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本质不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里面有一条大名鼎鼎的提纲:
费尔巴哈把宗教的本质归结于人的本质。但是,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费尔巴哈没有对这种现实的本质进行批判,因此他不得不:
(1)撇开历史的进程,把宗教感情固定为独立的东西,并假定有一种抽象的——孤立的——人的个体。
(2)因此,本质只能被理解为“类”,理解为一种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自然地联系起来的普遍性。
庸俗的经院教科书会截取这段话出来——”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宣称,人的本质就是一切关系的总和。
我们只需要仔细看看马克思的原文,就会发现经院教科书的做法无异于“要断章取义——选自《不要断章取义》”。
原文的文本意思明显是这样的,第一,费尔巴哈说宗教的本质就是人的本质,第二,费尔巴哈是错的,宗教的本质不仅不是人的本质,而且费尔巴哈所谓“人的本质”也只是社会关系的总和罢了。
我们要做的是在社会、历史中展开实践,而不是抱着一种现存社会关系给出的虚假本质,被束缚手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