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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11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2020-04-30 16:36 作者:墨麟hupo  | 我要投稿

【调解】

经济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经济权利义务为 内容的社会纠纷。

经济纠纷有两大类:一是经济合同纠纷; 一是经济侵权纠纷。 经济纠纷发生时,要善于利用调解制度解决经济纠纷。

(一)协商制度

协商,是指发生经济合同纠纷时,当时人各方在自愿的基础上,按照法律和合同条款的约定,直接进行磋商或谈判, 互谅互让达成解决争端的一种途径。协商最大的特点没有第三者介入,费用低,简单易行。

(二)调解制度

调解,是指双方或多方发生纠纷时,由当事人申请,或者法院或第三人认为有和好可能时,为了减少讼累,经法庭或者其他第三人从中排解疏导,使当事人互相谅解, 争端得以解决从而消除纠纷的活动。

【仲裁】

(一)仲裁概述

1、概念:仲裁是经济纠纷的各方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 议,自愿将其争议事项交给共同选定的仲裁机构,依法定程序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的活动。

“或裁或审”原则: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 院的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 议无效,或者当时人放弃仲裁协议的情况下, 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辖权。

2、特征

①当事人意思自治。仲裁是以当事人自愿为前提的,包括自愿决定采用仲裁方式解决争议;自愿决定解决争议的事项,选择仲裁机构等

②裁决具有法律效力,仲裁裁决和法院判决一样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

③一裁终局即裁决一旦作出就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不可以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④不公开审理,仲裁不公开进行

⑤独立、公平、公正。仲裁组织是民间组织,不隶属于任何国家机关,依法独立进行仲裁;仲裁员都是公道正派的有名望的专家。

3、仲裁的适用范围:只有平等主体的公平、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才可以 仲裁。 

下列纠纷不能提请仲裁:①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② 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③劳动合同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

(二)仲裁协议 

1、仲裁协议的内容

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者争议发生之后,自愿达成的将特定争议事项提请约定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审理并作出仲裁裁决的书面意思表示。

(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2)仲裁事项; (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2.仲裁协议的效力 

仲裁协议中为当事人设定的义务,不能任意更改、终止或撤销;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都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

①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了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

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③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另一方订立的仲裁协议;

④口头订立的仲裁协议;

⑤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而当事人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

3、仲裁程序

①申请: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由当事 人协议选定仲裁委员会。当争议事项属于仲裁管辖范围且符合仲裁条件时,当事人可以向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②受理:仲裁委员会自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 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 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 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③组成仲裁庭:仲裁庭可以由3名仲裁员或者1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由3 名仲裁员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案情简单,标的额不大 的案件,当事人可以约定由1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

④仲裁员资格:仲裁员应当从公道正派、德行高尚的人员中选聘。

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 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请客送礼的。

⑤开庭与裁决:不公开

【诉讼】

诉讼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解决讼争的活动。诉讼可分为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

(一) 我国法院体系

(三)诉讼管辖制度

1、级别管辖,是指确定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划分级别管辖的标准包括案件影响的大小、案件的性质、各级人民法院工作的繁重程度等。

2、特殊地域管辖 (1)一般地域管辖 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 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 人民法院管辖。” (2)特殊地域管辖 是指以诉讼标的所在地、被告住所地与法院辖区之间的关系确定的管辖。

3、专属管辖:因不动产纠纷引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协议管辖: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确定案件的管辖法院,只适用于合同纠纷案件。

5、共同管辖与选择管辖:数个人民法院对同一案件拥有管辖权的情形。对这钟情形,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的一个法院提起诉讼,如原告向其中两个以上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6、移送管辖与指定管辖: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本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将案 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按照法律规定,指定其辖区内的下级人民法院对 某一具体案件行使管辖权。

(四)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未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保护其权利时,依据法律规定消灭其胜诉权的制度。

短期诉讼时效,四种行为的时效为一年: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②出售质量不合规格的商品未声明的;③延付或拒付租金的;④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

长期诉讼时效,诉讼时效在两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诉讼时效。 •如《环境保护法》第42 条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限为三年,从当事 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起时计算。”

最长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如《民法通则》第137 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 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五)诉讼程序

1、第一审程序 

(1)第一审普通程序:起诉和受理→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开庭前的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评议和宣判、审结期限

(2)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的民事案件仅限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只有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2、第二审程序(上诉):第二审程序又称上诉 审程序,是指当事人不服 第一审人民法院未生效的 裁判,在法定期限内向上 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 行审理所适用的程序。

3、审判监督程序:亦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确有错误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或调解协议, 依照法律规定再行审理的程序。

【单元小结】

本章主要介绍了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包括:调解、仲裁和诉讼。重点介绍了目前经济实务中应用最多的仲裁解决途径,包括仲裁协议的拟定,仲裁的 适用范围,仲裁庭组成与仲裁员的选择等。 

诉讼包括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是解决经济纠纷的主要途径之一。我国民事诉讼基本制度有合议制度、回避制度、公开审判制度、两审终审制度和举证制度。我国民事诉讼管辖一般可以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协议管辖、 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诉讼时效包括一般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和最长诉讼时效。 一般诉讼时效为 2 年,特殊诉讼时效有 1 年、4 年的情形。最长诉讼时效为 20 年。 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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