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办理要求
建筑智能化工程包括:智能化集成系统及信息化应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智能卡应用系统;通讯系统;卫星接收及有线电视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广播系统;会议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智能小区管理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大屏幕显示系统;智能灯光、音响控制及舞台设施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机房工程等相关系统。
企业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一级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4 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2 人。
(2)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5 人,且专业齐全。
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计算机、电子、通信、自动化、电气等专业职称。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0 人。
电子与智能化资质二级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和电子工业环境工程、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下的电子系统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