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犯罪影响子女亲属考公,公平
看完罗翔老师视频的几点思考
1公务员的薪水是纳税人的血汗,且只能是纳税人的血汗。公务员的选拔录用必须站在纳税人的角度,而不是罪犯子女的角度。
2党纪严于国法,党员干部相比普通群众必须有更高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标准。因此公职人员的录用,要有道德门槛。
3认可“无罪不罚”,但,不让考公职不是“罚”。“罚”应该给人带来痛苦,达到惩戒或警示的目的。不让考公职没有给人带来痛苦,只是有未曾设想的“惩戒或警示”作用。
4歧视确实客观存在,但范围有限,仅限于公职录用,现实中职场性别歧视或学历歧视远比这件事要严重的多。从功利角度讲,这种身份歧视没什么解决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