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进口国外食品报关时要注意事项及通关要点
进境水果:指定冷库证明文件(申请单位与存放单位不一致的,还须提交与备案冷库签订的仓储协议)。
进境饲料:I级风险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需提供生产、加工、存放单位证明材料(申请单位与生产、加工、存放单位不一致的,需提供申请单位与指定企业签订的生产、 加工、存放合同)。
过境动物:
֎说明过境路线;
֎提供输出国家/地区官方检疫部门出具的动物卫生证书(复印件);
֎输入国家/地区官方检疫部门出具的准许动物进境的证明文件。
特许审批: 因科学研究等特殊需要,引进动植物检疫法第五条第一款所列禁止进境物的,应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其数量、用途、引进方式、进境后的防疫措施;科学研究的立项报告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立项证明文件。
国内收货人资质如下:
A.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
B. 海关注册登记证
C. 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
D. 签约通关无纸化

进口食品的一些注意要点:
①预包装食品要在我国有对应的产品国标,所有进口食品按照我国标准实行监管
②进口食品实物外包装要有显示在华注册编号
③进口食品国外出具的单据要提前落实,比如产地证和国外检验检疫证明等
④进口配料需要有食用依据,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不能超范围添加
⑤有条件的话,可以在国外把进口食品标签贴好。不然国内如果查验了要整改。
⑥有些国家的食品有特别要求,比如进口日本食品
⑦不是每批食品都会抽样,也不是首次进口就会抽样
⑧目前已经取消进口食品标签备案