我就要请你摸一摸自己或你丈夫底发,断定下一句是否‘堕落人格’![46]
(三)舆论冲突下的性别矛盾
近代中国社会的形塑,大概是传统内力和西方外力共同造就的,舆论往来之间,社会的近代历程也在缓慢铺开。“我国妇女竞唱剪发。然实行者鲜。不意日本东京此风盛行。现各女学校学生忽相率将发剪去矣。”[47]这话似乎又是苛责语气:眼看东洋女子剪发,为何我国妇女偏是雷声大雨点小呢?果真是广大女子不堪造就吗?且慢。
男子轻侮女子,女子诅咒男子,是男女地位大异的文明社会中特征之一。那一个不晓得,动物界的雌雄,绝没有像人类社会般两性地位的优劣。雄的用那胜过雌的壮美和勇武做求雌的爱他的器具,并不当做虐待和征服那雌的武器。只有雄的伙伴里,为了争雌的缘故,自相斗争,断没有像雄的全体和雌的全体两相对峙,为了一特权而起争斗。[48]
新旧社会变迁中性别矛盾和因之而起冲突一直伴随着女界剪发,特别是针对因剪短发而有与男子相混淆的礼教隐患,更是激起激烈讨论:
天公生了人,同是圆颅方趾,本来没分什么男女的,后来被一种伪性的思想家,硬去分别来的。到了今日,还有你这一种受了伪性的遗毒者,反来诘问我,可见你这脑神经已经腐烂不堪了。更有一说:和尚尼姑,同是光头的,为什么人家没有认差了呢?可见男女性的分别,不在头发。况且现在剪了发,服装上还有不同的地方,那和尚尼姑的服式,倒是一样的呢。换一句说,就是分不出男女要有什么漫天大祸?
言虽有理,却仍无法有效阻挡舆论的渲染和各界的攻讦。时人评论,“女子剪发完全有利无害,有益无损,确系女界之进步,友人何君自美来函,谓美国妇女剪发者,已十居其六”,当然,其中以追求新潮的女学生最多,不剪发的已属少见。此外,电影女明星如黎明晖者,亦尝试剪发。此外,冯玉祥夫人李德全女士也由其夫亲为剪发,并摄影留念。冯之部下眷属,亦相率剪发。李征五之夫人等,如徐朗西之夫人在八年前便剪发。连文化界的国民日报主笔叶楚伧、邵力子以及小说家徐卓呆之夫人及女公子,都已剪发。剪发之女子并未遭到“贞”道德的诘难,反而 “剪发后,妩媚有加,明艳胜昔,其夫始欣然。双方爱情,因亦有增无减。”[49]
可见,自觉身体和向往自由的女性本就接受剪发,寻常礼俗禁锢,皆是无碍的。该报最后还积极提倡剪发,“法国女子剪发者已占十之八,跳舞场中偶见未剪发之妇女,咸窃笑为顽固老妪。惟英国妇女之剪发者,仅十之三四,此亦可证英人守旧性之一班。”[50]那么,为追求个人先进与国家进步,女子自决剪发必定是合算的。可为何通都大邑之下的寻常女子不见报端呢?为何“贞”道德还阴影不散呢?
夫论妇女剪发者,不外两大派别。甲方谓无知妇女,谬学时髦,以出风头,应严加取缔而挽颓风。前某某等地,尚有因此课妇女剪发税之事。乙方谓妇女剪发,于卫生、经济、观瞻诸方面,均有甚大之利益……夫剪发者,岂止娼妓与淫荡妇女。考良家女士、闺阁淑媛,剪者正大有人在,安可玉石俱焚?若谓其贞与淫,在剪发不剪发之间,实不通之论也……
夫古今万事万物,罔不新陈代谢,昔日之装束,不宜于今日,昔日之陈设,不宜于今日,以及其他吾人常见之事物,比比然也。犹忆鼎革初还,国人争倡剪发之说,当时饱受大部分人士之反对,今则号称老学士之一流如何矣?[51]
就以上议论可见,“故评论妇女剪发者,宜据理以绳,幸不可徒恃先入为主之观念,而定极端之论定也。”虽有定论开明如此,足可证达成谅解的可行,但各路舆论还在报端肆意席卷,不少论者仍对剪发女子贞洁一事耿耿于怀,甚至“视女子剪发为淫荡,不许女子剪发”。[52]此外还有众多议论,分别就卫生健康、朴实简单、便利快捷等方面发表了长篇大论。其中行文措辞,大多免芜杂与琐碎。关于避免藏污纳垢的短发卫生;关于奢靡发饰和梳头姨娘的节省;关于免除时常梳洗的时间结余等。[53]
舆论虽多嘈杂,但随着社会风气的开放,越来越多的女性开始逐渐参与到广泛的社会公共领域,或是进行负担家庭的生产活动,或是适应各类新式社会职业角色。其中,剪发行动也从女学生中向其他群体扩展和普及。仅就上海一地的女子剪发情况来说,“二十份中,女学生实占其七,女明星占一,普通女子占二,下属女子占二,不满十四岁女孩子占八。预算明年,将超过今年剪发女子千份之五十,后悔剪发者占十云。”[54]
按照传统的性别道德观念,广大近代舆论家自然是看不上那些自主担当的女子。而愈益广泛的女子剪发甚至惊动了旧势力来维持舆论。除四川,对女子剪发的罚禁尤以旧军阀盘踞的京津与奉省为急,[55]“自奉褚玉璞命令,取缔剪发女子,日来各区解送者,已数十起,闻丁氏已将所拟罚办条例,于日昨呈报省考鉴核施行云。”[56]受新文化运动的影响,京津地区的剪发女子日渐增多,而“天津警察厅,以上次禁止女子剪发,迄今半载有余,此种恶习,仍不减少,拟重申前令,严厉禁止各节,已志昨报,兹再将该布告原文觅录如此。”[57]
其时,新潮之剪发引得娼妓与歌女也一并跟风。这样一来,格外注重礼教大防的旧政府当局也顾不得其他,对于“自命时髦,相率剪发”的妇女,公署直接发布训令,要求“恐为男女渎乱之渐,查妇女剪发恶习,前会布告严禁,令饬教育厅分行各校,不得延聘剪发女教员,收录剪发女生,并令该处拟具处罚办法”并令“所有娼妓不许着裙!”[58],此外无任何应对、疏导女子剪发的相关政令。当然,随着民初的风气渐开和政治渐趋稳定,社会文化也有除旧布新的转变。一者,经过一战的洗礼和思想界的激荡,矛盾中的西方思潮大举进入内地,使得本就懵懂的少男少女和先进群体更是获得无比充裕的理论武器;二者,新资本与旧习俗在传统社会变动中日益冲突,新式传媒在官方系统的加持下鼓动着坊间口舌与耳目,城镇工商业也催生出了新的职业群体和变动的社会角色;最后,随着南方革命力量的暗中汇集,自东南以至于东北,广大的中国内地再次落入紧张而骤变的历史间隔期。为及时压制这股反传统、倡自由思潮,旧军阀开始大张挞伐,刚好与南方的革命势力迎头相撞。
三、淡出与妥协:剪发风潮和革命运动
近代中国社会的形塑,大概是传统内力和西方外力共同造就的,女子剪发也不例外。欧美各国经过一战冲击和社会权利调整后,女性的社会力量和地位得到了相应提高。[59]加之战后短暂的经济繁荣,以女性为噱头的焦点的资本产业也迅速蓬勃发展。如此,东洋女子乘着欧美女界的剪发风气也活动起来,“我国妇女竞唱剪发。然实行者鲜。不意日本东京此风盛行。现各女学校学生忽相率将发剪去矣。”[60]眼看治下的剪发潮逐渐收拾不住,北京当局寓征于禁,剪发女子纳税而蓄发者免税。[61]诡谲的是,几乎是与北方当局对女子剪发的大肆查禁的同时,相隔不久的南方却有了变相鼓励女子剪发的“反比例”。沪宁一带,对于四十以下的妇女有必须剪发之令,留发的需要月纳三元发捐[62]。如此阴差阳错的现实冲突,成为日后南北冲突爆发的舆论先声。
(一)权威的介入和舆论的变色
特别针对女子剪发的禁令已在旧军阀的倡导下开始施行,即孙传芳、丁文江于上海大肆搜捕革命党人,其中便牵涉到了“叛逆”的剪发女子。周作人也于民国十六年记到:“张少帅部下的女宣传员是剪发的,宣传文是白话的,觉得很有一番新气象,北方的禁剪发禁白话的政令大约只是所谓旧派的行为,不见得能够成功……”[63]剪发女子不但刺激各界舆论,还涉嫌混淆男女大防,自甘堕落与低俗娼妓混同,当局实是无法姑息的。与此同时,南方多省却在革命浪潮下开始激励与鼓动各界女子剪去长发:
妇女剪发,亦其一也。吾苏自国民革命军入苏以来,妇女剪发者比比皆是,足征社会心理之一般,长发之不容分今日,彰彰明矣。惟查尚有无知妇女,不知剪发之益,仍将长发留存者,实属不知自振。仰自布告日起,于最短期间,一律将发剪去,如有不遵者,着公安局强制执行,勿谓言之不预也。切切此布。[64]
其时,就世界范围看,女子剪发之风潮也已蔚然成风:
东京八日电,——女子剪发,日人颇嫉视之,认为系东方之传染病。女子剪发问题实南起马尼拉,北至哈尔滨,西起孟买,东至东京,家庭中,社会中,老少之间,保守与急进各派中,常惹起极大风波。虽谓梳发一事极属小节,但已致社会之不安,竟至与政治法律发生关系……[65]
此外,随着军事和政治上的锋芒毕露,国民革命运动对传统社会的遗留痼疾也在大力革除。诸如束胸、缠足、结辫等,都成为革命运动要剔除的旧残余。当然,作为与传统宣战的排头兵,鼓动女子迈向先进的剪发就得到了大力提倡。如此,1920年代的女子剪发运动经过酝酿、初兴和艰难发展后,就此达到高潮。曾有论者将近代女性描摹为“分利者”[66],或又评述其中敢于冲击传统道德的逆反者为堕落。尤其是胆敢起身自剪长发而比肩男子的女子们,既企图模糊传统礼教的男女大防,又在纷扰的社会剧变中进一步耸动视听,这自然招致各势力的排斥。但随着新兴革命对旧秩序的瓦解,群众在政党的集中鼓动下展开了重建,而女子剪发作为激进与新潮的革命符号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在乡里虽然时有听到关于剪发的宣传,但一般顽固的人们,以为妇女之美,发居其一,剪发对于美观很有关系。所以那些妇女们,一定要头发梳得很光,戴上首饰,装得很美丽,以为面目的好否,是和头发之美丽与否有关的。结果是耗费时间和金钱。表面看去似没有什么,但是仔细想想,拿这许许多多妇女枉费的时间,来做工作,拿耗费的金钱,来做有用之事业,利益实是很大啊!他如剪了发,可以时当洗濯,使脑格外灵敏。所以女同胞们,很有剪发之必要……[67]
既然剪发如此之好,那么广大女子均应热烈响应以作支持。但毕竟剪发一事本就极具个人的主观性和阶层的差异性,难以在广大内地骤然铺开。于是,通过女子革命团体和基层组织的相继成立和完善,相应的剪发运动也在革命号召下借由各群众组织下渗并迅速开展。这一渗透沟通两党势力的基层,却成为剧变的导火索之一。
(二)旧礼法和新权威下的剪发
革命对女性的特殊关注早自辛亥便有端倪,据统计,“辛亥革命前后,妇女参加各种革命团体并献身革命的骨干分子,有姓名可查的有380多人。”[68]随着北伐军势力的稳固,当局便通过当年(1927)的国际妇女节来大造声势。其气氛之浓烈,意味之复杂,从当时国民党汉口妇女组织的宣传便可见一斑,“妇女解放须将本身的锁链解除……,蓄发一事,每日梳头照镜,不知花了多少时问”,所以“湖北的妇女,马上都做放足运动,剪发运动。这才真正能求自己的解放,这才能努力来担负革命工作,才能得到你们【的】真幸福。”[69]就是在这妇女解放旗帜的号召下,社会各界的女子几乎都被动员起剪发。
其时,自南至北,国共双方都在努力争取最广泛的群众支持。特别是对于广大的内地乡村,无论是针对农民组织的农会还是针对女性解放的妇女部,均是为达成革命化与组织化而不断激烈推进的附属物。但在革命风潮的鼓动下,极端突进和保守无为都是当局所不愿看到的情况。为切实稳固已取得的革命果实,避免操之过急引发群众反感,国民党汉口当局特地就强制剪发一事发出布告:
近查各地实行强追妇女剪发及不按照放足方法强将妇女放足,致一般妇女误以为党的命令,而脱离党的指导及反对妇女运动者,于妇女运动前途,颇生影响。剪发、放足,虽与卫生生理有关,但必须相当时间之宣传,使妇女觉悟,自动剪发,岂可强为剪之去,失其同情……关于剪发运动,只可尽量宣传,不宜用急激手段。放足运动亦宜先事宣传,然后按放足方法执行,庶妇女不致发生疑虑为要。[70]
短短数月间,仅因国民革命的裹挟和鼓吹,女子剪发便从左右犹疑的徘徊状态迅速列入新政举措之中。昔日备受攻击的女子剪发此刻却摇身一变而为革命之象征与进步之标志!其时,有记者曾就近来女子的剪发问题向胡适请教。主张新文化运动和思想启蒙的胡适也在南北大异的社会氛围里果断起来:
略谓女子剪发,余初见于北京,当时京中女子,均目之为怪物。后余来海上,则见剪发者尤众,而尤以女学生为最多。推考其故,要以女子喜好奇之心而每喜毛断式。(记者按:毛断者,为西文moden译音,意即新式也)故今剪发女子,实可称之曰‘毛断’。当时闻者,莫不大笑。不意时隔四月,胡博士之令堂,亦以毛断闻。有谓胡博士之令堂毛断时,曾征及胡博士之意见。胡博士亦一口赞成,并曰:今日不毛断,何日可毛断?尚望未毛断之女士们,以可胡博士之令堂为法,速以毛断也。[71]
以胡适为代表的男性社会精英尚被激烈变动的社会局势裹挟,对所谓“毛断”必得给予赞成和肯定,更不必说底层的普通女性是否有自主权了。近代城镇中的女性多有可供过渡的社会机会和较充裕的社会资源,但在懵懂中的广大前近代乡村里,普通大众很难抗拒以“政治命令”为强迫手段推行的各色运动。当然,整合能力的增强对于巩固新政权,以及对抗旧势力是相当有利的。但对于愈益难以把控的群众组织,官方不得不更着意加以控制。可惜的是,本来意为与传统压抑和宗法压迫“割袍”的女子剪发,此时却在支持的鼓动中再次失去自觉的机会,其性别与身体,再次沦为权力的玩物。对于愈益难把控的群众组织,掌权者不得不更着意控制。与此相反,固守关外的奉系当局为压制异见者,仍对女子剪发抱有戒心并多加打压和劝禁:
奉天教育厅长祁公亮,以女子剪发,业经禁止在案,兹查暑假邻迩,各校多半招生,对于已经剪发之女生,亟宜禁止收容,以儆效尤,昨特通知省城内及各县女校,凡已剪发女生到校投考者,一律不准收容,以敦校风云。[72]
随着政策推行中的极端举措日益严重,更谙熟群众组织动员的共产党开始占据国民党的基层组织空间,国共之间的矛盾一触即发。作为群众组织的重要部分,妇女组织在转眼间便成为亟待甄别的有色对象,昔日备受鼓动的群众运动此时却遭遇大变:不尊传统礼法和听信鼓动而剪发的女子骤然间成为赤裸裸的反革命。“残杀之反动在粤共军再图起事。已被反赤军扑灭。剪发女子仍续杀”[73],“1927年短发仍被认为叛乱份子的标志,一些女孩被杀害或处决,就只是因为她们留的是短发。”[74]
不仅国内形势如此,早年间曾流行欧美时髦短发的日本社会也在发生剧烈变化,“远东各国同时起发潮。日本警察之发的长短取缔。谓剪发女子与堕落者同罪。留长发之男子则又目为革命派”[75]。随着赤化在远东的蔓延和发展,连女子剪发也被赋予了深刻的意识形态味道。社会气氛日益紧张的中日之间,济南事变[76]的爆发更是映衬出了两国极端政治把控下剪发女子的悲惨命运,其时“日兵搜索居民,剪发女子多被杀……女子剪发者多被害,遇有持中央钞者,夺取撕毁,并有因此被害者。”[77] 如此景象,堪称波及全世界之女子剪发恐惧症了罢?
(三)持续打造:剪发与性别的再次纠葛
毕竟一时之变,女子剪发早在上海等摩登都市蓬勃发展,新兴的女性群体几乎成为所有热门资本径向追捧的对象。对此,无论是暂时势衰的中共还是新近掌权的国民政府,均无法亦无意于将其彻底扭转。随着革命热潮的急速消退,新政权面临的首要任务是维持稳定和发展经济。故而,女子剪发不仅落入权力的嘲弄,更成为资本的俘虏。随着剪发女子群体的不断扩大,相应的商业舆论宣传和社会职业也在迅速跟进。无奈,社会公共领域基本为男性群体占据,特别是理发行当,更是长期被男子掌握。[78]
故而,贸然闯入由男性主导的社会领域后,弱势的女性自然成为性别冲突的牺牲品和男子想入非非的主角:
前日至法租界某理发店理发,忽见一剪发女子,排□直入,亦据座面理发焉。余生平未尝与异性在同一店中理发。至是不禁有异样之感。以是推测汉口妇女之入男浴室,殆亦必有之事。[79]
在此背景下,女子进入公共领域剪发便又成为涉及贞洁道德的问题。“剪发以后,每月至少要修剪一次,费了钱尚属小事,到大公司雅园白宫任那般理发匠摸摸弄弄,揩饱了油,方放你走,那才真不值啊!”[80]此外,各界舆论也仍为女子剪发的可否争论不休,甚至对女子剪发和男子理发的字义都在训诂般的探讨:
妇女之去发也,或称削,或称截。然则削发者为尼,截发者为明星。削与截,字义想去不远,而尼与明星判焉。或曰:截发称为剪发何如?如予曰:剪字不及截字为妥。盖剪发则与男子之理发相混矣。[81]
幸而沪地风气较为开放,外国资本和新式女子群体的规模也在扩大。在天津早年间的女子剪发训令颁发后,仍免不了“但街市之间,仍见剪发之女子,概皆系贵家小姐”的社会现实。可见,上流社会对此并无甚特别注意,只是“不知警厅能否亦加禁止,而使其梳以假发也。”[82]随着民间资本的充盈和社会新文化的普及,针对底层普通女子的理发店以及女子剪发培训等均得到一定发展:
上海市会应社会的需求,特设立女子理发速成班,经三个月的训练,已于上月毕业,共计十二人,该班毕业生,颇受社会欢迎,竟有求过于供的形势……这班女子本来个个是依赖他人生活的,现在受了三个月的训练,就能称为一个独立生利的人,而且她们终身的生活靠了这个专技,也许可免冻馁之忧了……[83]
或有结业后推荐至其他各都市的:
沪讯,上海西门路二百号,上海女子理发专科学校,为沈叔霞所创办,提倡女子实际职业为宗旨,开办迄今已毕业九期,计有百余人之多,均分在首都,南昌,汉口,福州,宁波,上海等处工作……[84]
如此看来,由新潮促成的女子剪发运动竟然成为鼓舞女性独立的一大动力。特别是性别角色的转变对社会传统格局造成了冲击。潜移默化间,社会生存空间的扩展必然呼唤更广大的女性从局域的家庭走向社会。国民革命骤然夭折,曾许诺对妇女的解放云云也大有虎头蛇尾之势。随着革命与现实的逆转,1920年代的女子剪发潮也黯然退场。女子剪发作为女性的自发行为在多方势力的相互妥协后,还是落入到国家意志的围城中。
不仅剪发行业,就连商品广告和娱乐宣传也开始关注女性消费带来的丰厚利润,纷纷涉足时兴的电影或剧院:
近一年来,剪发潮风驰电逐,大大盛行。甚至于大家闺秀,莫不脑后光光。推求其源,还是发生于这班明星先生。一个一剪,个个皆剪。大剪特剪,剪得不亦乐乎。于是乎,有的为经济,有的为风头。看样学样,多以一剪了之。[85]
剪发虽是时髦,也映衬着这班有追求的女子,但当时舆论普遍认为,这些娱乐明星带动的女子剪发群体,不过是替理发匠和化妆公司白白增添买卖。如若仿效那些日进斗金的女演员们,那么寻常女子的额外支出却是耗费不少,实是不讨巧的负累,所以“将来的优胜者,仍旧是长发。”[86]的确,占天下生灵之半的“生利者”最终仍逃不过资本的剥蚀。早年间谈论是否应当剪发时,便有感叹:“为经济呢?刷子、梳子之类,仍不能废除。司丹康一瓶的价值,比一瓶生发油来得贵。进一次理发馆,所费也不在少数。”[87]如此繁琐铺张的新生活,实在无法走入广大生活朴素又经济拮据的女性中。即便社会舆论在大肆渲染风化堕落与男女混杂将带来恶劣影响,甚至有男性对剪发女性加以人格侮辱,或对争取平等权利的风尘女子大加戏谑。但无论是利润驱使还是社会重构,都在呼唤女性更广泛的参与、更主动的接入与更理性的改造传统社会。
(四)、作为余绪:回归日常的女子剪发
作为激进的符号化象征和工具化手段,弃绝青丝的女性在大革命失败后仍被舆论和冲突裹挟,直至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末,广大内地乡村根据地中的女性还在中共的组织下被推动着实现剪发放足的女性解放和动员。[88]梁漱溟曾在其《乡村建设理论》中对传统中国乡民的形象有过探讨,认为其无非是“贫、愚、弱、私”四字便可大致概括。虽略有夸张之嫌,但足可见如一潭死水般的落后乡村中推行新政举措,实在有天然障碍。
故而,虽“(北平)各县对于放足,雷厉风行,加派委员,分头劝导,如缠足不仅能使妇女失掉本来天赋之性能,其妨害发育,影响健康,以及其种种害处,凡负劝导之责者,无不言之剀切,劝告谆谆,极尽缠足之害矣”,即便“言之者虽舌蔽唇焦,听之者如西风过耳也”。为顺利达成“诱导乡间妇女自然放足”,当局不得不再借女子剪发的开明心理来加以运用和宣传:
北平妇女剪发之风,年来日盛一日矣。最近由各方面调查,全平妇女剪发者,现已超过二分之一,非仅二十五岁以下,更有一班新由乡间来平之妇女,到平住不弥月,便不惜违悖家长之命,竟毅然将乌云剪斲者,亦如汗牛充栋,习见不以为奇。若问其剪发之理由,虽美其词曰:头部卫生,时间经济,费用节俭,衣衾洁净。一举而数益具备。故剪之也。然何不剪之于在乡,而竟剪之于来平耶。今试以此数益,而用以劝导乡间妇女剪发,吾敢断言其鑿柄不能入,必与今之劝令放足,成同一情形也无疑矣。
盖我国妇女,爱护其顶上青丝,与其足下金莲,初固毫无轩轾,何以同一妇女,来平便剪其发,而在乡便护其足。其故果安在哉?当不外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熏陶渐染,环境不同,有以使之然也。夫据爱美观念,故不惜彼此摩仿。世有笑颦之西施,乃有效颦之东邻。出青入蓝,实与流行性传染病有同一效力焉。其普及与速度,且有过之而无不及也。若谓其同一妇女,在乡便顽固不灵,来平便聪明颖悟者,我知其不然也。[89]
国共内战间,国民党政权为实现“教养”或“抚慰”人民身体的目的,并由此适应近代化现实要求,特别于1934年推行了“新生活运动”。[90]但即便已是1936年,晋省仍在大谈特谈男女有别并禁止女子剪发:
(太原通讯)省会公安局局长程树荣,对本市妇女烫发一节。自去年春季,已切实禁止,并通饬各理发馆一律取消烫发器械。实行以来,恶习渐除。昨日复严禁各理发馆为女子理发,以示男女有别。[91]
此时距离南方革命对妇女剪发的解放已过去近十年,但北方省会城市仍是这番景象,不免令人疑惑:这难道是传统礼教思想的回潮?或许,所谓的“解放”并非对于大众的,而是利用冲突和舆论来达成实际利益的。当然,对此“复古”般的禁令,晋省妇女会也作出了回应:“呈请省政府审核,恢复理发馆女子部营业,以求便利……”[92]同时,新式理发馆的逐渐大众化也在进一步冲击传统社会中诸如梳头姨娘等的其他职业群体。因长发剪短,女子便不再需要佩戴过多头饰。于是,连同首饰铺也受到了冲击,“本县四区得胜口镇,银匠郭二封□者,以造首饰为生,自北伐成功,民智大开,妇女剪发者多,用首饰者少”,使得郭某生意一蹶不振。于是,郭某便“暗造枪弹,密售用户”[93]。最后,由于枪支流散的消息不胫而走,此人还是被逮捕。
日趋平淡的女子剪发潮,与其说是历史的插曲或闹剧,不如将其纳入到历史背景下来审视。对此,鲁迅早在1927年便已有预言:“我们如果不谈什么革新,进化之类,而专为安全着想,我以为女学生的身体最好是长发,束胸,半放脚(缠过而又放之,一名文明脚)。因为我从北而南,所经过的地方,招牌旗帜,尽管不同,而对于这样的女人,却从不闻有一处仇视她的。”[94]摆脱社会规训束缚与追求身心自决,不仅是传统向近代转变的文化内里,更是女性启蒙觉醒的历史机遇。头发的或长或短,总归成为近代社会变迁的反衬:
巴兰尼格里说:“剪发不是时髦的,十五世纪已很盛行。现在不过复兴罢了。但不久仍会恢复长发的。”最滑头的是刘别谦,他说:“妇女们在初次剪发的时候,感受着快乐。于是她便有瘾了。至于为什么要剪发,因为人人心理各异,恕我不能概括着说了。”西席尔地密尔的话,也是随风倒的。他说:“我赞成剪发,因为他有多种的变化。如衣饰一样,等到变无可变时,便又恢复了长发。(未完)[95]
女子断发本是自决的举动,本就无关乎“他者”利益,但在国家主义膨胀的时代,却是混淆男女大防的举动,具有反抗意味。对于意图培养驯良国民的国家意志来说,眼下的性别冲突必须是有所偏向的。当然,二十年代的剪发潮不是唯一过度政治化的牺牲品:由于权力运作和意识形态的极端耦合,国民党自身也被反噬,其组织机制和运作活力被不断削弱乃至于瓦解。[96]近代剪发女子的境遇不过是社会——国家角力过程中的矛盾一端而已,甚至是最无关乎痛痒的。即便已是一九四九年下半年,亚洲妇女代表会议对“关于保护妇女权利的报告”达成的重要共识也无非是口头上的革命与斗争,即“各代表一致认为只有把在亚洲的帝国主义及其走狗们完全击溃以后,妇女们才能得到权利,才能获得自由。”[97]于是,通过各色舆论的反馈,或更能透过近代女子剪发潮背后的权力兴替和启蒙历程,并来从侧面展现近代中国社会的里层逻辑,来表露千万默默无闻女性无以言表的心酸苦泪[98]。
结语
二十世纪的中国曾历经多次发型潮流的转换:其一为辛亥革命前后的男性剪辫,延续数年之久;其二为新文化运动前后的女子剪发,尚属小规模;其三为国民革命时期的女子剪发风波,煊赫一时;其四是三十年代中叶后的烫发禁令。此后,文化大革命时期也曾出现强行剪发的纠斗闹剧,故暂且按下不表。[99]而反观1920年代爆发的女子剪发潮,其背后是近代中国社会变迁中蕴含的新旧更迭以至于矛盾冲突。当然,值得注意的是,女子剪发无法脱离城乡与地域的限制,[100]更无法逾越阶级和时代的隔阂,究竟其辐射范围和影响程度如何,仍有待深入探讨和继续研究。
回看近代女子剪发潮,可见其因舆论大兴而煊赫一时,之后也受限于舆论所用的文学性修饰手法和矛盾冲突的介入曲解。作为历史主体的女性个体(或群体),其主观能动性终究被修饰手法所表达,并转换为刹那间的感官体验和心理暗示,沦为一段段话语遗迹,即便那历史场景曾惨烈甚至骇人心扉,“残杀首先加于剪发女子的,被杀以后,露卧在济生四马路上,还得要剥衣受辱……接发无术,眼泪洗面。姐姐嫂嫂怨形于色,大有死必为厉鬼以魅汝之慨”[101],但终究被大众社会习惯性地淡忘和消解。
剪发本是个体的自我行为,但作为特定时期下的符号化产物,经过舆论的传播和放大后却迅速上升为极富政治意味的群体行动。就在这中西冲突中,近代女子群体被因缘际会地推上台前。[102]在此背景下,众多势力也在变局中动态地适应着广大女性的角色变化。[103] 在强大的语言体系和权力系统下,近代女子剪发的陡然煊赫和次第变迁,无疑与社会新兴舆论势力的一路追逐打造脱不开关系。女子剪发被性别偏见和群体隔阂不断形塑,在“禁之无可禁,诛之不胜诛”的窘境下,近代女性本应被赋予的私域自由、性别平等和身体自主被堂而皇之的无视,最终在万花筒般的舆论下精疲力竭。
随着有意识的启蒙和无意识的顺应,以传统性别道德为出发点,不仅中国一隅之地,东洋之日本,西洋之欧美,女子剪发均在或深或浅中都参与到所在社会的变动中。上世纪二十年代,虽然纸质报刊在渲染舆论,南北当局的武装在拉锯作战,街头巷尾的普通男女在公共领域为生活空间而争吵,但似乎这一切都陷入到了“社会监督系统”[104]的怪圈中。社会性别因其背后的权力隐喻和威权导向,成为挑战社会公众的敏感领域。[105]近代化不仅是民族国家的共同体再造,更是理性勃发和启蒙。恩格斯曾引述傅里叶的评论道:“妇女解放的程度是衡量普遍解放的天然标准”[106],期待“他者”功利性的介入和权力把控下的导引,无疑是对“解放”[107]的嘲弄和反噬。故而,女性对性别权力的主动争取,不仅是历史事实赋予的宝贵经验,更是值得现代文明社会重视的人性洗礼。
[①] 作者简介:史灿,(1999—— ),山西泽州人,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2021级研究生。
[②] “或问女子的头和男子的头,实在是一样。女子的腰和男子的腰实在是一样。为甚么女子头上偏要高竖那招摇畏风的髻?”毛泽东:《女子革命军》,《湘江评论》,1919年7月14日。
[③] 社会性别是对“Gender”的一般翻译,鉴于实际语义,性别本身已蕴含有差异意味,有学者更倾向于将“Gender”直接译作“性别”。“gender”在英语中强调“社会与文化因素对性别的建构”,而“sex”则是指“男女之间的生理差别”。详见:潘绥铭,黄盈盈,《性社会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
[④] 江绍原:《发须爪:关于它们的迷信》,中华书局,2007年。
[⑤] [美]孔飞力:《叫魂:1768年中国妖术大恐慌》,三联书店,2014年。
[⑥] 关于“剪发”的人类学阐述和文化史分析,具体可参见[英]爱玛·塔罗:《千丝万缕:头发的隐秘生活》,三联出版社,2020年。
[⑦] 参见姚霏:《近代中国女子剪发运动初探(1903-1927)--以“身体”为视角的分析》,《史林》,2009年,第2期,由于性别史、身体史等新理论的发展,近年来与近代女子剪发相关的研究较多,主要有任雅洁、陈晓健:《五四时期的女子剪发》,《党史博览(理论版)》,2006年,第9期第48页;姚霏:《近代中国女子剪发运动初探(1903-1927)——以“身体”为视角的分析》,《史林》,2009年第2期第52-61页;周洪宇、周娜:《隐喻的身体:民国时期学校中的女子“剪发问题”》,《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6年,第4期第41-47页;白仁杰:《头发的隐喻--中国人头发象征意义研究综述》,《河北北方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等。甚或有关于特殊女性群体,即少数民族女性的剪发研究,如刘莉:《民国回族报刊话语下的“穆斯林女子剪发问题”争论透视》,《北方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2期第48-53页。但以上所举文章或借鉴福柯的身体规训理论,或单就某一特殊女性群体加以叙述,对潜藏于剪发潮背后的社会性别和矛盾冲突却着墨不多,未能突出其长时段特征和发展脉络。对此,高岛航,鞠霞在其《1920年代中国女性剪发:舆论·时尚·革命》(《当代日本中国研究》,2013年,第1期第61-94页)中曾有概述和简单梳理,但对剪发潮背后的权力隐喻和区域差异等仍挖掘不足。故而,在上世纪女子剪发潮仍缺乏连续性分析与发掘的情况下,本文或可作一二补充。
[⑧] “自己百事不如人,不但物质机械上不如人,不但政治制度不如人,并且道德不如人,知识不如人,文学不如人,音乐不如人,艺术不如人,身体不如人。”胡适:《胡适文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年,第171页。
[⑨] 黄克武、张哲嘉主编:《公与私:近代中国个体与群体之重建》,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2000年,第3页。
[⑩] 具体参见:刘慧英:《女权、启蒙与民族国家话语》,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3年。夏晓虹:《晚清女性与近代中国》,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等。
[11] “或问女子的头和男子的头,实在是一样。女子的腰和男子的腰实在是一样。为甚么女子头上偏要高竖那招摇畏风的髻?”毛泽东:《女子革命军》,《湘江评论》,1919年7月14日。
[12] “永远划分着人们生理差别的是男女两性。正因为还没有人能亲身体会过两性的差异,我们对于这差别的认识,总是间接的;所能说的差别多少只限于表面的。”费孝通:《乡土中国》,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45页。
[13] 江绍原先生在《发须爪:关于它们的风俗》中有提及:淮南万毕术中有“理发灶前,妇安夫家”一条。江先生解释“理”为“埋”字,即,因发主(妇)与发有同感关系,故将(妇)发埋在夫家内灶前,象征着本妇必安于室。如此说来,妇女便早已以发为替代,通过婚姻来委身于夫家。或又有“结发”为男女成婚之代称等。
[14]《上海新报》,清咸丰十一年十月十七日(1861年11月19日)由北华捷报馆创办,字林洋行发行的商业中文报纸,为上海第一家中文报纸。后因与《申报》竞争失败而于1872年12月31日停刊。
[15]《上海新报·剪发为尼》,1872年6月8日。
[16] “三姑者:尼姑、道姑、卦姑也。六婆者:牙婆、媒婆、师婆、虔婆、药婆、稳婆也。盖与三刑六害同也。人家有一于此,而不致奸盗者,几希矣。若能谨而远之,如避蛇蝎,庶乎净宅之法。”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北京,中华书局,1959:126。
[17] “民间忌见尼姑,和尚则并不忌,凡见者必须吐唾沫于地,方可免晦气,如有同伴,则分走路的两侧,将该尼姑‘夹过’(Gaehkuu)尤佳。为什么呢?因为她是剪发的女子,因此她有法力,能令看见的男子有晦气。”周作人:《谈虎集》,止庵校订,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11年版,第430页。
[18] 钱泳宏在《清代夫权的法定与恣意——基于《大清律例》与刑科档案的考察》中直接提到,清代的夫权主要拥有殴妻轻罚与不罚及过失杀妻勿论的教令权。即,《大清律例·刑律·斗殴下》之“妻妾殴夫”条规定,“其夫殴妻……过失杀者各勿论。盖谓其一则分尊可原,一则情亲当矜也。”从中可见,男女双方性别权利的失衡与女性的失声状态。
[19] “头部如此神圣,就连不小心的触碰,都是极其严重的冒犯,那么,剪发也就自然地变得细致而复杂了。原始人认为,剪发有两类困难和危险:第一,理发有可能伤害到头部的神灵,哪怕只是惊扰了它,都有可能受到它愤怒的惩罚。第二,剪下来的头发如何处理。因为在原始人眼中,所有自己身体的部分都同自己有着触染关系,即使与身体分离,也无法隔断那种触染关系,因此,一旦头发或指甲这类剪下的东西受到损害,自己也会受到伤害。”[英]詹姆斯·乔治·弗雷泽:《金枝:巫术与宗教之研究》,赵昍译,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491页。
[20] “1901年起先后任刑部右侍郎,修订法律大臣、大理院正卿、法部右侍郎等职。1910年(宣统二年)任资政院副总裁。力主法律改革,兼采中西,修订《大清律例》,建议废止凌迟、枭首、戮尸、缘坐、刺字、笞杖等酷刑,制定适于君主立宪政体的《大清新刑律》。“章开沅主编,《辛亥革命辞典》,武汉:武汉出版社,1991年版,第226页。
[21] 张之洞:《遵旨复议新编行事民事诉讼法折》,《光绪朝东华录》,(清)朱寿朋编,清光绪十年长沙王氏刻本,第5732页。
[22] 参见李孝悌:《清末的下层社会启蒙运动:1901—1911》,《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专刊(67)》,1992年。
[23] “(对女子)待之以奴隶,防之如盗贼。” 严复:《论沪上创兴女学堂事》,《严复集》,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
[24] 金天翮:《女界钟》,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17页。
[25] 陈东原:《中国妇女生活史》,上海:商务印书馆,2015年版,第255页。
[26] 傅学文编:《女子剪发与“自觉”》,《邵力子文集》,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276-277页。原载1920年5月3日上海《民国日报》“通讯”。
[27] 据江绍原在《发须爪:关于它们的风俗》中对侯召令先生所致书函的转引:“留头是山西中部的风俗,到现在还盛行着。女孩长到了三四岁,把头顶上的发结成辫子,其余头顶四围的的发,每隔一月便要薙去。直到了十三四岁时,为了将要‘梳发’——俗名,指将辫子改梳为任何类似妇人的样子——的原故,便把头顶四围的短发一齐留下不薙了,叫做留头”。
[28] 详见罗苏文:《女性与近代中国社会》第六章《生死场·农妇的命运》,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237——245页。
[29] 周作人:《谈虎集》,北京: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11年,第430页。
[30] 纪事三(丛录之部):《湖南有女子崇俭会》,《神州女报》,1913年,第4期59-60页。
[31] 鲁迅:《忧“天乳”》,《而已集》,《鲁迅杂文全集(上下)》,北京燕山出版社,2011年,第461页。
[32] 清初颁布“剃发令”(或称“薙发令”)以强迫汉人及其他少数民族男子结辫。但在“剃发令”颁布后,民间流传有“十从十不从“之说,其中有”男从女不从“,即汉人男子须按例剃发结辫,汉人女子则仍延续旧时衣冠发式。从中可一窥民族认同与文化心理对于性别差异的特殊反应。1912年3月5日《临时政府公报》29号刊登《大总统令内务部晓示人民一律剪辫文》,正式号召汉人男子剪辫,并发动相关运动。
[33] 《女子剪发》,《顺天时报》,1914年7月1日。
[34] 蒋梦麟:《西潮·新潮》,长沙:岳麓书社,2000年,第84页。
[35] Christina Kelley Gilmartin,Engendering the Chinese Revolution:Radical Women,Communist Politics,and Mass Movements in the 1920s,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95:19.
[36] 《女子剪发打油诗(诚)》,《益世报(天津)》,1920年3月24日。
[37] 《黑暗世界:笔记类:女子头发之价值》,《国民日日报汇编》,1904年,第4期65页。
[38] 周作人:《剪发之一考察》,《谈虎集》,止庵校订,第427页。
[39] 近代女学在清末民初的相继创办,先进女性群体的发展以及西式摩登生活习惯的大行其道等,会合资本主义经济的萌发,无不在潜移默化地冲击着传统社会及其性别认知。
[40] 《奇形怪状女郎花(侉侉调)》,《饭后钟》,1921年,第8期11-12页。
[41] 上海自由投稿社记者:《女子剪发问题》,《益世报(天津)》,1920年3月16日。
[42] 上海自由投稿社记者:《杂爼·女子剪发问题》,《益世报(天津)》,1920年3月16日。
[43] 季霖:《通信:四川女子剪发潮》,《民国日报·觉悟》,1921年,8月16日。
[44] 东方楚人:《通信:苏州女师底剪发潮》,《民国日报·觉悟》,1921年,2月15日。
[45] 《妇女杂志(上海)》,《主张与批评:教育部禁止女子翦发》1924 年,第10卷第2期 ,297-298页。
[46] 佛突:《民国日报·觉悟》,1921年2月15日。
[47] 《新知识·瀛海丛谈》,《益世报(天津)》,1921年12月24日。
[48] [日]山川菊荣女史原著,婴彦译:《男女斗争之过去、现在及将来》,1922年8卷,第2期53页。
[49] 爱群:《女子剪发谈》,《孔雀画报》,1925年,第4期。
[50] 爱群:《女子剪发谈》,《孔雀画报》,1925年,第4期。
[51] 辽左散人:《妇女剪发》,《滨江尘嚣录》,张颐青、杨镰整理,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12年,第164页。
[52] 卢梦痕:《剪发》,《民国日报》,1926年10月18日。
[53] 杨竞安:《医药学·别录》(关于女子剪发的问答),1926年,3月3日。
[54] 枕盦:《新上海·乙丑年女子剪发之统计》,1926年,第11期60页。
[55] 1920年代京津重要官僚褚玉璞,因于1921年(民国10年)随张宗昌转投奉系而得势。随后又在1926年(民国15年)出任直鲁联军重要官职并率军击溃冯玉祥所部的国民军,因公升任直隶军务督办兼直隶省长。1928年(民国17年)奉系被北伐军击败并退出关外,北洋时代正式结束。褚亦随张宗昌下野。详见:徐友春主编:《民国人物大辞典(增订版)》,河北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56] 《本埠新闻:取缔剪发女子之呈报》,《益世报(天津)》,1926年10月8日。
[57] 《本埠新闻:警察厅禁止女子剪发布告》,《益世报(天津)》,1927年6月1日。
[58] 《省当局重申取缔女子剪发令并严禁娼妓着裙》,《益世报(天津)》,1927年5月23日。
[59] 如,美国1919年通过宪法第十九修正案,承认成年女性在1920年美国总统选举获得平等的投票权。此外,由于一战对西方社会的广泛动员,女性获得了更大范围参与社会事务的权力,由此开启了扩大女性普选权和维护女性权益的历史进程。
[60] 《新知识·瀛海丛谈》,《益世报(天津)》,1921年12月24日。
[61] 《各地杂讯:北京警厅征收女子剪发税》,《真光》,1927年,第10期94页。
[62] 舞霜:《电影明星与剪发(上)剪发与蓄发究孰是:电影》,《京津画报附刊》,1927年,12月4日。
[63] 周作人:《谈虎集》,止庵校订,第206页。
[64] 《南京女子剪发问题省党部妇女运动部之强迫剪发令》,《益世报(天津)》,1927年8月6日。
[65] 《世界进化中男女剪发不剪发问题》,《顺天时报》,1927年12月16日。
[66] “分利者之种类,大别有二,一曰不劳力而分利者;二曰劳力而仍分利者。……中国妇女,则分利者十六七,而不分利者仅十三四。”梁启超:《新民说》第十四节《论生利分利》。
[67] 黄传经:《妇女应速草除的习惯:蓄发、缠足、束胸》,《学蠡》,1928年,5月1日。
[68] 全国妇联:《中国妇女运动史》。北京春秋出版社,1989年,第32页、第37页。
[69] 全国妇联妇运史研究室编:《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21—1927)》,原载《民国目报》(汉口版),1927年3月8日。
[70] 全国妇联妇运史研究室编:《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21-1927)》,原载《汉口民国目报》(汉口版),1927年6月3日。
[71] 茉莉:《胡博士之令堂毛断矣》,《中国摄影学会画报》,1927年,第113期5页。
[72] 《禁令女生剪发》,《益世报(天津)》,1927年6月25日。
[73] 《益世报(天津)》,1927年12月21日。
[74] [美]海伦·福斯特·斯诺:《中国新女性》,中国新闻出版社,1985年。
[75] 《益世报(天津)》,1927年12月16日。
[76] 日本当局为维护其在中国满洲与华北的利益,派军阻止北伐军于1928年5月对济南的接管,并于5月11日攻占济南,直至次年3月。后,南京国民政府与日本政府正式签订《中日济案协定》,日军方才退出济南。其间,日军对济南军民展开无差别屠杀,造成6123人死亡,数千人受伤。详见:《济南惨案外交后援会代表团宣言》,济南惨案外交后援会:《济南惨案》,1929年。
[77] 《益世报(天津)》,1928年5月19日。
[78] “男性的主权者既规定头发在女则以长为善,在男则以短为善,斯即天经地义,无可改变,如有应短而反长,应长而独短,则即是表示反抗,与不奉正朔服色同,当视为大逆不道……”周作人,《谈虎集》,止庵校订,第428页。
[79] 《女子理发》,《益世报(天津)》,1927年5月20日。
[80] 《女子剪发之害》,1926年11月22日。
[81] 郑逸梅:《太平洋画报·削发与截发》,1926年,12月1日。
[82] 心珠:《天津禁止女子剪发潮》,《新上海(1925-1927)》,1926年12月1日。
[83] 《女子剪发》,《女青年月刊》1928年,第7卷,第2期。
[84] 《女子理发上海专校成绩甚佳》,《益世报(天津)》,1929年6月28日。
[85] 吉:《明星剪发潮》,《中国摄影学会画报》,1926年,第51期1页。
[86] 舞霜:《电影明星与剪发(下):将来的优胜仍属蓄发》,《京津画报附刊:电影》,1927年12月10日。
[87] 舞霜:《电影明星与剪发(下):将来的优胜仍属蓄发》,《京津画报附刊:电影》,1927年12月10日。
[88] 晋察冀边区于1938-1940年,在其革命根据地内广泛发动的剪发放足运动。
[89] 季淹:《剪发与放足》,《益世报(天津)》,1929年2月19日。
[90] 新生活运动,简称“新运”,是1934年至1949年中华民国政府推出公民教育运动,横跨八年抗战,提倡纪律、品德、秩序、整洁等,一再教导人民礼义廉耻,不要随地吐痰、随地丢垃圾,养成整洁习惯等。最后因中华民国政府于1949年内战失利“暂停办理”。参见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文件选编》(上册),档案出版社,1984年9月。
[91] 《各地新闻》,《益世报(天津)》,1936年8月27日。
[92] 《各地新闻》,《益世报(天津)》,1937年5月13日。
[93] 《各县新闻》,《益世报(天津)》,1933年8月17日。
[94] 鲁迅:《语丝》,1927年10月8日。
[95] 舞霜:《电影明星与剪发(上):剪发与蓄发究孰是》,《京津画报附刊:电影》,1927年,12月4日。
[96] “国民党始终未能建立一个具有严密渗透性和强大内聚力的政党组织体系。国民党政权的支撑力量不是党员和党机器,而是军人和武力。”王奇生:《党员、党权与党争:1924—1949年中国国民党的组织形态》,北京;华文出版社,2010年,第405页。
[97] 《新华日报(南京版)》,1949年12月16日。
[98] 中国是今天世界上唯一的女性自杀率高于男性的国家,自杀率在农村是城市的三倍,自杀年龄集中于15~34岁(Xie,2007;Fan,2007)。
[99] 转引自:苏冰,《现代中国小说对发型变化的敏感反应》。
[100] “广衰的农村就像一池难以搅动的死水,改变现状需要付出长期的艰苦努力。由此,农妇的形象使我们看到与都市截然不同的另种中国女性。”罗苏文:《女性与近代中国社会》,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220页。
[101] 李哲先:《关于束胸及其他》,《民国日报》,1930年7月4日。
[102] “自19世纪中后期以来,当中国的政治和礼教秩序都被‘列强’挑战的时候,体现这些秩序的女子规范就面临着更严格的审视。那些投身于中国救亡斗争的人们将妇女问题和当下迫在眉睫的政治和文化问题联系在一起,将妇女当做民族改革的主体和目标放在中国社会日益世俗化的核心之中。”[美]季家珍著,杨可译,《历史宝筏:过去、西方与中国妇女问题》,江苏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10页。
[103] “当有关男女两性之词汇背离其生物学上之通常含义后,表达出的已是赞美和谴责,权威和服从,尊贵与下贱,主人与奴隶之类的差异。“[美]凯特·米利特:《性的政治》,钟良明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第538页。
[104] 束缚女性的,往往是非正规的、由历史和社会所形成的女性行为准则。这些规矩相当于Susan Mann(Widows,第49页)所描写的“社区闲话”和Rey Chow所指的“社会监督系统”。参见[美]季家珍著,杨可译:《历史宝筏:过去、西方与中国妇女问题》,江苏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39页。
[105] 黄道炫于其所著《中央苏区的革命(1933-1934)》中提及,在对苏区广大妇女群众的实际发动和解放过程中,存在着乡村男女青年婚姻纠葛、干群性关系混乱以及对压迫妇女现象的妥协等问题。为了最大限度地巩固群众基础、整合资源和改造社会,苏维埃政府和基层组织对于广大受压迫女性的解放以至于阶级矛盾的解决,相对于四十年代前后的各运动来说,无论是烈度还是规模都是有限的,甚至作出不小让步。
[106] 恩格斯:《反社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610页。
[107] “很多学者都避免使用‘解放’一词,因为它表示一种彻底的积极变革。”贺萧(Gail Hershatter):《记忆的性别:农村妇女和中国集体化历史》张赟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