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静安区公办小学对口地段
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全国乙卷)地理(答案解析)
2022年静安区公办小学对口地段公布,居住地或户籍地在哪所小学招生范围内,即这所学校是你的对口公办。
但学校在实际招生过程中,会出现学区范围内学生多于招生计划数,学校将按照录取顺位录取,剩余没录取到的学生将统筹到其他学校!

2022年静安区小学阶段招生政策
一、招生对象
2015 年 9 月 1 日-2016 年 8 月 31 日出生,年满 6 周岁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履行备案手续后可推迟 一年入学。上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
二、信息登记
完成信息登记后,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作为入学报名的重要依据。
三、网上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一网通办”网站(zwdt.sh.gov.cn)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 (shrxbm.edu.sh.gov.cn)进 行网上入学报名,明确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网上报名时间为 6 月 22 日-6 月 26 日,民办小学网上报名时间为 6 月 22日-6 月 24 日。
选择“公办小学报名”的适龄儿童参加 7 月 4 日-7 月 10 日公办小学第一批网上验证;选择“民办小学报名”但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须于 7 月 25日-7 月 26 日参加公办小学第二批网上验证。
四、公办小学招生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第一批网上验证:7 月 4 日-7 月 10 日,第二批网上验证:7 月 25 日-7 月 26 日)
1.选择在户籍地就读公办小学的,7 月 4 日-7 月 10 日由所属地块公办小学进行第一批网上验证,对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网上核对,“随申办市民云”或“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如需进一步校验材料的,家长须提供全家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 登记表》等材料。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7 月 25 日-7 月 26 日由户籍所属地块公办小学进行第二批网上验证。
根据报名人数与招生计划数的实际情况,部分公办小学的对口入学条件继续执行: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籍须在对口地块满 2 年或 3 年;户主为儿童、父 或母;房屋产权人/承租人为儿童、父或母。该类学校,每户地址 5 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执行上述政策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本地块学龄人 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和摸底调查;当出现学龄人口超出学校办学规模时,应及时向社会发布,启动预警。具体情况见学校《招生通告》。
录取办法:7 月 10 日起,对第一批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送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未被民办小学录取参加第二批验证的适龄儿童,根据第一批 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比如同属人户一致类,即排在此类靠后)为原则,由区教育局按照当年 度招生政策和学校招生细则统筹安排入学。公办小学 8 月 15 日开始发放入学通知书。
2.选择在居住地就读公办小学的,7 月 4 日-7 月 10 日由区教育局组织第一批网上验证,对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网上核对,“随申办市民云”或 “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如需进一步校验材料的,家长须提供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本市户籍人户分 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等材料。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7 月 25 日-7 月 26 日由区教育局组织第二批网上验证。
本区户籍的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区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验证,由 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近入学。
录取办法:以“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为原则,根据全区义务教育学校资源分布和人户分离适龄儿童报名登记数量,以及与购房人或承租人关系、购房 或租房年限等实际情况,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公办小学 8 月 15 日开始发放入学通知书。
3.本区户籍听力障碍适龄儿童提供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听力测试证明及有关助听器的验配情况表,由上海市第一聋哑学校(景凤路300 号)进行网上报名验证。
本区户籍智力障碍适龄儿童提供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智商测试证明,由启慧学校(保德路 1316 弄 106 号)、南阳学校(长乐路 672 弄34 号) 进行网上报名验证。
(二)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第一批网上验证:7 月 4 日-7 月 10 日,第二批网上验证:7 月 25 日-7 月 26 日)
对已完成入学信息登记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7 月 4 日-7 月 10 日由区教育局组织第一批网上验证,对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网上核对,“随 申办市民云”或“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如需进一步校验材料的,家长须提供:
●全家户口簿;
●适龄儿童的《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7 月 25 日-7 月 26 日由区教育局组织第二批网上验证。
录取办法:对符合入学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区教育局实行“集中报名、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入学办法。公办小学 8 月 15 日开始发放入学通知书。
信息来源:静安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