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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年报虚假记载,宜通世纪(300310)被正式处罚

2023-06-26 12:22 作者:证本清源丶  | 我要投稿


2023年6月21日,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通世纪或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4号)。

兰迪投资者权益保护团队提示投资者,宜通世纪投资者索赔条件(暂定)为:

2018年4月3日至2022年11月4日期间买入宜通世纪(300310)股票,并在2022年11月4日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

符合以上索赔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加入索赔。

(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

公司简介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0月9日,于2012年4月25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主营业务包括通信网络技术服务、系统解决方案、通信设备销售业务、物联网平台及解决方案以及健康产品销售和服务。

案情简介

2022年11月4日,宜通世纪(300310)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称,因公司2017年年报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3年6月21日,宜通世纪(300310)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4号)。

经查明,宜通世纪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6年10月,宜通世纪启动重大资产重组,以发行2,178.99万股及支付现金44,000万元的方式向深圳市倍泰健康测量分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泰健康)原实际控制人方炎林等16名交易对手方收购倍泰健康100%的股份,交易总对价为10亿元。收购完成后,倍泰健康成为宜通世纪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宜通世纪合并会计报表编制范围。

2017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在方炎林、李询(均另案处理)的组织下,倍泰健康采取在内部指使员工以虚假合同在ERP系统中虚构订单,在ERP系统中虚拟采购收货、生产、发货等全套资料的方式,在外部与客户策划签订虚假合同或未履行合同,利用控制的个人及企业账户资金转款,提供资金供交易对方支付货款等手段进行财务舞弊。

通过上述财务舞弊行为,倍泰健康合计虚增与北京远程系相关公司、河南欧利特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览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赣州仁心医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赣州仁心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江西学尔互联网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江西健聆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敏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沈阳屏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都百优特科技有限公司和成都小优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业务收入9,734.39万元,虚增成本5,260.9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4,083.86万元,分别占宜通世纪当期披露数额的3.7%、9.75%和15.67%,其中,倍泰健康在未全部履行交货义务的情况下,通过账面确认超出已交货部分的销售收入,虚增与北京远程系相关公司的业务收入65,351,534.49元,虚增成本45,857,126.41元,虚增利润19,494,408.08元。

倍泰健康的财务舞弊行为导致宜通世纪2018年4月3日披露的《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4月11日披露的《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更新后)》存在虚假记载。

宜通世纪公开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有关行为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

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证监会决定:

一、责令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二、对钟飞鹏、郭汉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投资者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符合索赔区间的交易明细【在开户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打印,交易记录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章;优先选择含有证券余额或剩余股数字段的对账单类型】

二、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章;包含投资者沪深证券账户信息(含融资融券账户)、姓名、身份证号等】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提供交易明细,我们将为您计算初步的可索赔金额。

关于我们

兰迪投资者权益保护团队专注于代理广大投资者对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的证券虚假陈述诉讼,致力于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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