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十六章
【原文】
至虚极也,守静督也,万物旁作,吾以观其复也。天物芸芸,各复归于其根,归根曰静,静是谓复命。复命常也,知常明也。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
【注解】
当内心保持空虚(没有私欲,一心为公),那么就能安心沉着的做事。把一切事物都看做一个整体,(无我之我,我为宇宙。我致太虚,太虚为我。),就能洞察到事物的发展规律。这世间万物纷纷纭纭,都是由同一根源(根源,规律;道)发展而来,回归到这个根源上我们就能够(洞察一切而)守静,守静(归一)就能看到事情的本质,本质就是“常道”。了解“常道”就会清醒明智。不知道“常道”而任意作为就会有问题。
人如果知“常道”就能包容一切,(包容别人就会得到认可,)很多人认可就会成为大公,成了大公依旧得到认可就会成为君王,君王还一直坚守正道就像天一样,天是尊道的,道是可以长久的,(即使你不在了,道依然会流传下去),那么就永远不会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