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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考研 | 南京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信息

2021-08-17 18:55 作者:音乐考研直通车  | 我要投稿

南京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试


复试及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与《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与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1.符合教育部下达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下同),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各学院划定具体专业复试分数线,已在南师大研招网公布。

2.单独考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参照各学院划定具体专业复试分数线且总分、公共科目减10分确定进入复试的分数线。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总成绩)按照报考专业/门类,在教育部公布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降10分确定。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复试分数线(总成绩)要求在教育部公布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总分要求249分基础上上调45分,即总分不低于294分,。

二、招生计划与复试名单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在上线人数充足的前提下,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复试名单已在学校和学院网站公布。

三、关于调剂

(1)接收调剂专业:125100工商管理(专业学位)

(2)调剂基本要求:

①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②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③初试科目应与125100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初试科目相同。

④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

⑤对申请调剂的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参加调剂复试。

(3)调剂申请流程

调剂考生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出申请。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具体填报时间由招生学院另行通知。

(4)调剂复试安排

 调剂复试时间和形式等将根据学校复试工作整体安排确定,具体复试时间和安排将由招生学院另行通知,调剂考生须及时关注调剂系统中提醒和查看招生学院网站通知。

四、关于破格

我校今年不接收考生破格申请。

五、复试方式

音乐学院、体育科学学院、美术学院采取现场复试方式,其他学院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六、资格审核

1.复试资格审核工作由学院在复试前完成。考生按学院指定的途径提交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诚信复试承诺书等材料(扫描成PDF格式文件)。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高职高专、本科结业生,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进修过8门或8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的成绩单;

②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原件,或获得厅局级以上奖项原件。

3.单独考试考生须携带论文(或业务骨干证明)、两名专家推荐信、同意定向就业本单位的证明。

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5.“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须提交《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未经资格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七、考核形式和内容

1.考核形式:以面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的学院还包括专业技能考核)为主要形式,具体要求由学院另行通知。

2.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

(3)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个人志趣、治学态度、创新思维等综合素质。

(5)外语听力和口语能力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加试科目考试组织方式由招生学院另行通知。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等四个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方式由招生学院另行通知。

学校和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学校和学院将对复试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及记录工作。

八、成绩计算

考生复试后的综合成绩采用权重计算方法,满分为100分。具体计算方法为: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100/初试满分)×60%+复试面试成绩(复试方式为现场复试的还包括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满分100分)×35%+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满分100分)×5%。

九、录取

招生学院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的综合成绩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含统考生、调剂生、单考生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不含推免生)。名单按一志愿、调剂及各类专项计划考生分类排序。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时间进行公示后上报,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

1.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复试面试(或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60分。

(2)复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低于60分。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4)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

(5)报名材料弄虚作假。

2.单独考试、农村师资教育、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按定向就业方式拟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对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需提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意见,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4.调档与签订协议

拟录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须到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往届毕业生预计6月底之前调档,应届毕业生可推迟到毕业后调档)。拟录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教育部文件规定,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我校今年拟录取的非全日制考生,录取前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拟录取考生在正式录取前还需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由考生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均不迁转户口。

5.录取通知书发放

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同意并备案后,我校预计于7月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如需变更通讯地址,可在复试录取期间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内进行申请更改。

6.入校后复查

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已录取考生身份和学业水平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体检

遵照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我校在复试阶段不组织体检,考生体检工作在入学后组织进行,届时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通知。体检不合格将视情况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信息公开

学校和学院将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公开制度,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

十二、咨询、申诉及监督

1.信息查询

复试、录取等信息可在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各学院网站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相关信息。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z.njnu.edu.cn/。

2.申诉

申请人对学院硕士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3.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仙林校区笃学楼404。

通信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23。

咨询电话:025-85891893,传真:025-85891227。

邮件:yzb@njnu.edu.cn。

监督电话:025-85891511

各学院联系电话请查看招生简章。

本办法由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负责解释。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

2021年3月25日


复试须知

按照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工作部署,我校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制定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现将考生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方式

音乐学院、体育科学学院、美术学院采取现场复试方式,其他学院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二、复试时间安排

复试工作预计4月上旬启动,具体安排由各学院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招网和学院网站后续发布的通知。

三、复试名单查询及复试通知书打印

3月26日起,考生可登录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网址:http://yz.njnu.edu.cn/login/sszscx/login.jsp)查询是否进入复试,并打印复试通知书。复试名单已在各学院网站公示。

四、确认联系方式

考生须确认当前使用手机号与网上报名时填报的手机号是否一致,若有不一致,请在招生查询系统中修改并告知学院。

手机号将用于接收我校短信平台通知和登录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请考生务必确认无误。

五、支付复试费

考生参加复试前,必须登录我校研招系统缴纳复试费(80元/生)。未缴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缴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复试,我校不予退费。缴费系统开通时间为3月26日。

六、提交材料

考生须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扫描成PDF文件):

1.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南京师范大学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下载打印后考生本人签名)

参加现场复试的考生:《江苏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健康应试承诺书》(见附件2,下载打印后考生本人签名)

2.复试通知书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4.应届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原件

5.往届生: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6.境外学历考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8.报名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9.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高职高专、本科结业考生,还须上传以下材料:

①进修过8门或8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的成绩单原件

②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原件,或获得厅局级以上奖项原件

10.能证明本科阶段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摘要)、科研(创作)成果等。

11.其他材料:根据各学院的要求提交。

七、复试前相关准备工作

(一)网络远程复试考生

1. 硬件设备的准备。(1)用于面试的设备: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摄像头、麦克风;(2)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1部智能手机。电脑须安装windows 7及以上操作系统或MAC系统(不支持M1芯片),手机应为安卓5.0或IOS9.0以上操作系统。

2.网络复试客户端安装和测试。客户端下载网站:https://ykc-download.hanwangjiaoyu.com/v2,测试具体安排由各学院另行通知。

3.面试场所:选择安静、无干扰、光线适宜、网络信号良好(应确保有线网络环境)、相对封闭的独立场所准备复试。不得选择网吧、商场、广场等影响音视频效果和有损复试严肃性的场所。

4.硬件设备的调试和软件测试。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配合完成网络远程复试硬件设备的调试和软件测试,确保复试时网络稳定畅通,视频画面清晰,音频传输流畅。

5.提前熟悉复试流程。详见各学院后期发布的相关通知。

6.如考生确有特殊情况不具备网络远程复试条件,请及时联系报考学院。

7.复试整个过程需遵循《南京师范大学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见附件3)。

(二)现场复试考生

1.考前14天,考生自行进行每日健康监测。每日健康记录正常,报到前14天内没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苏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的考生方可进入校园;体温出现异常的考生须提前与学校研招办联系。

2.中高风险区的考生不得入校参加现场复试;正在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中的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一律禁止来校参加考试。对于此类考生,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将研究并根据工作预案对考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

八、体检

1.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2.请考生根据所在地区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身防疫保护,健康应考。

九、咨询、申诉及监督

1.信息查询:

复试、录取等信息可在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各学院网站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相关信息。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z.njnu.edu.cn/

2.申诉:

申请人对学院硕士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3.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仙林校区笃学楼404。

通信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23。

咨询电话:025-85891893,传真:025-85891227。

邮箱:yzb@njnu.edu.cn

监督电话:025-85891511

各学院联系电话请查看附件4。


附件:  1.《南京师范大学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2.《江苏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健康应试承诺书》

3.南京师范大学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4.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学院联系电话


复试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及《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南京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公布如下: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方向

可用计划

复试

分数线

001

文学院

050101

文艺学


13

378

001

文学院

050102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14

360

001

文学院

050103

汉语言文字学


15

382

001

文学院

050104

中国古典文献学


10

366

001

文学院

050105

中国古代文学


23

373

001

文学院

050106

中国现当代文学


18

392

001

文学院

050108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6

389

001

文学院

0501Z1

应用文体学


4

362

001

文学院

130300

戏剧与影视学

戏剧戏曲学

4

347

001

文学院

130300

戏剧与影视学

电影电视学

18

364

001

文学院

055300

出版


29

379

002

新闻与传播学院

050300

新闻传播学


24

357

002

新闻与传播学院

130300

戏剧与影视学


3

359

002

新闻与传播学院

055200

新闻与传播


27

371

002

新闻与传播学院

135105

广播电视


55

347

003

公共管理学院

010100

哲学


29

348

003

公共管理学院

030200

政治学


23

363

003

公共管理学院

120401

行政管理


18

365

003

公共管理学院

125200

公共管理


155

175

004

法学院

030100

法学


46

348

004

法学院

035101

法律(非法学)

不分方向

82

356

004

法学院

035101

法律(非法学)

警务方向

20

330

004

法学院

035102

法律(法学)


27

343

005

商学院

020202

区域经济学


3

380

005

商学院

020204

金融学


10

360

005

商学院

020205

产业经济学


2

365

005

商学院

020206

国际贸易学


2

365

005

商学院

120202

企业管理


11

369

005

商学院

025100

金融


14

363

005

商学院

025400

国际商务


3

360

005

商学院

125100

工商管理


190

170

006

教育科学学院

040101

教育学原理


7

338

006

教育科学学院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


9

344

006

教育科学学院

040104

比较教育学


4

341

006

教育科学学院

040105

学前教育学


13

340

006

教育科学学院

040106

高等教育学


3

339

006

教育科学学院

040108

职业技术教育学


2

339

006

教育科学学院

0401Z1

德育学


13

343

006

教育科学学院

0401Z5

家庭教育学


4

338

006

教育科学学院

078401

教育技术学

教育信息技术

13

349

006

教育科学学院

078401

教育技术学

教育信息工程

10

365

006

教育科学学院

120403

教育经济与管理


5

342

006

教育科学学院

045101

教育管理


17

339

006

教育科学学院

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


17

347

006

教育科学学院

045115

小学教育


19

401

006

教育科学学院

045117

科学与技术教育


15

357

006

教育科学学院

045118

学前教育


17

360

006

教育科学学院

045120

职业技术教育


33

366

007

外国语学院

050108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4

359

007

外国语学院

050201

英语语言文学


19

392

007

外国语学院

050202

俄语语言文学


1

369

007

外国语学院

050203

法语语言文学


3

369

007

外国语学院

050205

日语语言文学


2

365

007

外国语学院

050209

欧洲语言文学


4

357

007

外国语学院

050210

亚非语言文学


1

367

007

外国语学院

050211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8

375

007

外国语学院

055101

英语笔译


39

378

007

外国语学院

055102

英语口译


28

378

008

社会发展学院

030300

社会学


13

342

008

社会发展学院

060100

考古学


4

343

008

社会发展学院

060200

中国史

中国史

23

342

008

社会发展学院

060200

中国史

中外历史比较

4

345

008

社会发展学院

035200

社会工作


28

333

008

社会发展学院

065100

文物与博物馆


19

321

009

数学科学学院

070100

数学


51

319

009

数学科学学院

071400

统计学


5

310

009

数学科学学院

025200

应用统计


7

400

010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070200

物理学


56

320

010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13

280

010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

电子与通信工程

30

341

010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

光学工程

10

268

011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070300

化学


89

288

011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4

315

011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085600

材料与化工


36

266

012

生命科学学院

071000

生物学


101

334

012

生命科学学院

071300

生态学


24

347

012

生命科学学院

086000

生物与医药


5

270

013

地理科学学院

070501

自然地理学


21

310

013

地理科学学院

070502

人文地理学


15

330

013

地理科学学院

070503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62

370

013

地理科学学院

0705J1

环境地理学


6

311

013

地理科学学院

0705Z2

地理环境遥感


7

310

013

地理科学学院

081602

摄影测量与遥感


4

294

013

地理科学学院

081603

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


3

265

013

地理科学学院

120203

旅游管理


2

360

013

地理科学学院

120405

土地资源管理


4

364

013

地理科学学院

085700

资源与环境


29

317

013

地理科学学院

125400

旅游管理


15

199

014

音乐学院

130200

音乐与舞蹈学


24

347

014

音乐学院

135101

音乐

音乐教育

50

350

014

音乐学院

135101

音乐

音乐表演

21

349

014

音乐学院

135101

音乐(非全日制)

音乐教育(定向就业)

22

350

015

体育科学学院

040300

体育学


24

328

015

体育科学学院

045201

体育教学


21

346

015

体育科学学院

045202

运动训练


11

347

016

美术学院

130400

美术学

中国美术历史与理论

9

347

016

美术学院

130400

美术学

西方美术历史与理论

6

357

016

美术学院

130400

美术学

艺术管理与博物馆学

1

414

016

美术学院

130400

美术学

美术教育研究

4

383

016

美术学院

130400

美术学

中国画研究

1

349

016

美术学院

130400

美术学

油画研究

2

354

016

美术学院

130400

美术学

书法研究

1

358

016

美术学院

130500

设计学

设计艺术史论

7

366

016

美术学院

130500

设计学

视觉传达设计研究

1

380

016

美术学院

135107

美术

中国画

18

366

016

美术学院

135107

美术

油画

13

376

016

美术学院

135107

美术

水粉水彩

2

358

016

美术学院

135107

美术

书法

5

365

016

美术学院

135107

美术

雕塑

5

352

016

美术学院

135107

美术

油画保护与修复

1

356

016

美术学院

135108

艺术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17

365

016

美术学院

135108

艺术设计

环境设计

5

372

016

美术学院

135108

艺术设计

陶瓷设计

6

359

016

美术学院

135108

艺术设计

跨媒体与动画影像

12

347

016

美术学院

135108

艺术设计

摄影艺术

10

391

016

美术学院

135108

艺术设计

装饰艺术

3

363

017

金陵女子学院

120201

会计学


3

368

017

金陵女子学院

120404

社会保障


3

397

017

金陵女子学院

125300

会计


45

224

018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080800

电气工程


30

291

018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


15

267

018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085800

能源动力

电气工程

60

345

018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085800

能源动力

电气工程(南瑞集团联合培养)

20

273

019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080700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23

264

019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085800

能源动力


4

327

019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085900

土木水利


46

311

020

教师教育学院

0401J3

教师教育


16

337

020

教师教育学院

045102

学科教学(思政)


7

382

020

教师教育学院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40

357

020

教师教育学院

045104

学科教学(数学)


26

385

020

教师教育学院

045105

学科教学(物理)


15

376

020

教师教育学院

045106

学科教学(化学)


16

370

020

教师教育学院

045107

学科教学(生物)


15

348

020

教师教育学院

045108

学科教学(英语)


20

383

020

教师教育学院

045109

学科教学(历史)


12

342

020

教师教育学院

045110

学科教学(地理)


12

364

021

国际文化教育学院

0501Z2

对外汉语


12

364

021

国际文化教育学院

045300

汉语国际教育


28

357

022

计算机与电子信息学院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4

315

022

计算机与电子信息学院

083900

网络空间安全


3

272

022

计算机与电子信息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


30

342

023

心理学院

077100

心理学


35

284

023

心理学院

045116

心理健康教育


55

337

023

心理学院

045400

应用心理


40

346

024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50

371

025

环境学院

083001

环境科学


15

291

025

环境学院

083002

环境工程


20

325

025

环境学院

085700

资源与环境


15

264

026

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

070700

海洋科学


18

291

026

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

090800

水产


24

269

026

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

095134

渔业发展


9

261

027

食品与制药工程学院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22

296

027

食品与制药工程学院

100700

药学


13

337

027

食品与制药工程学院

086000

生物与医药

食品工程

40

330

027

食品与制药工程学院

086000

生物与医药

制药工程

6

316

027

食品与制药工程学院

086000

生物与医药

生物制药

14

277

说明: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复试分数线在教育部公布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总分要求249分基础上上调45分,即总分不低于294分。

2.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按照报考专业/门类,在教育部公布的初试总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降10分确定。

3.单独考试复试分数线(总成绩及单科成绩)按照报考专业/门类,在教育部公布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降10分确定。

4.我校对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单科成绩要求如未做特殊说明,则参照教育部公布的初试单科成绩基本要求。

5.复试录取办法、日程安排等将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制定,届时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及时对外发布。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

2021年3月24日


本文由直通车整理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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