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传输率
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传输率作为自动监测数据管理的重要指标,数据有效传输率如何计算,数据有效传输率统计又有什么要求,哪些数据不计入数据有效传输率,以下和大家一起分享一下。
数据传输率
数据传输率为统计时段内实收数据个数与应收数据个数的百分比,参与传输率统计的排污单位基数来源于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排查系统,经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排查后确认。不参与传输率统计的时段按照《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标记规则》表 3 中规定的情形进行不计入数据统计。
C = D/E *100%=(E-F)/E *100%
其中:D -统计时段内各数据类型实收数据个数之和;E - 统计时段内各数据类型应收数据个数之和;F - 统计时段内各数据类型缺失数据个数之和;数据传输率按统计时段对各类型数据个数求和后计算传输率。
(一)参与传输率统计的数据类型
参与传输率统计的数据类型说明

(二)传输率统计规则说明
传输率统计说明

手工监测期间传输率统计说明

数据有效率
数据有效率为统计时段内实收有效数据组数量与应收数据组数量的百分比,参与有效率统计的排污单位基数来源于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排查系统。自动监控系统根据相关技术规范自动识别无效数据后,排污单位按照《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标记规则》审核确认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缺失或者无效数据在有效率统计中扣除,符合《设备标记规则》不计入数据统计条件的,相应时段不参与有效率统计。
P = S/M *100%
其中:S - 统计时段内实收有效数据组数量;M-统计时段内应收数据组数量;有效率应收数据组数:考核时段内各数据类型应收有效数据组个数之和。
废水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优先按照日数据进行认定,即污染物日数据有效,则当日有效率按照 100%认定。否则按照有效小时数据组进行认定。说明:《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运行技术规范》HJ 355 规范要求,COD、总磷和总氮等分析仪自动标样核查周期最长间隔不得超过 24 h,即一日内至少需校准一次,校准期间的数据按照无效数据处理,因此为兼顾因例行校准,导致废水企业有效率无法达到 100%的问题,废水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优先按照日数据进行认定,当日废水日数据有效,则当日有效率按照 100%认定。
(一)参与有效率统计的数据类型
参与有效率统计的数据类型说明

(二)无效数据识别规则
(1)废气行业无效数据识别规则
对于已经实施设备标记规则的行业,按照标记后的数据进行数据无效判定;对于未实施标记的行业或排污单位未进行标记的时段,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由系统自动进行识别判定。

(2)废水行业无效数据识别规则

(三)有效率统计规则说明
有效率统计说明

关键工况参数有效率统计说明

来源:生态环境部污染源监控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