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没有网暴,那鼠头就是鸭脖、柯以敏不会道歉、699买不起袜子、想侵犯隐私只需污蔑
网络暴力就是违法犯罪!
说一下写该文的起因:
我本来就是在随波逐流和网友一起看柯以敏自食恶果的乐子,但在逛微博的时候看到了一个自视清高的理中客。

这个人想要表达的意识很明显,那就是不要以暴制暴,呼吁大家不要成为自己讨厌的人、不要成为网络暴力的一份子,起初他的目的是好的是想让他人保持理性看待事物。
这种不随波逐流的人还是很少见的,毕竟我看柯以敏破防看得挺开心。
不过他并没有做到,因为他最后却来了句“披件正义的外衣挡不住由内而外的恶臭”。
这种自视清高跳出来嘲讽样子在我看来也挺可笑的...
原因是这类人既没有成为原义中的理中客,也没有理中客该有的理智和理性。
他只是为了表达而表达,他给嘲笑攻击柯以敏的人群扣一顶‘正义的外衣’的帽子,并且认为这群人有着恶臭,说出这种话的另一层含义便是他自身才是‘正义’并且‘清香’,这种行为的本质也是网络暴力的一种,不过这种网暴并非针对个人而是一个群体罢了。
此时此刻他已经成为了一个网暴他人的网暴者。
要知柯以敏件事本就是非正义的,毕竟在2017年4月就已经发布了道歉视频(微博已删),虽然大家都知道她并非诚心道歉就是了。
再说没有人自诩为正义,大家只是看不惯一个毒舌、没素质,不尊重别人的人依旧活跃在大众视野。
但是倘若没有这么一群人,那么柯以敏永远不会道歉。
毕竟不尊重别人的人,本就不配得到别人的尊重。

但是网络暴力真的是错的吗?每次遇到这种事情我都有一个疑问网络暴力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于是我百度了一下最早的网络暴力事件:是2004年8月8日张敏佳事件。
四川航空的张敏佳发表了大量精日媚日言论,引起网民愤怒。有网友自发组织调查,最终找到了她的住址和工作地点。警方逮捕了张敏佳本人,并开除了她。
可看完这件事我却联想到了既然有网络暴力,那是否有相对的存在呢?这让我联想到了另一个词,那就是——网络正义.
可只发现网络公义,没有我想的受到广泛认可的正义事件,全部是采取“以暴制暴”模式维护所谓正义。
这就奇了怪了,网络暴力难道是凭空出现的吗?若是没有网络这种暴力岂不是不存在?
可最初的互联网不过是传递共享储存信息的工具而已、
最后在删除网络后我的脑子里出现了一个普遍存在的社会心理现象的也就是——社会舆论
社会舆论
实质上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是众人对普遍关注的社会事件或社会问题公开表达的一致意见,或者说是信息沟通后的一种共鸣,从中反映了公众的知识水平、道德水平、价值取向、需要和期望。
同时社会舆论作为一种公共意见,是一种道义力量。它也被认为是行政、立法、司法三权之外的“第四种权力”。
现在我明白了 所谓的网络暴力和我想要的网络正义,不过是社会舆论在互联网这种高速信息交流下的产物之一!
网络暴力在爆发之前可以是网络正义也可以是网络舆论,直到它翻转的那一刻!
这种事件比比皆是不是吗?
鼠头鸭脖、若不是网络舆论,市场监督管理局受到‘网络暴力’那么指鼠为鸭就是事实,不会让江西省立由联合调查组。(小亮都不敢肯定可见舆论翻转的可怕)
大叔被疑偷拍自证清白后仍被曝光、想侵犯隐私只需污蔑偷拍就可以
要是实名制有用就好了,可惜意义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