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德勒兹(Gilles Deleuze)第3节

德勒兹(Gilles Deleuze)
URL: https://plato.stanford.edu/archives/spr2018/entries/deleuze/
版本信息: First published Fri May 23, 2008; substantive revision Wed Feb 14, 2018
作者: Daniel Smith<smith132@purdue.edu> John Protevi <protevi@lsu.e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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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者的话:
“我们每个人本就已经是‘多’了。而当我们写作时、我们生成”。同样地,本文也是由复数的作者、复数的译者、复数的校订生成的“多”,虽然我们仍希望经由更多读者的指正,来确保这篇小文它存在的单义性。 为了更准确地表现德勒兹的概念的艺术,本文里有或许太多“( )”保留了或许太多的原文。 除此以外,还发明了一些古怪的符号,用于修补我们译作者的无能: 「」是出于长句会有碍阅读的考虑,译者辅助划定的短语。[ ] 是对双关语或多义词的一个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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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差异哲学
3.1.《差异与重复》
在某种意义上,德勒兹的历史著作是《差异与重复》(1968)的初步梗概,它将哲学史上的这些资源整合在一个充满野心的计划里,从而构建一种“差异哲学”。跟随迈蒙的批判,《差异与重复》在为可能经验提供普遍和必然条件的康德式计划之中,产生了双重转变。首先,德勒兹不再是为可能的经验寻找条件,而是想要对真实经验的发生加以说明,对这个具体实存的、个体化的、此时此地的经验加以说明。其次,出于差异哲学的要求,发生学原则(genetic principle)本身必须是差异原则。
然而,尽管有这些偏离,德勒兹仍与康德维持了关键的结盟;《差异与重复》仍是保留了先验的进路。我们这里该提醒自己,“超验”(transcendent)和“先验”(transcendental)这两个词含义正好相反。事实上,先验哲学为使用内在于经验的综合提供了严格标准,批判了其他哲学超越[超验](transcend)经验的自命不凡(pretension)。至少在这一点上,德勒兹赞同康德的批判哲学。
这里还有三个初步说明。第一,正如将在第4节里讨论的那样,德勒兹和瓜塔里的资本主义和精神分裂计划会把这种自然主义倾向(naturalist tendencies)推向前台,但这一倾向目前还只是隐含地呈现于《差异和重复》的康德式框架中。因而尽管会冒些向后剧透的风险,但依照这一构想(formulation),我们可以说“这个具体实存的、个体化的、此时此地的经验”(the experience of this concretely existing individual here and now)这个短语中的“的”(of)既是主观的[主体的],也是客观的[客体的]。它既是人类主体对她面前的个体对象的经验,也是具体实存着的个体本身所享有的经验,即使那一个体并非人类、甚至并非生物(Protevi 2011 简要介绍了德勒兹的泛心论);第二,出于以发生学原则来说明具体个体的真实经验的要求,德勒兹始终都在充分理由律(Principle of Sufficient Reason)的传统之中工作;第三,“发生”的概念自身就是双重的;在第3章里,德勒兹展示了动态发生(dynamic genesis),它从与感觉中的强度(intensity in sensation)的相遇,转移到了对虚拟理念(virtual Ideas)的思考;而第4章和第5章,则展示了静态发生(static genesis),从虚拟理念通过某一内强的个体化进程转移到某一实际化的实体(actual entity)。
现在我们就准备来讨论这本书。Murphy 1992提出,该书的第一部分(导论、第1章、第2章)构成了德勒兹对哲学史的处理,该书的第二部分(第4章、第5章)则是德勒兹开始以自己的名义在做哲学。从这一角度看,第3章论“思想影像”(image of thought)就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引导我们进入德勒兹自己的哲学。第3章的过渡角色也在别处得以确证,德勒兹说,对思想影像的研究是“哲学的前言”(prolegomena)(Negotiations,149)。
在第1章和第2章中,为了找到一个差异化的发生学原则,德勒兹从哲学史中分离出“自在差异”(“difference in itself”)和“自为重复”(“repetition for itself”)的概念,这些概念不能被以前的哲学史的预设所构想。同一性被视作是形而上学的基础(primary),而“自在差异”则是从同一性中解放出来的差异。通常,差异被认为是两项之间的经验关系(Empirical relation),其中每一项都有自己先天的同一性(a priori identity)(“x差异于y”)。德勒兹颠倒了这一优先性(priority):同一性仍然存在,但它现在是由微分[差异者](differential)之间的先天关系(dx而非not-x)生产的东西。差异不再是一种经验关系,而成为了先验原则,这一原则构成了经验复多性的充足理由(例如,云和地之间的电势差[电在潜能上的差异](the difference of electrical potential)就构成了闪电现象的充足理由)。
在第2章中,某种重复从原始的自我-同一性事物的重复之中解放出来,因而就可以是差异的重复,“自为重复”的概念正是作为这一种对于差异的重复而产生。依照德勒兹对尼采永恒回归的解读,每当某个具体实体(concrete entity)个体化(individuation)时,真实经验的差异化发生条件的回归就是重复(repetition is the return of the differential genetic condition of real experience)。最终,《差异与重复》将表明,实体的个体化,是由差异化的虚拟场域或“复多性”理念(differentiated virtual field of Ideas or “multiplicities”)的实际化、整合、或 分解(actualization, integration, or resolution)(这些词对德勒兹而言是同义的)所生产的。而这个差异化的虚拟场域或复多性理念,自身就在经由每一个个体化的事件之中的“反实现化”(counter-effectuation),而不断被改变。
第3章列出了“思想的教条影像”(dogmatic image of thought)的8个公设(postulate)。在前四个公设和后四个假设之间,我们发现了官能(faculties)的理论,因此这一理论正处于这一章和这本书的十字路口上。
让我们先讨论前四个公设。第一公设涉及我们所假定的思考的自然倾向(natural disposition to think);对于这一点的否定,则是,究竟是什么使我们被迫思考得以必要。第二和第三公设涉及主观和客观的统一。主观的统一性被“常识”[通感](common sense)概念所捕获,如此一来,我们的感觉、记忆、想象和思考的能力就能和谐工作;客观的统一性被“认知”(recognition)概念所捕获,这样它就是被加以感知、记忆、想象和思考的同一性对象。第四公设涉及“表象”,这是德勒兹批判的关键目标。差异在这里被递交给一个四重结构,从而使得差异服从于同一性:
(1) 概念中的同一性;
(2) 谓词的对立;
(3) 判断中的类比;
(4) 知觉上的相似性。
接近德勒兹表象观点的一个好途径是经由亚里士多德(Aristotle)和波菲利(Porphyry)。诸种差[特殊差异](Specific differences)是相互对立的诸谓词,它们运作在被分割来的概念中的同一性的边缘(horizon)之上;因此,动物是一个属,被分割为理性和非理性,这一分割作为种差,使得“人类”作为“种”而被分离出来。然后,我们发现同一个种之下个体之间的差异是下-概念(infra-conceptual)的,只能通过我们对相似性的知觉来制造;泰阿泰德看起来很像苏格拉底,但又不至于太像以至于无法区分。最后,实质(substance)与其他范畴的关系是类比的,因此存在(being)以多种方式被诉说,但实质是存在被诉说的主要方式。
在前四个公设之后,我们发现了官能的理论。德勒兹借由官能理论,来说「 被迫(be“forced” to)以差异化而非同一化的词项来思考」意味着什么。为了解放“自在差异”概念,从而不再需要基于同一性先天的边缘(a prior horizon of identity)来思考差异,德勒兹寻求一种“相遇”(encounter)、一种不能够被思考的感觉、不能在特定的经验范畴中找到的感觉。在特定经验范畴里,对象可以被认知,因而在某物明明只能被感觉到的时候,仍然会被迫对于感性官能(faculty of sensibility)执行“先验运用”(transcendent exercise)
在这里,我们看到了从感觉中的强度(intensity in sensation)到虚拟理念中的思考(thinking of virtual Ideas)的动态发生。其中每一步都有明确的康德式回声。这些官能按顺序(order)联系在一起;德勒兹和康德,在这里都把感性优先视为知识的起源——“经验主义的真理”。有了感性,纯粹的强度差异在相遇之中,立即被把握为只能被感觉到的感性质(sentiendum)。在差异理论中,官能、情感、想象、记忆和思想,这一切都从一个向另一个“传达暴力”(communicate a violence)——德勒兹在这里利用了康德的崇高(sublime)观点,并将崇高视为官能之间不和谐的一致。强度中“差异的自由形式”在每一官能上移动,并把它的暴力传递给下一官能,因而在这一情况下,不像《判断力批判》中讨论的“崇高”有一个解决方案,有一个超自然的天职(supernatural vocation),可以来弥补想象和理性的冲突。相反,德勒兹采用了康德关于经验自我(empirical ego)和先验主体(Transcendental subject)之间有所分裂的观点,这使他认为“分裂自我”(fractured self)在理念上只能是“自在差异”,而不是官能与“分裂自我”这一思想的调和。
我们不会详细讨论后四个公设,因为它们涉及到我们很快会讨论的第四章的主题——理念(Idea)的理论。我们现在先注意德勒兹的两个术语:强度(intensity)和虚拟性(virtuality),它们在动态发生这一线索上占据了两个不同的位置。强度是相遇(encounter)的特征,并且启动了思考的进程,而虚拟性是理念(Idea)的特征。
在《差异和重复》的第4章和第5章的探讨中,我们发现,德勒兹对于内强(intensive)和广延[外延](extensive)这两个观点之间做出的重要区分。长度、面积或体积这样的外延差异,是内在可分的。一个物质的体积被分成相等的两半,就产生了两个体积,每个体积都有原来体积的一半。相比之下,内强差异指的是诸如温度或压力等不能如此划分的属性(properties)。如果温度90度的水的体积被分成两半,结果仍然是原始温度下的两个体积,而不是45度的两个体积。然而,强度的重要属性并不在于它不可分割,而在于,它如果不改变种类(kind)就不可能被分割。比如说,通过从下面加热容器,导致容器的顶端和底端之间有了温差,我们就可以“分割”一个体积的水的温度。然而一旦这样做,我们就从质性上(qualitatively)改变了这一系统;此外,如果温度差达到某个阈限(threshold)(以德勒兹术语来说,“如果它们达到了特定‘强度’”),系统将经历一个“相变”[阶段转换](phase transition),失去了对称性、改变了动力学[动态],进入了一个周期性的运动模式——对流——这展现为在尺寸上的外延属性的改变:长度和宽度为X厘米。基于这一分析,德勒兹把内强视为先验状态:他认为,强度构成了广延空间的发生条件。内强进程本身反过来又由理念或复多性构成。
理念或复多性实际是一个进程,是一个逐步确定差异[微分]元素(differential elements)、差异关系(differential relation)、奇异点(singularities)的进程。让我们一步一步来。“元素”必定不能独立于它们所依附的系统而存在;音素(phonemes)作为虚拟语言学理念的元素,就是德勒兹在《差异与重复》中援引的一个例子。当音素被实际化时,它们就进入了决定个体语言模式的差异关系;因此,英语音素/p/是由其与/t/、/b/、/d/……的差异而相互决定的。最后,一种语言的这些差异关系就决定了这一语言模式能得以转换的奇异点或标记点(remarkable points):中古英语的大元音转换(Great Vowel Shift of Middle English)就是一个例子,或者更通俗地说,方言[辩证]发音的转换。
德勒兹的图式(schema)对广泛而多样的例子(regiters)的适用性,正是他作为形而上学家的一面。另外举一个例子,我们来尝试建构飓风的理念。差异元素将是由温度和压力的内强差异所驱动的物质“流”(material “flows”),但在形式(form)(既不平滑也不湍流,既不大也不小)和功能(function)(既不形成也不摧毁天气事件)上是不确定的。这些“流”作为差异元素进入相互决定的关系,将任何一个元素的变化与其他元素的变化相联系;因此,温度和压力的差异会将气流和水流的变化相互联系起来:
即使确切的关系(连接的紧密程度,气流的速率)尚未确定,上升气流也和下降气流相关。最后,在这些关系中的奇异点处,奇异点被确定了,从而标记了系统中的质性转换,例如雷暴细胞的形成、眼壁等等。但这仍然只是飓风的虚拟理念;现实实存的飓风将会拥有上述变量的可测量的值,如此一来,我们就可以从充分理由的哲学领域,转向科学的因果关系。飓风可以被它的理念加以解释(explained),但它却是由太阳提供给热带水域的现实温度所驱动的现实气流所造成的(caused)。
要了解理念是如何是先验又内在的,我们必须认识到理念是具体的普遍(a concrete universal)。在他早期有关柏格森的文章(《柏格森的差异概念》[1956年])中,德勒兹给出了一个特别有用的例子。伯格森在《La Pensée et le Mouvant》中指出,有两种方法可以确定“颜色”的光谱有什么共同之处。
(1) 你可以从特定的颜色中,提取出一个抽象的颜色概念。(“从红色中去掉使它变红的东西,从蓝色中去掉使它变蓝的东西,从绿色中去掉使它变绿的东西”)
或者,
(2) 你可以让所有这些颜色“通过一个聚光镜(convergent lens),把它们带到某个单一点(single point)上”,在这种情况下获得一个“纯粹白光”,从而“突出不同色调间的差异”。
前一种情况用诸对象的多元性(pularity)来定义某个单一的发生“概念”;这一概念与对象的关系是一种含摄(subsumption)关系;因而差异状态仍然外在于事物。相反,第二种情况定义了德勒兹意义上的差异化理念:不同的诸颜色不再是某一概念下的诸对象,而是在理念中构成了一个共存(coexistence)和连续(succession)的混合秩序(order of mixture);理念和给定颜色之间的关系不是含摄关系,而是实际化和差异化的关系;概念和对象之间的差异状态在理念自身(Idea itself)之中被内在化(internalized)了,因此概念本身就成为了对象。白光仍然是普遍,但却是具体的普遍,而不是某个属(genus)或普遍性(generality)。
因此,颜色的理念就像白光,它在自身之中“迷惑”(perplex)了发生元素和与其他颜色的关系,但它又在不同的颜色和它们各自的相对空间中被加以实际化。(正如“问题”这个词一样,德勒兹用“困惑”这个词来表示的不是怀疑、犹豫或惊讶的系数(coefficient),而是理念的多重与虚拟状态。德勒兹其实采用了许多新柏拉图主义的观点来表示理念的结构,以下所有这些理念都来源于词根“褶”(pli)[褶皱(fold)]:应用、复杂、蕴含、解释和复制(perplication, complication, implication, explication, and replication))同样的,声音的理念可以被设想为是一种白噪声,正如也有一个白色社会或白色语言一样,它在虚拟性中包含了一切音素和关系,这些音素和关系注定要在不同的语言之间和同一语言的显著部分之中被加以实际化。
现在我们来讨论第5章,把「具体实存着的现实实体的个性化」视作「虚拟理念的实际化」。在对发生条件的分离中,德勒兹开启了一个三方本体论图式,定位了三个相互依赖的记录(register): 虚拟(virtual)、内强(intensive)和实际(actual)。德勒兹的基本观点是,所有存在领域中,内强的形态发生进程都遵循着差异化的虚拟多重性,以产生局部和个体的有外延属性的实际实质(actual substances)。简而言之,虚拟的实际化需要借由内强进程才能进行。在实际(系统的任一状态)之下,我们发现“非个人的个体化”(impersonal individuations)或生产了系统状态的内强的形态发生进程(morphogenetic processes);在此之下,我们发现“前-个体的奇异点”(pre-individual singularities)(也就是虚拟领域中的关键因素,它标记了构成内强的形态发生进程的系统阈限)。因而,我们不得不将「强烈的“非个人”的个体化场域及其进程」与「虚拟的“前-个体化”场域」区分开来,这一场域的差异关系和独异性组成了理念或复多性。
通过把差异、复多性、虚拟性和强度的主题联系在一起,我们在《差异和重复》的核心中发现了一种理念的理论(辩证),它既不是基于本质主义的同一性模型(柏拉图),也不是统一的调节性模型(康德),也不是矛盾的辩证模型(黑格尔),而是基于一种成问题的与发生的差异模型。理念定义了事物的存在,但一个人不能通过苏格拉底式的问题“…是什么?”(这把理念设定为超验与永恒的)来获得理念,而是通过“少数”问题,比如“哪一个?”“哪里?”“什么时候?”“如何?”“多少?”“在哪种情况下?”“从哪个视角?”——诸如此类的问题,这允许人们在由它们所构成的内强进程之中,定义内在的差异化理念。
在上述例子里,我们可以看到,理念构成了生产系统行为模式(behavior patterns of systems)的内强进程,内强进程的独异性标记了系统改变行为模式的阈限。 简而言之,虚拟理念是物质系统或身体的转换矩阵(transformation matrix)。身体(Bodies)是对“问题”(problem)的确定“解决”(determinated “solution”),“问题”为自然(nature)如何具身化为(incarnating)何种身体提供了多重选项。理念之后会回应“谁?”这样的问题(在这一情况下,谁具身化了这一理念?),而不是本质主义者的“是什么?”这一问题(该实质的哪些性质,能够为该对象所属类别的成员资格提供充分必要条件?)
出于大致方向的目的,把吉尔伯特·西蒙东(Gilbert Simondon)的个体化理论,视作德勒兹所谓“实际化”的极简模型是有用的。对西蒙东而言,结晶化(crystallization)是个体化的范例:过分饱和的解决[溶液](resolution)是亚稳态的;从充满密度梯度的前个体化场域中,个体化结晶(individual crystals)沉淀了出来,而密度梯度仅仅隐含着“形式”或者“潜在功能”。关键的区别在于,结晶是在同质溶液[解决]中形成的,而德勒兹式虚拟是由复数的“理念”或“多重性”组成的,涉及异质成分之间的差异关系,它们的变化率又相互联系。作为这类异质性的一个例子,我们回到对飓风的图绘上来,我们在之前勾勒过这一理念。我们直觉上应该清楚,飓风没有中央指挥部,有的只是由温度差异和压力差异推动的空气和水运动的多重进程的自我-组织(self-organization)。一切飓风都是在风力和洋流的内强进程达到奇异点时才形成的。然而这些奇异点并不为任何一场飓风所独有,而是对每一场实际的飓风而言都是虚拟的,就像水的沸点对炉子上的每一壶茶而言都是虚拟的。换句话说,所有飓风共享相同的(same)虚拟结构,即使它们都是这一结构的单一个体或实际化。
在这节里,我们只是集中在了《差异和重复》中的一些形而上学;从柏拉图和斯各脱到弗洛伊德和阿尔托,除开德勒兹对一系列人物叫人眼花缭乱的评注之外,德勒兹有关尼采的永恒回归思想在这里扮演的角色,还有很多值得一谈。然而,出于空间考虑,让我们现在来简要介绍一下,德勒兹在20世纪60年代后期的第二部主要作品《意义的逻辑》。
3.2.《意义的逻辑》
《差异与重复》的哲学主题范围很广,而《意义的逻辑》则聚焦于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即意义的结构与发生(structure and genesis of sense)。弗雷格和罗素的天才之处在于,他们发现真[真理](denotation)的条件正处在意义的领域之中。为了使一个命题(proposition)为真或为假,它首先必须得有意义;一个无意义(nonsensical)的命题既非真也非假。然而德勒兹认为,他们背叛了这一洞见,因为他们和之前的康德一样,仍满足于建构真理的条件,而不是真理的发生(genesis)。在《感觉的逻辑》一书中,德勒兹攻击了这一问题,他首先提出了意义的结构所产生的悖论,然后勾勒了意义发生的理论。他在对刘易斯卡罗尔(Lewis Carroll)的阅读之中,通过援引分析哲学与斯多葛学派的资源来做到了这一点,当然,卡罗尔典型地是一个就算不太古怪、也堪称创新的德勒兹式参考。
本书的第一部分,德勒兹分析了意义的结构。他通过确定命题之中的三类关系来开始:
1. 指示或指谓(Designation or denotation),指的是一个命题与外部事态(external state of affairs)之间的关系(指称理论(theory of reference)及其真伪标准)。
2. 显示(Manifestation),它标记了命题与说话人的信念(beliefs)和欲望(desires)之间的关系(其价值取决于它是真诚(veracity)或是错觉(illusion))。
3. 意旨或示范(Signification or demonstration),指的是命题与其他命题之间的关系(逻辑领域(the domain of logic)及其蕴涵(implication)与断言(assertion)之间的关系)。
换句话说,命题既可以与它们所指称的对象有关,也可以与说出命题的主体有关,或者与其他命题有关。但这些关系中的任何一个,反过来又都可以被视作是最首要(primary)的关系。
(1)在言语[说话](speech)领域里,是以“我”(I)为开端的:显示(manifestation)不仅使得指谓(denotation)成为可能(休谟),而且先于(prior to)意指(Signification)(笛卡儿的“思”)。
(2)然而,在语言(language)领域中,意指(signification)是最首要的。因为人总是生来就处于预先存在的语言之中,而被意指的[所指的]概念(signified concepts)在它与被显示的自我(manifested person)、被指示为对象的事物(things as designated objects)的关系之中,总是最首要的。
(3)但在逻辑(logic)领域里,我们却看到了指示(designation)的首要性。根据蕴含式的假言模式(hypothetical mode of implications),证明的逻辑值(logic value)并非是真,而是成真条件(condition of truth)(即命题为真时的可能性条件);因此,前提必须被设定为是有效的真,这就迫使一个人离开纯粹的蕴含秩序(implication order),以便(in order to)将前提与被指谓的事态(denoted state of affairs)联系起来。换句话说,逻辑指示(Logical designation)不能够完成其所假定的作为基础(foundation)的角色,因为它以不可还原[化约]的指谓为其前提。
如此一来,命题理论就陷入了一个循环(circle),每一个条件又是它所假定的条件的条件。“成真条件为了避免这一缺陷”,德勒兹认为,“它必须有某个无条件的事物(something unconditioned)能够确保,指示和命题的其他维度的真实发生(real genesis):成真条件不再会被定义为概念式可能性的形式,而是被定义为理念化的(ideal)物质或‘媒介’(matter or‘medium’)[matière ou ‘couche’ idéelle],也就是说,不再作为意旨,而是作为意义”。(LS 19)。意义,因而就是命题的第四个维度。德勒兹保留了“表现”(expression)这个术语,他和弗雷格都认为,意义就是命题所表现的东西;“晨星”和“昏星”的两种意义,是同一个denotatum在不同命题中加以表现的两种方式。
在德勒兹试图让这第四维度明显地类似于刘易斯·卡罗尔对蛇鲨(Snark)的寻觅,或类似于对莫比乌斯带的拆解之时,德勒兹对于意义哲学的贡献才正式开始。因为意义既非物理实存,亦非心灵实存。德勒兹认为,当斯多葛学派区分躯体混合物(corporeal mixtures)和非躯体事件(incorporeal events)时,他们第一次地发现了意义的维度。我可以把“滑铁卢战役”这一专名(proper name)归属于某一特定事态,但这场战役自身是一个非躯体事件(或者“意义”),除了我的命题表现[命题的表达式](expression of my proposition)以外,它没有任何别的现实[实在](reality);在这一事态之下,我们发现的只是,身体[尸体]的相互混合——长矛刺穿了肉体、弹药穿梭在空中、大炮开火、尸体[身体]被撕裂——而战役自身无非就是这些身体[尸体]相互混合(intermingling)的效果(effect)或结果(result)。意义因而有着复杂的状态。一方面,它不实存于表现它的命题之外,但它不能与命题混淆,因为它有自己明确的对象性[客体性](objectity)(它不实存,而是“维持”或“持续”(“subsists” or “insists”))。另一方面,它又归属于(is attributed to)事态或事物,但它不能与事态相混淆或同一,也不能与这些事态的性质(quality)或关系(relation)相混淆或同一。“意义既是命题的可表现性和被表现物,又是事态的属性(attribute)。它的一侧朝向事物,另一侧朝向命题。但它不能与表现它的命题相混淆,也不能与命题所表示的事态或性质相混淆。它正是命题和事物之间的界限(boundariy)”。(LS 22)
这一意义的结构衍生了许多意义的悖论(paradoxes of sense),德勒兹将这些悖论与罗素在集合论中所发现的意旨的悖论(paradoxes of signification)(一切集合的集合、理发师悖论)做了了区分。第一个悖论是后退悖论(the paradox of regress),或称无限定增殖(indefinite proliferation):我永远不能陈述“我的所说”(what I am saying)的意义,但我又可以把“我的所说”的意义作为另一命题的对象,我反过来又不能陈述这一命题的意义,直至无穷。第一个悖论既点出了说话者的无能(potency)(我无能陈述“我的所说”的意义),也点出了语言的最高权力(highest power)(它谈论词语的无限能力)。第二个悖论是不育的重申(sterile reiteration),或称倍增(doubling):一个人可以通过把命题的倍增当作是对于意义的提取(extracting sense),从而避免无穷后退,但代价就是把我们弹射到了第三个悖论,即中立性悖论,或称不育性悖论(paradox of neutrality or sterility)。对于一个命题各个样态[模组](modes)而言:质(肯定、否定)、量(所有、一些、没有)、关系、模态(可能、现实、必然),意义必然是中立的。
在从命题中提取事件后,德勒兹认为意义具有纯粹理念性事件(pure ideational event)的地位,因而不可能被还原为命题及命题的三个维度:
(1)命题所指谓的事态;
(2)人在命题中自我表现的经验或心理活动(信念、欲望、影像、表象);
(2)普遍性[共相](universals)或者一般概念(general concepts.)。
但是,意义如何能被说成会产生命题的另一个维度呢?这是《意义的逻辑》的第二项任务:将「与命题(意义从中被提取出来)相关的意义的不育性」和「与命题维度相关的发生的力量」结合起来 (LS 32)。
在《意义的逻辑》的后半部分,德勒兹分析了所谓的语言的动态起源,部分地借鉴了发展心理学与精神分析。“什么使得语言得以可能?”他写道,“是那种将声音从身体上分离(separate)开来,并将其组织成命题,出于其表现功能将它们加以解放”。德勒兹区分了语言的动态起源的三个阶段,同时构成了语言的三个维度:
(1)第一级的秩序(order)是身体深度所生产的噪音;
(2)第二级的组织(organization)建构了意义的表面(与无意义);
(3)第三级的安排(arrangement[ordonnance])则出现在已经完全成形的命题与其指谓功能、显示与意旨中。
意义动态发生的第一阶段即语言的第一级秩序,是在新生儿上发现的。德勒兹借鉴了发展心理学的传统,其洞见以Daniel N. Stern生动的影像表现了出来,婴儿的经历是一种人类的”风景“(weatherscape),完全由强度的上升与下降的序列(sequences)组成——明亮的光线或尖锐噪音的波动、平缓的声音、或是饥饿突然的袭来(The Interpersonal World of the Infant, 1985)。德勒兹借用法国作家安托南阿尔托的写作,将这种运动中的强度的生命(life of intensities-in-motion)称作“无器官的身体”(body without organs)。第一级的语言秩序(primary order of language)(纯粹噪音作为身体的一个维度)构成了无意义(nonsense)的第一个类型,不过在这个强度世界的中间(midst),也显现了一种特殊的噪音:孩子的父母、或其它成人的声音。早在婴儿能够理解单词和句子之前,他就已经把语言理解为预先-存在(pre-exist)的东西、总是-早就已经有了(always-already)的东西,就像一个高音[高高在上的声音](a Voice on high)。但是对孩子而言,声音有语言的维度却没有语言的条件。(成年人听到别人说外语时也有同样的经验)。婴儿要进入语言的第三级的安排(tertiary arrangement of language)(指谓、显示、意旨),就必须经过第二级的组织(secondary organization),也就是对于意义的表面维度进行生产。这种建构是如何进行的呢?从声音的流中,孩子会从各种秩序中提取出差异元素(音素、语素、义素)并开始把它们综合到相异的序列(diverse series)里。
这里,德勒兹区分了三种序列(series)与综合(syntheses):连接(connective)、合取(conjunctive)、析取(disjunctive)。在第一序列里,孩子在连续实体(爸爸,妈妈)的连结(concatenation)中连接诸音素;在第二序列中,通过整合与合取,孩子从音素中建构了更深奥的单词(“your royal highness” (殿下)被简化为 “y’reince”) ;在第三序列中,孩子开始将这些深奥的单词分门别类,并与其他不同的[相异]、独立的序列建立联系。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种意义的二级建构还不是在语言的第三级安排里已经完全成形的单位(units),但也不再仅仅是第一级秩序的身体性噪音。在孩子对语言单位有任何了解之前,二级建构要在其构成元素(formative elements)中承担大量的学徒式训练。这就是为什么意义领域是命题的条件或者基础,而非它们可能性的形式,而是作为他们的”理想[理念式]材料“或是”媒介“:每当我们试图指示、显示或意旨时,我们立刻被置于意义中,此外,由于意义处于词语与事物的边界——它在命题中被表现而又归属于事态,不过不能与命题与事态相混淆——它既产生命题的确定维度(指谓、显示、意旨)也产生其客观联系(被指谓者、被显示者、被意旨者)。
意义领域必然受制于一种基本的脆弱,它能够被颠覆为无意义,根据为无根(groundlessness)、无底(sans-fond)让了路。原因很明显,意义从来就不是原则或者起源,意义是一种效果(effect),是它是被生产出来的、是由就其自身而言没有意义的元素生产出来的。换句话说,意义与无意义有确定的关系。然而,德勒兹区分了截然不同的两种类型的无意义。首先是刘易斯·卡罗尔(Lewis Carroll)类型的无意义,他像是孩子一样,停留在意义的表面、利用语言中的非意旨元素来合成混合词(portmanteau words)(snark =shark鲨+snake蛇; frumious =furious愤怒+ fuming冒烟)与无意义[荒谬]短语(Twas brillig, and the slithy toves did gyre and gimble in the wabe),这些混合词与无意义短语充斥在他的写作中。如果《意义的逻辑》部分上算是对于卡罗尔作品的解读,这是因为没有人比卡罗尔更了解生产出意义的条件,德勒兹详细地阐明了这个条件:对于差异元素或纯粹事件地提取、它们在多重序列[多元级数(multiple series)]中的组织化、最重要的是,联系这些序列的随机点与悖论元素(从无意义中生产了意义效果的理念性准因(quasi-cause))。
但还有第二种类型的无意义,这比刘易斯·卡罗尔式的无意义更为深刻,这是第一级的语言秩序的可怖无意义,它在安托南·阿尔托的写作中得以表现。意义阻止了响亮的声音与物理性身体(噪音)相互混淆。但是在阿尔托所经验的精神分裂症的第一级语言秩序里,已经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阻止命题回落到身体上,身体将那些响亮的声音元素,与身体的嗅觉、味觉、消化的效果相互混合在一起。(阿尔托的哭泣-呼吸(cris-souffles):ratara ratara ratara Atara tatara rana Otara otara katara)。
现在我们转向德勒兹与瓜塔里的合作,他会在与瓜塔利的合作中发展他的无器官身体的理论。正如我们将会看到的,无器官的身体这一概念将会在一种“欲望-生产”的复杂的自然主义哲学中运作,这远远超过了对于意义的追问,而进入了自然、历史、政治的领域。换句话说,如果《意义的逻辑》代表了德勒兹对于二十世纪重要的“语言学转向”所进行的对抗,那当他完全接受了他的自然主义与唯物主义倾向时,他很快就把这种对抗抛在脑后了。
本章所涉及到的语言哲学术语译名对照表
Sense 意义
sensation 感觉
manifestation 显示
designation 指示
reference 指称denotation 指谓signification 意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