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仁兵法注(谋攻篇)
谋攻篇
孙子曰:夫用兵之法,全国为上,破国次之,全军为上,破军次之;全旅为上,破旅次之;全卒为上,破卒次之;全伍为上,破伍次之。是故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故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之法为不得已。修橹轒辒,具器械,三月而后成,距堙,又三月而后已。将不胜其忿而蚁附之,杀士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此攻之灾也。
故善用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战也,拔人之城而非攻也,毁人之国而非久也,必以全争于天下。故兵不顿而利可全,此谋攻之法也。
故用兵之法,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分之,敌则能战之,少则能逃之,不若则能避之。故小敌之坚,大敌之擒也。
夫将者,国之辅也。辅周,则国必强;辅隙,则国必弱。
故君之所以患于军者三:不知军之不可以进而谓之进,不知军之不可以退而谓之退,是谓“縻军”;不知三军之事,而同三军之政者,则军士惑矣;不知三军之权,而同三军之任,则军士疑矣。三军既惑且疑,则诸侯之难至矣,是谓“乱军引胜”。
故知胜有五:知可以战与不可以战者胜,识众寡之用者胜,上下同欲者胜,以虞待不虞者胜,将能而君不御者胜。此五者,知胜之道也。
故曰:知彼知己者,百战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胜一负,不知彼,不知己,每战必殆。
注:
战非隳之,得所欲得即为胜。故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为战,以谋胜者上,其次伐交,再次伐兵,最下攻城,非不得已而不为。如致攻城,耗工耗财以备器,器之不达则耗兵,此战之灾也,善战者力避之。
用兵之法,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分之,敌则战之,少则逃之,下则避之。故小敌可守,大敌可擒,致于不败。
君善用将则国强,反之则弱。故君患军者,不懂而僭兵事也。天下之安,非君全能,乃使能者为能事也。
为战,知彼知己,百战不殆。不知彼不知己,何以致胜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