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科大学药学院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研究生院《中国药科大学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药大研函〔2023〕8号)文件精神,结合药学院实际情况,药学院制定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如下:
一、组织管理
药学院设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组织本学院复试及录取各项具体工作。设立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本学院工作监督和检查,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
药学院牵头负责以下学科的硕士招生录取工作:
学术学位: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
专业学位:药学02工业药剂学、03药物质量控制、04新药临床前评价、05禁毒技术与毒物鉴定
二、复试内容及形式:总分400分
第一部分:专业课笔试,200分,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
第二部分:综合测试(含技能考核、专业英语测试、面试),满分为200分,由药学院及学科负责。
考生在复试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及身份证;2、应届生学生证;3、往届生学历学位证书;4、《中国药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5、《中国药科大学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原件。其中1-3项材料审核后归还,4-5项材料学院留存。
注:请参加实验操作的考生自备无标志实验服!
学生
类别
综合测试项目
内容及形式
备注
学硕
技能考核
实验操作
分值100分。
专业英语测试
口语测试
英文自我介绍、专业知识问答,分值30分。
面试
面试
自我介绍(包括思想品德、学习情况、科研水平、社会实践、在校任职、职业规划等),综合能力及专业知识问答,分值70分。
专硕
技能考核
笔试
笔试,60分钟,分值100分
专业英语测试
口语测试
英文自我介绍、专业知识问答,分值30分。
面试
面试
自我介绍(包括思想品德、学习情况、科研水平、社会实践、在校任职、职业规划等),综合能力及专业知识问答,分值70分。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报考专业及方向
加试科目
100702药剂学
药剂学、生物药剂学
105500药学04
药物化学、药物分析学
三、复试要求:
1、学术学位技能考核均采取实验操作形式,专业学位技能考核形式为笔试,专业英语测试需包含听力及口语测试。
2、各学科制定各项考核内容的评分标准,交由药学院备案。
3、综合测试每位考生考核时间不得低于20分钟,逐个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得少于10分钟;面试考核内容需现场记录,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4、每组面试评委由5位及以上硕士生导师或学科骨干教师组成,评委现场独立评分,不得擅自离席,手机关机。
5、综合测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复试前,学院将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未经学院审核通过者,不得参加复试。
四、日程安排
复试时间:4月1日-3日。
专业课统一笔试时间:4月1日(周六)上午9:00-12:00,笔试考场将于后期公布。
综合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录取要求
1、复试结束后分别划定“专业课笔试”与“综合测试”的最低分数线,符合该分数线的考生,方具有本学科拟录取资格。综合测试过程中被确定为“一票否决”的考生,不得在本专业(或研究方向)拟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任何一门课不及格(不足60分)则不能被录取。
2、按各专业(或方向)的招生计划,在复试环节符合最低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其最终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1:1拟录取名单。考生最终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最终录取总成绩和初试成绩都相同时,按初试统考成绩总和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各专业(或研究方向)最终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
六、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参照《中国药科大学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药大研函〔2023〕8号)文件执行。
七、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药学院所有。
联系人:高老师,025-86185301,gjy6266751@163.com
药学院官网:http://yxy.cpu.edu.cn/
药学院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