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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坡初到杭州时点的重新审视:兼驳王文诰十一月二十八日、王水照十二月二十一日论

2023-06-14 14:37 作者:行其说  | 我要投稿

东坡初到杭州时点的重新审视


行其说


学界于东坡初到杭州的时点有个看似清醒但实际模糊的认识。王文诰以前,有约略着说十一月的。王文诰以后,有凿实了说十一月二十八日的。王水照又新有十二月二十一日的说法。还有干脆几种通吃,一概说到任是在年底的。我们本期来重新审视。


一。东坡到杭时段大范围划定


1。署名朋九万《东坡乌台诗案》(商务印书馆,1960:7)与王诜往来诗赋:当年轼通判欲赴任,……十一月到任。


2。《东坡乌台诗案》(14)与子由诗:熙宁四年十月,轼赴杭州时,弟辙至颍州相别,后十一月到杭州本任。……当年十二月内,轼《初任杭州寄子由》诗云……


3。李之亮《苏轼文集编年笺注12》(巴蜀书社,2011:636)附录一一施宿《东坡先生年谱》:熙宁四年辛亥……十一月到杭。……《初到杭寄子由》。


4。《苏轼文集编年笺注12》(603-604)附录一一王宗稷《东坡先生年谱》:熙宁四年辛亥……除通判杭州,……十一月到任。有《初到杭州寄子由两绝》。


5。《苏轼文集编年笺注12》(669)附录一一傅藻《东坡先生纪年录》:熙宁四年辛亥……十一月到杭州。作《寄子由》诗。


所列材料1-5,前两种为乌台诗案的两处供状,后三种为宋人的三种年谱。从中可见,东坡初到杭州的年月,在熙宁四年十一月。


6。马德富等《苏轼全集校注·诗集2》(河北人民出版社,2010:623-624)卷七《初到杭州寄子由二绝》其二“吾方祭灶请比邻”之“祭灶”校注:宋时在十二月二十四日。参见《东京梦华录》卷十。又范成大《腊月村田乐府十首》序云:“腊月二十四夜祀灶,其说谓灶神翌日朝天,白一岁事,故前期祷之。”


来看材料2,其直称《初任杭州寄子由》作于十二月。关于此诗作时,还有一处陪证。来看材料6,从此诗其二有所谓“方祭灶”之辞,微见祭灶日距此诗作时极近且居后者之后。据《东京梦华录》卷十以及范成大《腊月村田乐府十首》,宋时祭灶在十二月二十四日。诗作于此前不久,则诗应于十二月作。


二。东坡到杭时点小区间限缩


下面进一步限缩到杭时段。诗以“初到杭州”、“初任杭州”为题,实际却作于十二月,而如前所述,东坡初到实在十一月,说明当于初到后不几日,即入十二月。也就是说,初到杭州是在十一月底。


7。《苏轼文集编年笺注9》(巴蜀书社,2011:292)卷六八《跋文忠公送惠勤诗后》:始予未识欧公,则已见其诗矣。其后屡见公,得勤之为人,然犹未识勤也。熙宁辛亥,余出倅钱塘,过汝阴见公,屡属余致谢勤。到官不及月,以腊日见勤于孤山下,则余诗所谓“孤山孤绝谁肯庐,道人有道山不孤”者也。其明年闰七月,公薨于汝阴,而勤亦退老于孤山下,不复出游矣。


8。《苏轼全集校注·诗集2》(628)卷七《腊日游孤山访惠勤惠思二僧》校注:《宋史·礼志六》:“建隆初,以有司言‘周木德,木生火,宜以火德王,色尚赤。’遂以戌日为腊。”宋吴自牧《梦梁录》卷六:“自冬至后戌日,数至第三戌,便是腊日。”宋姚宽《西溪丛话》卷下:“国朝用汉腊,尽冬至后第三戌火墓日也,是为腊。”据陈垣《中西回史日历》及薛仲之(按,为“三”之讹)等编《两千年中西历对照表》、张培瑜编《三千五百年历日天象》,熙宁四年冬至是十一月二十二日(癸卯),冬至后第三戌日是十二月二十三日。


9。王水照《苏轼选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42)诗选《腊日游孤山访惠勤惠思二僧》:熙宁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冬至,第三戌日为十二月二十四日。


我们还有一处证据。材料7“到官不及月,以腊日见勤于孤山下”,说明熙宁四年腊日距东坡到官相近一个月且不足一个月。据材料8、9,宋时冬至后第三戌为腊日。以《三千五百年历日天象·历代颁行历书》(大象出版社,1997:274)、“易历知食·太易日历”、“便民查询网·二十四节气查询”核准《二十史朔闰表》(古籍出版社,1956:129)、《两千年中西历对照表》(三联书店,1956:215),可知准确的说法为:熙宁四年冬至日在十一月二十二日(癸卯,1071.12.16),第三戌日在十二月二十四日(甲戌,1072.01.16)。


王水照于十一月二十八日后第三戌日数得不误,但是冬至日归属有偏差,又偏差较小,未影响到第三戌日的推定;马德富等于冬至日准确,然而误以十一月晦为三十日,遂使十二月内的戌日均前提一天。


要算“不及月”的头部日期,就要先找到临界点,即“初及月”的头部日期,即:在哪个时点到任,至腊日才刚好一个月。如前述,熙宁四年腊日为十二月二十四日,则要满足初及月,到日(头部日期)当在十一月二十五日。但事实上,唯有到日在此前一天,也就是十一月二十四日,到官初及月的这个尾部日期才会落到十二月二十四日。原因详“四”。


也就是说,到官初及月的头部日期是十一月二十四日,则若要不及月,到任日期必不早于此后一日,即二十五日。参照前述东坡到杭时段大区间,则取值范围可细化至:熙宁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二十九日(1071.12.19-23)。


三。学界所持几种到杭时点指误


10。《苏轼文集编年笺注3》(72-73)卷一九《六一泉铭》叙:予昔通守钱塘,见公于汝阴而南。公曰:“西湖僧惠勤甚文,而长于诗。吾昔为《山中乐》三章以赠之。子间(按,当作“闲”,下同。据蒋绍愚等《古汉语常用字字典 第5版》(商务印书馆,2016:187)“间”条下、胡宪丽《中华点校本〈苏轼诗集〉校误》(图书馆理论与实践,2010(10):63)1)于民事,求人于湖山间而不可得,则盍往从勤乎?”予到官三日,访勤于孤山之下,抵掌而论人物。曰:“公,天人也。人见其暂寓人间,而不知其乘云驭风历五岳而跨沧海也。此邦之人,以公不一来为恨。公麾斥八极,何所不至?虽江山之胜,莫适为主,而奇丽秀绝之气,常为能文者用,故吾以谓西湖盖公几案间一物耳。”勤语虽幻怪,而理有实然者。明年,公薨,予哭于勤舍。


材料10、7所说的“予到官三日,访勤于孤山之下”和“到官不及月,以腊日见勤于孤山下”被普遍理解为:均指首次访勤。一旦建立起此种认识,则将生成以下推定链条:二者既然均指访勤之首次,自然也就是同一次,进而就没有理由不以“到官三日”去对标“到官不及月”,进而“到官不及月,以腊日”也就成了“到官三日,以腊日”,则究极程式亦以宣告成立,即:自腊日逆数三日,就是到任之日。


11。《宋集珍本丛刊18》(线装书局,2004:558)影印宋刻施元之等《注东坡先生诗》卷四《腊日游孤山访惠勤惠思二僧》题下注(题下注乃施宿补加。据《苏轼选集》(463-467)附录王水照《评久佚重见的施宿〈东坡先生年谱〉》一,《苏轼著述考 下》(四川大学出版社,2016:1246)卷十四《注东坡先生诗》诸家论说引祝尚书《宋人别集叙录》卷十):惠勤余杭人。东坡通守钱塘,见欧阳文忠公于汝阴而南。公曰:“西湖僧惠勤甚文,而长于诗。吾昔为《山中乐》三章以赠之。子间于民事,求人于湖山间而不可得,则往从勤乎?”东坡到官三日,访勤于孤山之下,遂赋此诗。


12。影印清嘉庆二十四年镌王文诰《苏文忠公诗编注集成总案》(巴蜀书社,1985)卷七“时方行青苗免役市易浙西兼行水利盐法……”条下诰案:《年谱》(按,指王本)、《纪年录》载十一月到任,《本集》无到任之日可考。独此叙云到官三日至孤山,是在到任之四日。而诗题已作腊日矣。由此推之,盖以十一月二十八日到任,而以十二月一日至孤山也。


13。《苏轼选集》(42)诗选《腊日游孤山访惠勤惠思二僧》:以“到官三日”推之,则苏轼到杭时在十二月二十一日;以“到官不及月”推之,则在十一月下旬以后。旧谱均定于十一月,而王文诰误认腊日为十二月初一,又据“到官三日”推之,定为十一月二十八日,实未加深考。


材料11-13运用的就是此种推定链条。然而检材料10,东坡《六一泉铭》叙之原文(“予到官三日,访勤于孤山之下”诸句),所述游时实未及腊日,会旨亦全不称赋诗。


来看材料11,《注东坡先生诗》编者之一施宿于“访勤于孤山之下”下补出“遂赋此诗”一句,因以“到官三日”的尾部日期等同所注诗题所述之“腊日”。


来看材料12,王文诰明到官三日是在到任之四日,特以“腊日”为十二月初一日,逆数过去,得十一月二十八日,推定条件亦是以“到官三日”的尾部日期等同“腊日”。(当然,即便单从运算上来说,十一月二十八日也是推定错误的,因熙宁四年十一月晦是二十九日:自十二月初一日逆数三日,为十一月二十七日,不是二十八日。)


来看材料13,王水照虽然于“则苏轼到杭时在十二月二十一日”前,明说是“以‘到官三日’推之”,但单从“到官三日”之条件并不足以推出到任在十二月二十一日。唯有先掺杂了“以‘到官三日’的尾部日期等同‘腊日’(也就是二十四日)”这个解题条件,才有所谓二十一日的运算结果。(然而由此就相当于等同了“到官三日”及“到官不及月”,下面的“以‘到官不及月’推之,则在十一月下旬以后”的推定将告失效。详下。)


那么,材料10、7的“予到官三日,访勤于孤山之下”和“到官不及月,以腊日见勤于孤山下”是否是同一次呢?事实上,只要在不同材料的联系的建立上持审慎态度,到杭悖论就不复存在。


我们细致观察两则材料的描述,能发现内中所展现出的几处端倪,可以作为两则材料所述之访勤实非一次的据点和注脚。比如前者说“到官三日”,后者说“到官不及月”,如果两者等同,就好比一个人每年收入是三万,却声称不到三十万。三万自然不到三十万,但这种约束条件、取值范围明显效力太弱、粗放太过。相声曲艺喜用此种喜剧技巧,因着它对人的心理预期的逾期、反动:人听到“不及月”,心下估摸的是起码也有二十天,不会想到只是三、四天。把“刚好三天”说成“不到一个月”,大反常理。


又,“到官不及月”后紧跟“以腊日见勤于孤山下,则余诗所谓‘孤山孤绝谁肯庐,道人有道山不孤’者也”,有到官不及月的访勤,就是腊日赋过诗的那次的意味。而“到官三日”后紧跟“访勤于孤山之下,抵掌而论人物”,有到官三日的访勤,是惠勤品评欧阳修,把西湖比做欧阳修几案间一物的那次的意味。微见两则材料所述访勤非一次。且“到官三日”并未伴随任何具体时间指示。


又,若以“予到官三日,访勤于孤山之下”和“到官不及月,以腊日见勤于孤山下”为同一次,打碎组装成“到官三日,以腊日”,东坡到任杭州的时点则为十二月二十一日。这个月份,违背了乌台诗案两处供状以及宋人三种年谱一共5项重要证据。然而推出这个时点的证据,却是项孤证,是项被拼接组装的孤证,是有重重疑团的孤证。其可信性不只受制于程序不正义。


最后要说明的是,根本不会出现王水照所说的“以‘到官不及月’推之,则在十一月下旬以后”。因为“到官三日”后面本就不跟“腊日”,王水照既然用了“到官不及月”后跟的“腊日”去约束“到官三日”的尾部日期,就是将“到官三日”和“到官不及月”等同起来,那还有什么十一月下旬以后,其结果还是十二月二十一日。


四。“到官某日”解法


“予到官三日,访勤于孤山之下。”有书籍误翻译成,东坡到任第三天就访了惠勤。


14。《苏轼文集编年笺注3》(73)卷一九《六一泉铭》叙:予到官三日,访勤于孤山之下。


15。《苏文忠公诗编注集成总案》卷七“时方行青苗免役市易浙西兼行水利盐法……”条下诰案:到官三日至孤山,是在到任之四日。


16。《苏轼选集》(42)诗选《腊日游孤山访惠勤惠思二僧》:第三戌日为十二月二十四日。以“到官三日”推之,则苏轼到杭时在十二月二十一日。


17。《苏轼全集校注·诗集5》(2915)卷二六《登州海市》:予到官五日而去。


18。(677-678)《东坡先生纪年录》:十月十五日,到登州。二十日,召为礼部员外郎(按,为“郎中”之讹)。


19。(614)王本《东坡先生年谱》:到郡五日,以礼部郎官召。


20。孔凡礼《三苏年谱2》(北京古籍出版社,2004:1623,1626)卷三六:十五日,轼抵达登州任。……二十日,以礼部郎中召还。


合材料14-20可知,“到官n日”指“在到任之n+1日”。“到官三日”是说到任第四日,“到官五日”是说到任第六日。依此演绎,“到官初及月”就是在到任之第一月又一天。则当“到官初及月”的尾部日期是十二月二十四日时,头部日期实是十一月二十四日。则当“到官不及月”的尾部日期是十二月二十四日时,头部日期不早于十一月二十五日。


23.04.24


附:


《东坡乌台诗案》(30)同李𣏌因猎出游孤山作诗四首:熙宁五年(按,为“四年”之讹),轼任通判杭州,于十二月内,与发运司勾当公事大理寺丞𣏌(按,“杞”),因猎出游孤山,作诗四首。内第二首,有讥讽其意已在王诜项内声说。


(6)与王诜往来诗赋:熙宁六年内,《游孤山》诗寄诜,除无讥讽外,有:“误随弓旌落尘土,坐使鞭箠环呻呼。”以讥讽朝廷,新法行后,公事鞭箠之多也。又曰:“追胥保伍罪及孥,百日愁叹一日娱。”以讥讽朝廷,盐法收坐同保妻子移乡法太急也。又曰:“岁荒无术归亡逋,鹄则易画虎难模。”意取马援言:“画鹄不成犹类鹜,画虎不成反类狗。”言岁既饥荒,我欲出奇画赈济,又恐朝廷不从,乃似画虎不成反类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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