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周古文字读本-25-殷墟甲骨刻辞

《文王有声》:文王受命,有此武功。既伐于崇,作邑于丰。文王烝哉!
朱熹注:作邑,徙都也。丰,即崇国之地。在今鄠县杜陵西南。
《左传·昭公四年》:十二月癸丑,叔孙不食。乙卯,卒。牛立昭子而相之。
公使杜泄葬叔孙。竖牛赂叔仲昭子与南遗,使恶杜泄于季孙而去之。杜泄将以路葬,且尽卿礼。南遗谓季孙曰:“叔孙未乘路,葬焉用之?且冢卿无路,介卿以葬,不亦左乎?”季孙曰:“然。”使杜泄舍路。不可,曰:“夫子受命于朝,而聘于王。王思旧勋而赐之路。复命而致之君,君不敢逆王命而复赐之,使三官书之。吾子为司徒,实书名。夫子为司马,与工正书服。孟孙为司空,以书勋。今死而弗以,是弃君命也。书在公府而弗以,是废三官也。若命服,生弗敢服,死又不以,将焉用之?”乃使以葬。
《尚书》:分命羲仲,宅嵎夷,曰旸谷。寅宾出日,平秩东作。
《史记》“宅”作“居”。
孙疏:《王制》曰:“凡居民,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然则经言羲仲掌此东方居民之事也。下宅意仿此。
《书》疏云:“使居治东方嵎夷之地。”又引王肃曰:“皆居京师而治之,亦有时述职。”俱非也。
《尔雅·释言》:宅,居也。
《尔雅义疏》:居者,《说文》作凥,云“处也。”《玉篇》:“居与凥同”宅者,《说文》云“所托也”《释名》云:“宅,择也,择吉处而营之也。”《玉篇》云“人之居舍曰宅”宅皆训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