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法考-行政法-01-行政法基本原则


01-行政法基本原则
合法行政(底线要求)
含义
法律优先 = 法已规定不可违 (有法)
行政立法
行政机关的任何规定和决定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行政机关不得作出不符合现行法律的规定和决定
行政执法
行政机关有义务积极执行和实施现行有效法律规定的行政义务
法律保留 = 法无规定不可为(无法)
行政立法
依法只能由法律规定的事项,行政机关除非获得授权,否则不得作出任何规定和决定
行政执法
如果没有立法文件进行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
性质地位
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首要准则,其他基本原则都是合法行政的延伸
合法行政是形式行政法治的范畴
合法行政原则的根据是行政机关在政治制度上对立法机关的从属性
法律优先
实行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活动与民事活动的主要区别
合理行政
含义
公平公正对待
行政机关要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
面对同等情况应当同等对待,不同情况应当区别对待,不得恣意的实施差别待遇
考虑相关因素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决定和进行行政裁量时,只能考虑符合立法授权目的的相关因素,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
不得滥用职权
比例原则
合目的性
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必须符合法律目的
适当性
行政机关所选择的具体措施和手段应当为法律所必需,结果和手段之间存在着正当性
损害最小
行政机关在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某一行政目的的情况下,应当采用对当事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
性质
合理行政原则是实质行政范畴,追求公正、权利、平等、正义
程序正当
行政公开
实现公民的知情权
公众参与
参与权
表达权
监督权
回避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高效便民
行政效率
行政机关应当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禁止不作为或者不完全作为
行政机关必须遵守法定时限,禁止不合理延迟
便利当事人
行政机关在行政活动中应当减轻当事人负担,便利当事人
诚实信用
诚实
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
信用
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
不能朝令夕改
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相对人因此受到的信赖利益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权责一致
行政效能
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管理职责,要拥有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强制执法手段,用国家强制力作保障,行使行政优益权,保证政令有效
行政责任
具体要求
执法有保障
有权必有责
用权受监督
违法受追究
侵权须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