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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进3%,下游出13%,这么大的差额这可如何是好啊?

2023-05-26 11:19 作者:小税说税  | 我要投稿

业务是流程,财税是结果,税收问题千千万,关注《税算盘》来帮你找答案。

很多企业都会遇到增值税高的情况,增值税高的原因主要是由于进项发票的缺失。例如企业的上游供应商是小规模,只能够开具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企业的下游又需要企业开具13%的专票,其中出现了10%的差值。

当供应商为个人时,情况就更加严峻了,个人无法开具相应的专用发票,就会导致企业严重缺少进项发票。

又该如何解决呢?

要是在以前,有的企业就会选择直接购买部分发票处理。随着税务系统的完善,对A于发票的严格控制,是万万不可利用不正规的手段进行避税的!还没有到山穷水尽的地步,何必冒如此大的风险呢?

可以延长业务链条来进行节税。

既然是主体公司采购出现的税率差值导致的企业增值税高,那么就可将主体公司的税收压力转移到中间公司进行承接。也就是在业务链条之中建立一个新的采购公司,由新建立的公司去完成这部分的采购业务,然后再和主体公司进行业务往来。

可能就有人要问了,税负压力转移了,也并不代表没有了,消失了呀?

确实是没有消失,但是是能够合理有效的降低的!重点就在于中间公司的注册地址了!将中间公司设立在税收优惠园区,能够享受税收奖励政策!

具体政策: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的部分(增值税地方留存50%,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40%)返还70%—90%给企业。

也就是说,企业缴纳500万的增值税,300万的企业所得税,入驻园区的话能够享受到296万的奖励!

增值税:500万×50%×80%=200万

企业所得税:300万×40%×80%=96万

当月缴纳,次月即可收到奖励返还!

当然也可直接迁移到税收优惠园区,无需实地入驻,只需要在园区及时依法纳税即可享受此政策。

版权声明,本文转自公众号《税算盘》,更多税筹问题请咨询公众号《税算盘》。

小编对接园区涵盖全国,政策多样,自然人代开(个税核定0.5%-1.6%),个独个体核定征收(个税核定0.1%-1.2%),有限公司税收奖励扶持政策(缴纳100万增值税可奖励40万,100万企业所得税奖励32万),可提供一站式服务。为个人和企业合理合规节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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