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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付费得先关注公众号?“阿拉城”“上海日月光中心”等商场被点名

2023-06-28 13:49 作者:南极的松鼠  | 我要投稿

商场停车

扫码缴费已经十分常见

但必须先关注公众号或

提供手机号后才能缴费

是不是有点“耍套路”



近期

上海市消保委对主城区

商业中心的30家商场的停车场

进行了暗访

☟☟☟


· “阿拉城”【先关注公众号再缴费】

“阿拉城”的停车场扫码后,显示微信公众号页面,并且“服务”菜单栏没有停车缴费选项,消费者只能先关注公众号再缴费


·“上海日月光中心”【加入会员才能缴费】

在“上海日月光中心”的停车场扫码后,弹出的小程序必须先加入会员才可以缴费,消费者需要提供手机号接收验证码加入会员。


· “大洋千树广场”【缴费需提供微信昵称和头像】

在“大洋千树广场”的停车场扫码后,弹出的页面无法直接输入车牌号,消费者需要提供微信昵称和头像后才可以缴费。


· “宝杨宝龙广场”【缴费需提供微信昵称和头像】

在“宝杨宝龙广场”的停车场扫描“非会员缴费”二维码后,消费者需要提供微信昵称和头像后才可以缴费。



上海市消保委:强制消费者扫码缴费,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停车场提供扫码缴费服务,一方面是方便消费者,另一方面也降低了人工成本。商家将关注公众号或加入会员作为消费者扫码缴费的前提,是不公平、不合理的,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同时,消费者在扫码缴费时,商家应按照最小和必要原则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


据悉,下一步,上海市消保委会将暗访范围扩大至覆盖全市各区主要商圈(29个市级商业中心和45个地区级商业中心)的共计140个商场的停车场。



延伸阅读



北京市消协公开劝喻:经营者不得强制消费者扫码缴费

今年5月,经营者将关注公众号或使用手机APP、小程序作为消费者行使权利或享受服务的前提,是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涉嫌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通过扫码关注公众号、使用小程序获取与服务无关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涉嫌违反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


北京市消协表示,经营者要提供多种服务方式以保障消费者选择权等合法权益,不得强制消费者关注公众号或使用手机APP、小程序进行自助点餐或购物、缴费。同时,经营者不得利用公众号或手机APP、小程序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诚信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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