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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达岭长城刻字3名游客被行拘 现在后悔了吗?

2021-03-22 15:32 作者:百度百科怎么做  | 我要投稿

针对3月21日有游客在八达岭景区游览时,在长城墙体上刻划损坏文物的情况,延庆警方会同八达岭特区办事处迅速开展调查,于3月22日凌晨,将张某林、李某荣、苏某芳等3名违法行为人查获。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已对三人作出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文物古迹是宝贵的文化遗产,需要大家共同保护,对于故意损毁的行为,警方将依法坚决查处。

视频截图

网友评论

网友:好奇咋想的?多大了还玩这个?

游客用硬币、发卡刻字,刻痕较浅有望恢复原样

3月21日,北京日报发布一则短视频,其中画面显示,两名穿红衣服的女子和一名着黑衣的中老年男子于游览长城途中,在一面墙头前短暂停留。其中一名女子拿出锐物开始刻画,随后将工具递给了同伴。三人依次刻完后继续前行,整个过程历时十几秒。视频中附带的现场图片显示,三人的刻画行为在墙砖上留下了几个纤细的白字,依稀看得出其中一个字为“张”。

21日深夜,八达岭特区办事处发布官方通报称,视频中拍摄的游客刻画行为发生时间为3月21日13时许,地点位于北三楼至北四楼之间,刻画内容为游客姓名。事件发生后,办事处已会同公安部门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取证。

22日,八达岭特区办事处一位工作人员对新京报记者表示,三名违法行为人使用的工具为硬币、发卡。由于刻痕较浅,经自然风化几个月后,墙砖有望恢复原样。

22日中午12时许,延庆警方发布通报称,针对3月21日有游客在八达岭景区游览时,在长城墙体上刻画损坏文物的情况,延庆警方会同八达岭特区办事处迅速开展调查,于3月22日凌晨,将张某林、李某荣、苏某芳等3名违法行为人查获。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已对三人作出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以刻画、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参考资料来源:

https://www.wuhanews.cn/a/31985.html

https://www.hqsbwx.com/read/739.html

https://www.03law.com/03law/3371.html

http://www.2333.org.cn/2333/9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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