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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专硕考研知识点 | 巴塞尔协议三大支柱

2020-08-13 10:04 作者:凯程金融专硕  | 我要投稿

简述巴塞尔协议三大支柱?

 

《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的三大支柱

 新资本协议包括互为补充的三大支柱,即最低资本要求、监管当局的监管和市场纪律,并试图通过三大支柱的建设,来强化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

 

(1)第一大支柱——最低资本要求

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仍然是新资本协议的重点。该部分涉及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以及操作风险有关的最低总资本要求的计算问题。最低资本要求由三个基本要素构成:受规章限制的资本的定义、风险加权资产以及资本对风险加权资产的最小比率。其中有关资本的定义和 8%的最低资本比率,没有发生变化。但对风险加权资产的计算问题,新协议在原来以考虑信用风险的基础上,进一步考虑了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总的风险加权资产等于由信用风险计算出来的风险加权资产,再加上根据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计算出来的风险加权资产。

 

(2)第二大支柱——监管当局的监管

监管当局的监管,是为了确保各银行建立起合理有效的内部评估程序,用于判断其面临的风险状况,并以此为基础对其资本是否充足做出评估。监管当局要对银行的风险管理和化解状况、不同风险间相互关系的处理情况、所处市场的性质、收益的有效性和可靠性等因素进行监督检查,以全面判断该银行的资本是否充足。

 

(3)第三大支柱——市场纪律

市场纪律的核心是信息披露。市场约束的有效性,直接取决于信息披露制度的健全程度。只有建立健全的银行业信息披露制度,各市场参与者才可能估计银行的风险管理状况和清偿能力。为了提高市场纪律的有效性,巴塞尔委员会致力于推出标准统一的信息披露框架。

 

《巴塞尔协议 III》包含了宏观审慎要素,其核心是,要求银行在经营状况良好时积累缓冲以各不时之需,通常包括资本留存缓冲和逆周期资本缓冲。建立宏观审慎框架将有助于降低银行乃至整个金融体系的顺周期性,增强金融体系应对系统性风险的能力,进而维护金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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