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化道历险记》第六章 (三)

唾液分泌速度的个体差异也很大。例如,用相同的时间嚼同样的棉絮,我产生了0.78毫升的刺激型唾液,西尔莱蒂则分泌了1.4毫升。她试图安慰我;“唾液的量不说明什么,这个结果并不表示你更好或我更好。”
“埃里卡,我是个没什么水分的老帮子了。”
“别这么说嘛,玛丽。”
西尔莱蒂说她得失陪一会:“我得去拿点冰,唾液在室温放一小会就会变得特别难闻(注1)。”
趁西尔莱蒂不在,我正好可以跟你聊聊有关“嗅觉刺激唾液分泌”的惊人真相。科学家们发现,食物气味可以导致唾液分泌的说法是错误的,有很多试验都证明了这一点。最近的一次试是1991年,在伦敦国王学院,10名被试者戴着可以递送气味的塑料面罩和硬币大小的拉什利杯(拉什利杯是戴在腺体上的小帽子,可以装在腮腺顶部收集分泌物)接收测试。食物的气味通过面罩飘进被试的鼻子,用到的气味有香草、巧克力、薄荷、番茄和牛肉。只有一种气味在一个人身上引起了明显的唾液分泌,奇怪的是,这个人是素食主义者,而这种气味是牛肉味。进一步调查发现,这位女士闻到牛肉味时感到了恶心,产生的唾液是即将呕吐前分泌的那种。
想质疑这个试验也很容易。毕竟,在实验室里扣着塑料面罩吸化学合成的气味与吃饭时垂涎欲滴的场面完全不同。不过在1960年哈佛大学的一间实验室里,确实有人也模拟了后面那种场景,研究者是一位眼睛明亮、嘴唇丰满的年轻生理学家,名叫亚历山大·科尔,方法是在三个饥肠辘辘的志愿者面前煎鸡蛋和培根。这三个志愿者腮腺的分泌量通过II型流量记录仪(注2)测量,因为此时拉什利杯还没被发明出来。在烹饪开始后,没有志愿者的唾液分泌量明显增加。有个被标记为A.G.的被试对此持怀疑态度,因为他很确定自己在开始进食前嘴里就出现了大量唾液。科尔则坚持事实并非如此,他告诉A.G.,这实际上是一种错觉,因为注意力在那个时候转移到了嘴里,才会突然意识到自己的嘴里有唾液。虽然我看了实验数据,但我得承认,否定自己的知觉而相信科尔博士确实不是件容易的事。
整个早上都在下雪,实验室外大树的枝杈上堆积着洁白的雪片。西尔莱蒂走过来和我一起站在窗前,她手里拿着一个小玻璃烧杯,里面是刚从离心机里取出的唾液样品。
“真美啊。”我说。西尔莱蒂表示赞同,但我很快意识到她根本没看窗外,可能她以为我指的是烧杯里的样品?我得承认,很有可能,而样本也确实挺美,你肯定没见过如此清澈通明的口水。离心之后的唾液看起来、尝起来、流动起来都像纯粹的水,事实上唾液99%都是水,还有一些蛋白质和矿物盐。就像不同泉眼里流出的水成分会有差别,每个人唾液中矿物盐的组成也各不相同(天生唾液里含盐多的人一般吃饭时口味比较重)。
我找到了个重点:“所以不同人的唾液也可以拿来做品尝测试。”
“是的,前提是有人愿意尝别人的口水。”
没有人愿意干这种事。我指了下那个标着 “E”的烧杯:“你愿意尝自己的唾液吗?你有没有想过——”
“没有,我不愿尝,自己的也不行,尽管事实上我们每时每刻都在吞咽自己的唾液。”
“是吧,所以——”
“别想了,不可能。”
人们以一个非常有趣的双重标准对待唾液:只要唾液在嘴里,就是好的,甚至还挺受欢迎,不比清水尝起来讨厌;一旦唾液离开了嘴,就马上变得和陌生人的一样让人难以接受。在一项研究中,宾夕法尼亚大学心理学系的保罗·罗津让被试对象想象一碗自己最喜欢的汤,并给喜欢程度打分;然后他要求被试想象自己往汤里吐了一口唾沫,再评估喜欢程度。50个人中有49个降低了分数。爱德华·哈珀在《仪式污染作为种姓和宗教的集合体》一书中写道:在印度的一些种姓中,向别人吐口水会让人“陷入严重的不洁状态”,因为他们认为吐出的口水会有一部分“反弹回自己身上”。
这种有关唾液的禁忌让有些研究变得格外困难。西尔莱蒂的同事勒内·德维克几年前做过一个研究,想弄清唾液怎样通过降解淀粉使脂肪得以释放,从而提高食物风味的(食品风味主要来自脂肪)。为了进行研究,德维克需要让参与者们品尝滴过本人一小滴唾液的蛋奶沙司,并给味道打分。你没法要求实验参与者主动朝食物上吐口水,因为他们是不会愿意参加这种实验的。德维克只好在不告诉被试对象试验目的情况下,收集他们的唾液,再暗地里加到食物上,就像个恶毒的服务员。
同样的双重标准适用于所有“身体产品”——这是罗津提出的称呼,把鼻涕和唾液说得像水疗产品一样。我们是个巨大而可移动的容器,身体里装着我们最厌恶的东西。但只要它们还在我们的身体里面,我们就不会感到反感,反而是身体的一部分,是我们珍视的东西。
保罗·罗津管这个问题叫“嘴的心理学微观解剖”,他又对此进行了更深入地思考:到底哪里才是自我和非我的边界?如果你在吃饭时把舌头伸出嘴外,当你收回舌头时,会觉得舌头上沾的食物恶心吗?似乎不会,此时自我的边界得到了延展,达到了舌头可以伸展到的距离。嘴唇也被认为是嘴内部的延伸,但不同的文化对此的看法并不相同。爱德华·哈珀记录道:在印度的婆罗门种姓中,自己嘴唇上的唾沫也被认为是“极端污秽的”(注3),以至于如果一个人“不经意地用手指碰到嘴唇,他就应该洗澡,或者至少换件衣服”。
注1 我可以担保。我曾去山顶研究所的冷室参观过,气味鉴定师们在那里测试漱口水、猫砂等除味产品的功效。当时那里的负责人是杰克·怀尔德,他在寻找腋窝臭味的罪魁祸首,我想体验下他们的样品。怀尔德不停地翻找并打开小瓶子,嘴里念叨着;“不是,这是臭脚丫子,不,这是鱼胺(阴道中的气味)。”我问他哪种气味最难闻。他毫不犹豫的说:“放久了的唾液,塞尔玛和我都被熏吐了。”我想不起来塞尔玛的职位是什么了,但我觉得不管她是做什么的,都应该得到加薪。
注2 这个设备并没有听上去那么高科技。被试对象需要每两分俯身把口水吐进测量仪一次。1935年左右开发的新版本与初代收集方法相比,改进之处是:“被试对象取坐姿,头向前倾,使唾液汇集到嘴前部……这样张嘴时就可以滴出来。”科尔的专著中有使用配图:一位衣着考究、留着齐短发的女士把手掌撑在面前的桌子上,额头顶在支架上,一个搪瓷盆在下方正好接住口水。
注3 但污秽程度远远比不上乌鸦屎。据哈珀说,如果一个婆罗门身上沾上了乌鸦屎,按照传统他需要“洗一千零一次澡”才能完成净化。这推动了淋浴喷头的发明,他们狡猾地利用了宗教漏洞,使仪式不致过于繁琐,“从每个洞流出的水算作一次单独的沐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