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本华对于「意志」的探索

在叔本华看来,哲学的根本问题是“世界是什么”,哲学的任务是将我们作为认识主体本来就有的直观知识抽象化、明晰化。
1.作为表象的世界
叔本华探讨“哲学是什么”这个问题时,没有从我们常见的主体或客体出发,而是从表象出发。他在其巨著《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中开明宗义地说:“世界是我们的表象”,这是只有人能将它纳入意识的真理。这里叔本华重复了贝克莱的著名命题“存在就是被感知”,区别是叔本华突出了身体的作用,这里后文会讲。
叔本华认为主客分立是世界的一种基本形式。主体和客体“存则共存,亡则共亡,双方又互为界限,客体的起处便是主体的止处。”而这个界限就是他所谓的“充足理由律”。(这个后文会常提,解释放在评论区①)。
2.作为「意志」的世界
当然, “世界作为表象” 只是说出真理的一部分,否则“这世界在我们眼前略过,就必然和无实质的梦一样,就和无实物的海市蜃楼一样,不值得一顾了”。
康德区分了现象和自在之物,主体通过直观形式和知性范畴能够认识世界,自在之物则是不可知的。
叔本华则要认识这个自在之物,他认为,这个自在之物就是意志,它才是世界的本质。通过反省思维,我们就可以“越过现象,直达自在之物,现象就叫做表象……一切客体,都是现象,唯有意志是自在之物”。
但我们该如何来通达这一意志呢?这里叔本华选择从身体入手,这里需要详细介绍。
我们可以从两方面来讨论身体。一方面, 我们可以将身体看成是表象之一,也就是说,是一种客体。在这种情况下,“身体作为真正的客体,作为空间中可以直观的表象,如同一切其他客体一样, 就只能是间接认识的,是在身体的一部分作用于另一部分时认识的,如在眼睛看见身体,手触着身体时,应用因果律于此等作用而后认识的。从而,我们身体的形态,不是由普遍的肉体感觉就可了知的,却只能通过认识,只能在表象中,也就是在头脑中,自己的身体才显现为(在空间)展开的,肢体分明的,有机的(体)一个先天盲人就只能逐渐逐渐地、通过触觉所提供的张本,才能活动这种表象”。叔本华称之为间接的客体。
另一方面,因为我们首先不是将自己的身体当做间接的客体,。而是说,身体就是意志,是意志的客体性,与上文间接的客体对应,这是直接的客体。在这里,意志的活动和身体的活动是一致的,或者说我们的身体是我们的意志的客体化。因为身体的各部分与意志所宣泄的欲望相契合,比如牙齿、肠胃就是客体化的饥饿,生殖器就是性欲的外在表现。
同样,意志甚至是整个自然的内在本质。
根据类似“用最优先的种来命名属的原则”将意志扩展到整个自然。这样类比的依据是:意志在人身上体现地最明显,而人又明显对此有所意识。
另外叔本华强调用意志涵盖力而不是像以往的哲学那样用力涵盖一切自然本质。因为我们对力的概念的认识来源于对表象的认识,这实际上失去了对意志的认识,而这里的认识则是最直接的。在这里,认识者与被认识者合二为一。
意志就像康德的自在之物一样,理由律根本不适用于它,“主体和客体的关系”、时间、空间以及由于时空而得以可能的同一性和杂多性都不适用于意志,所以叔本华说,"意志作为自在之物是在具有各种形态的理由律的范围之外的,从而就简直是无根据的”。
意志本身是不可分的,这是因为,我们已经知道,杂多和同只能适用于表象,适用于时空中的对象,而意志不是表象, 它不在时空之中,所以这些范畴不适用于意志,“不能说在石头里面是意志的一小部分, 在人里面是其大部分,因为部分与全体的关系是专属于空间的,只要人离开这一直观的形式说话, 这种关系就再没有什么意义了。相反,这或多或少只管得着现象,即只管可见性、客观化”。在叔本华看来,既然理由律根本不适合子意志,动机、目的、因果关系等范畴当然也不适合于意志,所以,“意志自身在本质上是没有 切目的、一切址境的,它是一个无尽的追求”。
因为图书馆马上闭馆 3.理念与直观 和 4.生命意义的肯定与否定 留到下期再讲。
(资料来源于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的《简明西方哲学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