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活着》谈生命观
《活着》是余华的代表作品之一,这本书从书名就在提醒人们他的内容是关于生命的,实在是非常坦白。因此我以为要从书本中一窥作者本人的生命观,这本书实在是再合适不过的。余华作为一名知名作者,最出名的当然是他的作品。他的作品在他活着的时候已经足以载入史册,甚至有读者误以为这样一个“历史人物”应该已经不在世了。除了作品之外,其次就是他的幽默也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余华曾谈论说作为一个作家,最重要的两个品质,一是幽默感,二是有同情和怜悯之心。也许有意也许无意,幽默感被放在了首位。
余华是一个幽默的作家。在一些采访里余华经常展示其幽默感。在余华的作品里,包括我们要谈论的《活着》里,幽默感也总是抢眼的。畜生一样的主人公,开篇做的事情没有一件人样,但在余华笔下却像是在讲笑话一样度过。就是在这样的笑话里,家产被败光,一家之主的父亲倒下了,一切的悲剧由此开幕。可能是之后的故事更加令人悲痛,这样的开幕反而具有欺骗性了,令人不知道该认为是喜剧还是悲剧。主人公父亲的死轻的仿佛鸿毛一般,就这么被风一吹倒在了粪缸上,仿佛路人随口胡诌的劣质笑话。但又那么精巧,和前文呼应,仿佛一切早已注定。读者只要一翻开书看到主人公那些行径,就不难想到故事的发展,绝不会为了这起败落的剧码而感到意外。
在这之后,本来是为了找医生救母亲的主人公因为孩童的恶作剧和一番误解而最终沦落到被抓去给军队推炮。而随军发生的故事虽然客观上是在战场上生死一线,但是却被描写为另一个笑话,无论是缩在后面一炮不发还是勾心斗角地抢物资,这些故事里仿佛充满硝烟的战场和主人公一点关系都没有。然而真相总是要面对,一个个伤员被运到后方然后死掉,最终主人公的队友也倒下,而主人公最终苟活下来面对参军还是回家的选项,选择了回家。作者对于剧情的把握在这一段情节展现的淋漓尽致,跑丢的队友和参军的选项为后文埋下伏笔,而家里原本掏空家底让主人公进城寻找医生救治的母亲的结局也早就注定了。甚至这段时间里女儿发烧落下的后遗症也可以认为和主人公拿走家中的钱而不归导致家里没钱请医生看病脱不了干系。
在这样一个悲伤的,充满生离死别的故事里,幽默显得那么扎眼,那么不合常理。但是这种蔑视死亡的悲伤的幽默,恰恰是作者生命观的直接抒发。余华在序中直言,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对于大多数世俗的人来说,这是一种极为前卫的生命观。而余华作为写作者的出色之处就在于他能够把这样一个脱离常识的超然的观点写作一本通俗的小说,让无数读者阅读。同样是在自序中,余华谈到他写作这本书的直接起因之一就是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被这首歌和歌词中的故事所打动。根据如今能够查阅的资料,这首民歌应该是指美国著名作曲家斯蒂芬·福斯特所著作品《Old Black Joe》,这首歌作于其生命的最后几年,作者经历了太多故人的生离死别,最终因为生活的变故孤身一人远走他乡,整首歌曲充满一种沧桑的悲痛,但却又在歌词间填满了对过去之死的宽容和对将来之死的从容。如果先去了解这首歌,那么《活着》这本书的内容就几乎被剧透了,因为歌曲中的主人公就是一个朋友和亲人都已离世的老汉,他黑色的人种暗示了其歌词外悲惨的人生轨迹,但经历了人生的一切痛苦之后他却和《活着》中的福贵一样,选择面对这一切,而不是痛恨这个世界。最大的不同可能是作为歌曲原型的老黑奴在作者创作时已经死去,歌曲中描绘的场面也是人死后升上天堂和老友相见;而《活着》中的福贵仍然是活着。作为题外话,斯蒂芬·福斯特作品颇丰,还有许多其他作品都非常值得欣赏,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自行了解。
闲话少扯,书归正传。生命的意义是什么?对于思考者来说,这个问题有些时候被称为哲学的终极问题之一,是一个无比深奥的问题。然而对这个问题大多数普通人的第一反应都是茫然的,对于活着的人来说,活着是一件如此天经地义的事情,谁又会闲着没事干去想这种问题!正因为如此,余华笔下写就了福贵这个人物。福贵作为主人公是离经叛道的,在故事的开始他完全扮演一个在其他作品里充当配角的纨绔子弟的角色,在之后又被生活裹挟着变成了普通的农民。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本质上都是其他作品中最普通不过的配角和路人角色,几乎没有什么特点。没错,作者写就的故事主人公并不是一个正面的榜样或者反面的例子,而是一个最普通不过的普通人。读者可能会争辩,一个普通人的生活如何会是这样的残酷,这种人生经历本身就一点都不普通。这种想法当然也有其道理,只是本书中对于主人公命运的编排,实际上就是不断见证身边人的离去,而这种离别是所有人注定要经历的,无非是时间早晚的问题罢了。为了故事性和戏剧冲突,《活着》将悲剧推动到极致,使人不得不承认主人公生活的悲苦,但剥去雕梁画栋的文字外皮,其内核其实是最平凡的人生境遇,有多少人在一生中要反复面对这样的生离死别?答案是每个人。是啊,问一个平凡的人什么是活着这样的问题简直就是没事找事,活着就是活着,活着还要什么意义呢?也许真正超然的智慧就是大众的智慧,千千万万活着的生命就是对“生命”这个问题最好的回答。
在过去有一种对于《活着》的解读认为主人公所经历的苦难是整个中国在那个时代中经历苦难的缩影,要借主人公的故事控诉时代。私以为这种观点是不足取的。固然要承认个人的命运是与时代是紧密联系的,在一个痛苦的中国里,千千万万中国人民都是痛苦的生活着;但是另一方面,把一切苦难的责任推脱给时代是可能的吗?难道时代是可以控诉的吗?时代当然无法坐上被告席,这些主张控诉时代的人最终只能把矛头调转向同一时代的其他人。可是啊,难道同一时代的其他人就不生活在这个时代中吗?这些人又要把责任推卸给其他人吗?事实就是无论哪个时代人都要活,也都要死。生死之间,就是分离,就是苦难。纵观《活着》全书,经历了各个不同的时代背景,但是并非所有人物都是受难于那个时代特有的印象。举例来说,无论哪个时代,只要医疗不发达,生病永远是一个难题,生育的风险总是存在,这些都是与时代无关的。笔者上述议论绝非要否定历史上那些罪人所犯下的罪行,而是就事论事,谈论《活着》一书中跨越不同时代的精神内核。这种超然的精神内核在世俗的眼光看来几乎带有一种对生命的漠视,它既是对生的漠视同样也是对死的漠视,无所谓生死,这就是活着。
话说回来,余华说作者除了要幽默,还要同情和怜悯。在《活着》这样一本充满苦难的小说中,似乎很难看到作者有什么所谓的“同情和怜悯”。私以为这种现象全然是作者故意为之,通过戴上面具遮掩表情,让生命的苦难用最直白的方式躺在纸上,而不带有作者情感的宣泄,由此维护作品的神圣性。如果不这样做,难道作者要让主人公大受打击一蹶不振吗?那有违活着的主旨。还是说出于私心,作者就可以让主人公过上好日子吗?那样的作品只不过是作者写给自己看的罢了。难道让主人公不断向命运抗争然后不断失败吗?这样的矛盾写法显然更加震撼,之所以没有这么写,正体现了作者的同情和怜悯。要写活着的故事,主人公只要是平凡人就够了,没有必要再去多余地推动他向着悲剧的深渊和破灭的悬崖前进了。倘若真的这样做了,自私的让主人公遭受苦难和自私的让主人公拥有幸福生活有什么区别呢?无论哪种都不是一个优秀的作家应该做的。
如果要说《活着》一书中的苦难实在太多,那便是只能责怪生命为何本就如此。活着当然不是为了去死,但却不得不面对死亡。然而面对的大多还是别人的死亡,自己的死亡是不用面对的,死了也就死了,苦难是留给活着的人的,还是好好活着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