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抚州市临川区定向培养农村教师2023届毕业生安置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抚州市临川区定向培养农村教师2023届毕业生安置工作实施方案 定向培养农村教师对建设素质良好、相对稳定的农村教师队伍,推进农村教育事业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2018年我区委托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定向培养的毕业生即将面临分配安置。为确保我区定向培养农村小学教师2023届毕业生安置工作顺利进行,经区政府同意,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临川区定向培养农村教师2023届毕业生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张向阳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乐水平、区教体局局长乐勤光、区财政局局长鄢辉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杜健雄、区委编委办公室主任张绍华等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由区教体局局长乐勤光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安置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采取公开考试与考核结合。 三、安置工作程序与办法 (一)信息发布:在临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栏 (二)资格审查: 1.临川区定向培养农村小学教师2023届毕业生应持学历证、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认证机构出具的认定证明,但选岗前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定向培养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依据材料到区教体局一楼进行资格审查,未提供教师资格证(含认证机构出具的认定证明)和毕业证的人员不作安排,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人员不作安排。 2.户籍在茅排、鹏田、荣山(莲源)、河埠、高坪(三桥)、大岗、桐源7个乡镇且要求在上述7个乡镇工作的安置对象(含学前教育)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书面申请。 3.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7月13日。 (三)在线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 7 月 15日9:00至 7 月16日16:00止。 2.考生登录南昌人才招聘网,选择相应专题,注册并填报信息、上传材料。 3.报名要求 报名提交材料见报名系统相应提示。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报名系统反馈信息并按提示操作,直至报名系统右上角个人中心->考试报名->报考栏处显示“已通过”,其他情形均为报名不成功。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7月17日10:00至2023年7月19日9:00止。 后续事宜请关注临川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栏 (四)组织考试 1.考试采取文化知识书面考试方式。 2.考试的内容和范围:农村小学教师为《综合素质》(小学)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小学),考试不统一教材,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比例各占50%,考试分值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3.笔试定于2023年7月19日上午9:00— 11:00在临川三中进行。 笔试成绩于2023年7月22日10:00公示。 (五)组织体检 考试结束后,定向培养农村教师安置对象到指定医院统一接受体格检查(体格检查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时间:具体时间关注临川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栏。 (六)安置与聘用 1.对户籍在茅排、鹏田、荣山(莲源)、河埠、高坪(三桥)、大岗、桐源7个乡镇的定向培养农村小学教师,且要求在上述7个乡镇工作的安置对象可以优先安置,如要求到上述7个乡镇工作安置人员超过安置计划,则按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安置;其余人员根据安置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自主选择安置学校。 2.安置计划由区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在8月20日前公告。 3.选岗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关注临川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栏。 4.新安置聘用人员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并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试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严肃纪律 1.对考试违规者,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2.对弄虚作假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四、其它事项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区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抚州市临川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6月30日 来 源 于 易 公 教 育 易 公 幼 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